材料一 中国思想史的黄金时代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得益于此时丰厚的文化积累,在沉积和发酵了两千多年后,内部的压力已经足够大,加上适当的外部条件,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的文化大喷发、思想大爆炸。
——摘编自王磊《一个黄金时代的形成与终结——对战国百家争鸣现象的一种解读》
材料二 孔子的学说从根本上说是保守的。他不打算损害现存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过,他坚持统治者拥有统治权力的同时,还坚持统治者应在合理的道德原则基础上进行统治。……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并没有被普遍接受,更不用说贯彻了。但是,它们最终还是流行开来,并成为国家的正统信条。----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 “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其聚天下不难矣。”“故治民无常……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是故诸侯之博大,实好之害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韩非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战国时文化大喷发、思想大爆炸的“外部条件”和根本原因。
(2)根据材料二、材料三,归纳孔子、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并没有被普遍接受”的原因。
材料一 从春秋到战国,政治变动十分剧烈,经济有了大幅度发展,华夏认同观念产生,促使西周以来的社会秩序逐渐解体,迫使统治者对传统治国方式进行调整。兼并战争的益激化,更加推动各国努力提高统治效率,变法运动逐渐成为战国的一股潮流。
——摘编自徐蓝、朱汉国《〈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5(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解读
材料二 “社会和谐”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变社会动乱为“社会和谐”,贯穿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始末。
主张 | 出处 |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论语·为政》 |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 《墨子》 |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 《道德经》 |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 《韩非子·有度》 |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的时代特征。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各学派围绕“社会和谐”提出的主张。
战国时期部分关于“诚”“信”观点简表
派别 | 认识 |
道家 | 《庄子·杂篇·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
儒家 | 《孟子·离娄》“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
法家 | 《商君书·修权》“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 |
A.道家只重视个体道德自律 | B.法家重视法治而忽略诚信 |
C.诸子诚信观以儒家为渊源 | D.三家的诚信观有一定共性 |
材料一 中国思想史的黄金时代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得益于此时丰厚的文化积累,在沉积和发酵了两千多年后,内部的压力已经足够大,加上适当的外部条件,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的文化大喷发、思想大爆炸。
——摘编自王磊《一个黄金时代的形成与终结--对战国百家争鸣现象的一种解读》
材料二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百家争鸣局面,各家学派纷纷提出自己的治国主张: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孟子认为“王如施仁政……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韩非,认为“以法为教”“法不阿贵”,墨子认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文化繁荣的鼎盛时代。诸子学说的不少命题成为后代学说的萌芽状态,后来的学者大都从这里吸取思想材料或理论形式,进行改造和发展的工作。
——摘编自侯外庐《中国思想史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战国时文化大喷发、思想大爆炸的“内部压力”与“外部条件”。
(2)据材料二概括春秋战国时期道、儒、墨、法四种思想流派的治国主张。
材料一 “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
——《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
材料二“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故以法治国······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有度第六》
(1)依据材料概括韩非子的主张。结合所学分析韩非子提出这种主张的时代背景。
材料三 中国法的产生过程表明,它是从氏族社会内部生长起来的,而不是从外部强加社会的一种力量。……由于中国社会自然经济的长期延续,为宗法制度的推行和宗法思想的流行,提供了丰润而厚实的土壤。宗族—宗法制度与国家制度紧密地揉合在一起,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基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国的传统观念并不排斥法。孔子倡导“礼治”,但也讲“齐之以刑”,“宽猛相济”。自从春秋战国以来,历代王朝都公布有“法典”,也曾出现过许多执法严明的官吏。但在人们的意识中,法不过是一种作用有限的工具。
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宗法社会中,商品经济不发达,专制主义统治和人身依附关系长期存在,人们的法权观念极为淡薄,法律关系也比较单纯,民事法律关系很不发达,民事纠纷的调整以道德伦理为尚,强调调解;“重德轻刑,重义轻利”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又一特点。
——摘编自游绍尹《试论中国法的产生规律》
(2)依据上述材料,从法律文化特点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A.体现中央集权思想 |
B.符合现代法治理念 |
C.加强地方行政管理 |
D.服务君主专制统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