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北魏拓跋珪即位后,采纳汉臣崔宏建议,自谓黄帝之后。据《魏书》记载,拓跋氏追溯的初祖是受封北土的黄帝嫡孙。拓跋珪及继任的三位皇帝亲往或遣使至涿鹿黄帝庙祭祀。
材料二 至孝文帝,又下诏:“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面对关于迁都的质疑,他说:“黄帝以天下未定,居于涿鹿,既定之后,亦迁于河南。”孝文帝主持定姓族,汉臣薛宗起建议不应以祖先曾经的居住地为确定门第等级的主要标准,他说:“陛下黄帝之胤(后代),受封北土,岂可亦谓之胡邪!”
——整理自《魏书》
(1)根据材料一、二概述北魏统治者追溯祖先目的及过程。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影响。
A.少数民族的变迁 | B.民族交融的发展 |
C.民族政权的对峙 | D.国家的分裂与统一 |
材料一 南朝君主时有督励考课之诏,却没能改变士族的无功受禄。而北朝部族的重军功传统,在建立政权后发展为重事功、重吏绩的精神。孝文帝曾亲临朝堂考核五品以上官员,场面之严肃,绝非南朝所能有。拓跋部早期“以军令从事”的做法,则为后来的法制贯彻创造了条件。孝文帝颁行俸禄后,赃满一匹即死,法律雷厉风行。他多次更订律令,立法活动在孝文帝时达到了高潮。政治制度本是从魏晋南朝学习而来的,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北朝政治制度显示出了更大的政治活力,构成了走出汉唐盛世间低谷、通向隋唐盛世的历史出口。
——摘编自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 通过把部分国有土地、户绝田、罪没田、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适当限制土地的占有、买卖与继承,从而有效调控了全境的土地占有关系,解决了因田业无主或产权纠纷而产生的大量农田抛荒问题,遏制了土地兼并与土地集中势头,扶植了人数众多的自耕农(包括汉族和内迁各族农户),同时又有力地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使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和赋役负担者,增加了财政收入。到孝明帝正光年间(520—524年),北魏全境国家所控制的户口数量已超过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全国户口的一倍,史载“于时国家殷富,库藏盈溢,钱绢露积于廊者,不可较数”。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完成下列要求:(1)据材料一,指出北魏孝文帝推行的政治改革措施及其制度渊源。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孝文帝在经济、文化上的改革措施,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
西晋末年内迁少数民族分布与北方流民南迁示意图
——摘自《中外历史纲要(上)》
材料二元朝时期,蒙古人的西征和南下,产生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融合,大批东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人因此来到中原定居,并与其他民族的人通婚繁衍,逐渐形成一些统称为“回回”的穆斯林少数民族,使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获得了可靠而广泛的群众基础。
——摘自刘杰《试析元朝时回族的社会地位及其形成原因》
(1)概括材料一反映的社会状况。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元朝民族交融的特点。
材料一 大概从公元二百年到五百年之间,全球气候发生变化,与以往相比各处都变得更为寒冷,在中国北方地区寒冷气候出现得更早……由于气候改变的关系,草原上的民族慢慢地向南移动;核心地区的汉人,也许因为人口增加,也许因为南方土地肥沃,也慢慢向南移动。……大量的北方族群侵入南方……改变了中国本来的人口结构,同样,中国北方原来的人口在骨牌效应下,也一波一波地不断南侵,改变了南方的人口结构。
——摘编自许倬云《大国霸业的兴废》
材料二 江南……自义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奔,至于元嘉末,三十有九载,兵车勿用,民不外劳,役宽务简,氓庶(百姓)繁息,至余粮栖亩,户不夜扃(门上环钮),盖东西之极盛也。
——摘自《宋书》
(1)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人口南迁的两种基本情形及其原因。
(2)据材料一、二,概括南朝时江南经济发展的原因(不得照抄材料)。江南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古代经济格局的变化有何影响?
材料 秦朝推行的“二十等爵”制,始创于商鞅变法时为奖励军功所设立的军功爵制。汉承秦制,继续沿用“二十等爵”制,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曹魏末年,专权的晋王司马昭为取代曹魏政权,“深览经远之统,思复先哲之轨,分土画疆,建爵五等,或以进德,或以酬功”。此次改革仿照《周礼》,设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把爵位封授给支持司马氏的群臣。受封者获得民户数量不等的“封邑”,爵位由子孙承袭。“自骑督已上六百余人皆封”。由此,面向文武官员的“五等爵”制确立。通过五等爵分封,司马昭对曹魏朝廷中的大臣进行了一次比较彻底的区分,将那些倾向于司马氏的大臣与其他曹魏大臣明确区别开来,成为司马氏建立晋朝的前奏。
——摘编自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秦“二十等爵”制和曹魏末年“五等爵”制所反映的思想流派。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秦“二十等爵”和曹魏末年“五等爵”的授予对象,并简析两种爵位制的各自作用。
A.波峰与波谷、恢宏与古朴、鼎盛与革新 |
B.波峰与波谷、恢宏与古朴、经世与玄思 |
C.创新与再造、传承与新变、集成与转型 |
D.倾覆与再建、辉煌与成熟、经世与玄思 |
A.汉民族对少数民族的单向融合导致五胡的消失 | B.南北分野对中华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
C.国家分裂严重影响了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 | D.民族融合是导致民族消失的根源 |
材料一 有学者认为造成北魏后来局面的根源,实际上可以追溯到孝文帝改革。因为,孝文帝舍平城迁洛阳,改鲜卑武勇之风为汉人文弱之风,进一步削弱北魏军事力量,这是他终不能强大魏国的重要原因。并说孝文帝的改革,学来的主要是汉人的繁文缛节,丢掉的恰恰是拓跋部的长处——勇武质朴,这就加速了北魏的衰亡。
材料二 以忽必烈为代表的蒙古上层统治集团,在完成统治重心的转变、大体上接受了前代中原王朝的一套典章制度以后,迅速向保守的方面转化。他们对推行汉法的工作采取消极态度,对残留的许多蒙古落后制度拒绝进一步变革,使大量的蒙古旧制得到保留,同时却热衷于对外穷兵黩武、对内搜刮财富,使刚刚略显平缓的社会矛盾重新激化起来,元朝过早地出现了中衰的征兆。
——朱绍侯的《中国古代史笔记》
(1)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材料中两次改革方式的相同之处,并分析其原因。
(2)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改革少数民族传统这一问题的认识。
10 .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