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汉代经济与唐代赋税】
材料一 汉武帝即位十余年间庞大的军政费用把西汉前期积累的巨额财富消耗殆尽,地方豪强和富商大贾的势力迅速发展,富商大贾“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农民破产流亡,“背本趋末者甚众”。为此,汉武帝调整了经济政策,包括统一货币、盐铁官营、均输(国家统一征收、转销、调运货物)平准(国家平抑物价)算缗(对商人、工商业兼营者和高利贷者加征财产税)告缗(对匿财不报或报而不实者,没收全部财产)等。
——摘编自冷鹏飞《中国秦汉经济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988人。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惸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其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庸杂徭悉省”,改变了国“自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张帆《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汉武帝经济政策调整的特点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并指出其引发的赋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