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北魏前期基本采用重刑治民的法律,中后期的立法不仅将同姓相婚、蔑伦败俗等违犯宗法伦理的行为纳入“不道”罪的框架,且孝文帝亲定流刑、徒刑的适用范围,刑“务从宽仁”,控制死刑的运用。这一变化表明( )
A.儒学正统地位确立 | B.礼法结合趋势明显 |
C.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 D.社会矛盾趋向缓和 |
材料一 北魏王朝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定迁都之计”。十八年“二月甲辰,诏天下,喻以迁都之意……十二月壬寅,革衣服之制”。十九年“六月己亥,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二十年“诏改姓为元氏”。并任用南朝儒士制定礼乐制度,仿效南朝建立士族制度,同汉族通婚。
——摘编自李文生《龙门石窟与洛阳历史文化》
材料二 魏晋以来,中国北方各族人民频繁交往,使民族交融进程进一步加快。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民族大批内迁,他们在北方各地和汉族人民杂居相处;同时西晋末年统治者对各民族人民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以及十六国时期的连年战乱,迫使各民族人民为生存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压迫和战争带来的伤害;在此期间,民族之间的征战将各民族原有的部落组织关系打破,各民族杂居共同生活的现象愈发明显;在战争的同时北方也出现过几次统一局面,为维护统一局面缓和民族矛盾,少数民族统治者开始借鉴和学习汉族文化,对本民族的旧制进行改革,力图向传统汉族中原王朝靠拢。
——据翁独健《民族关系史纲要》
(1)根据材料一、概括北魏孝文帝推动鲜卑族汉化的具体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括魏晋时期民族交融的主要途径。
历史犹如色彩斑斓的万花筒,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不同的时代特征。下表是中信出版社《新编中国史》(共六册)将中国历史做了如下分期。
时期 | 特征 |
秦汉 | 帝国的成立 |
魏晋南北朝 | 分裂与融合的时代 |
隋唐 | 世界帝国开明开放 |
宋 | 文治昌盛武功弱势 |
明 | 多重性格的时代 |
中国近代史 | 危局与变革 |
A.边疆开发 | B.民族交融 | C.南北对峙 | D.华夏认同 |
A.彰显了北魏政权的正统性 | B.增强了鲜卑族对汉族文化的认同 |
C.促进了北方民族之间的交融 | D.消除了鲜卑族与汉族之间的矛盾 |
A.南北方文化的交流和交融 | B.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 |
C.农耕文化已取得主导地位 | D.吸取了汉族先进生产方式 |
材料 2005年,对出版界具有震撼力的出版物恐怕要首推《话说中国》了,同年5月,中央电视台对该丛书进行了特别报道和评论。该书的宗旨是将“历史还给人民”,从形式和内容上体现了历史与现代的对接,在策划模式上标志着我国出版业的一次划时代的变革。下图是该丛书的分卷目录。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任选一个分卷目录,对其进行阐释。(要求:史实准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A.说汉话 | B.改汉姓 | C.通婚姻 | D.易汉服 |
孝文帝将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迁到洛阳的鲜卑贵族一律将籍贯改为洛阳,死后不得归葬平城;以汉族服饰取代鲜卑服饰,朝中禁鲜卑语,统一说汉语;改鲜卑姓为汉姓,其中皇族拓跋氏改姓元;仿照魏晋以来汉族社会的士族阶层,将新改姓的部分鲜卑贵族定为一等高门,并鼓励他们与汉族高门士族通婚。这些改革措施顺应了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趋势,大大缓解了民族矛盾,促进了北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为以后北方统一南方以及隋唐盛世的出现打下了基础。
(1)归纳材料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内容。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要评价孝文帝改革。
A.突出体现了统治阶级内部新旧之争 | B.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从而举步维艰 |
C.导致北方政局混乱不利于南北融合 | D.先习俗变迁再制度变革的策略失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