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周秦之变” | “晚明大变局” |
●郡县制之推行 ●井田制之废弃 ●工商业大都市之发展 ●山泽禁地之解放 ●货币之使用 ●民间自由学术之兴起 —据钱穆《国史大纲》 | ● “海禁—朝贡”体制的突破 ●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浪潮 ●江南市镇兴起 ●思想解放的潮流 ●西学东渐与放眼看世界的中国人 ●文人结社与言论 —据樊树志《晚明大变局》 |
材料一 秦始皇在沙丘病逝之前,赐长子扶苏玺书“与丧会咸阳而葬”(意在使扶苏继位)。赵高与丞相李斯密谋篡改诏书,赐扶苏自尽,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
——据司马迁《史记》
材料二 赵正(秦始皇)流涕而谓(李)斯曰: “吾非疑子也,子,吾忠臣也。其议所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 “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 “可。”
——据《赵正书》(成书于西汉早期,作者信息不明)
材料三 最早提出“胡玄不当立”的是起兵反秦的楚人,汉初统治者接受了这一说法,从中演绎出的“沙丘之谋”故事被司马迁录入《史记》,为世人所熟知。
——当代历史学者陈侃理
材料一关于秦末“沙丘之谋”的记载长期被史家视为历史事实,根据材料二、三是否足以推翻司马迁这一结论?请说明理由。
A.坚持观察判断调查的原则 | B.展现各国传统风貌的原则 |
C.保持历史原始信息的原则 | D.保存人类历史功绩的原则 |
材料
序号 | 内容 | 出处 |
1 | “延昌卅六年丙辰岁二月廿日,宋口(注:残缺)",“边夏孔进渠常田叁亩,亩与大麦”。(大意为农历二月二十日,宋某租种了孔进梁三亩地,所种谷物为大麦) | 《高昌延昌三十六年(596年)宋某夏田券》 |
2 | 626年五月(农历)高昌某寺的食品消费中,有“《(大麦)五斛、糜一斛二斗,用雇外作人十人,用刈麦(注:割大麦)并食粮”的记载。 | 《高昌乙酉、丙戌岁某寺条例月用斛斗帐历》 |
3 | 高昌县令各乡“准家口多少各贮一年粮",“其大麦今既正是收时,即宜贮纳讫速言”,落款时间五月十九日(农历)。(大意为防止灾荒发生,官方命令各家要储粮备荒) | 《唐永淳元年(682年)西洲高昌县下太平乡符为百姓按户等贮根事》 |
选项 | 材料 | 结论 |
A | 距今8000年的贾湖遗址出土的龟甲上有些符号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相似 | 原始社会已产生成熟文字 |
B | 良渚文化时期,多次出土了石犁及其他耘田器等多种稻田农具 | 精耕细作农业出现 |
C | 距今4300年前后芦山峁遗址大规模的聚落体量,出现“宫殿”式建筑群落 | 社会分化已产生 |
D | 龙山文化时期的陶寺遗址大墓中,随葬陶鼓、木鼓、石磬、龙盘、玉石钺等彰显墓主人尊贵身份的礼器 | 礼乐制度初步形成 |
A.A | B.B | C.C | D.D |
A.说明历史解释具有不确定性 | B.随着研究视角拓展而趋于全面 |
C.缺少对当时其他视角的观察 | D.近期学者研究比传统观点可信 |
A.社会信息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 B.文化多样性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
C.可持续发展与地球之间的密切关系 | D.国际合作与“一带一路”之间的关系 |
材料一 《唐律》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第一部完备成熟的法典,全面制定了有关性别与婚姻的法规。《唐律》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是“出妻”,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异。在《礼记》中为出妻规定有“无子、不顾父母、妒、淫、哆言、窃盗、恶疾”七条理由。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二是“义绝”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谋害罪、奸杀与殴杀罪。官府判断一方犯义绝,必须强制离婚。三是受鲜卑族法律的影响,唐朝还存在“和离”的情况。从敦煌文书的“放妻书”样文看来,“和离”不仅双方自愿,而且还有对妻子再婚的祝词,“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选聘高官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摘编《从<唐律·户婚>看唐代婚姻的双重性》
材料二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党和政府利用报纸、广播、书籍等方式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还通过集体婚礼、评选模范夫妇等形式宣传《婚姻法》。各级法院对于因干涉婚姻自由而伤害妇女或逼致妇女自杀的罪行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婚姻法》的贯彻使受封建婚姻制度束缚、压迫的妇女纷纷向政府和法院申请解除不合理的婚姻关系,妇女提出的离婚案件迅速增加。妇女获得婚姻自由后积极参加了基层政府以及生产互助组织的工作。伴随着婚姻自主意识的增强,青年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改变。
——摘编《论1950年<婚姻法>》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代的婚姻观念,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1950年《婚姻法》的核心理念,概括其贯彻实施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材料一 据《礼记》载,西周“大夫七十而致事(仕)”。秦汉以降,官吏可以通过见功与赏、因能授官而入仕,告老还乡、因病乞退的致仕制度也逐渐发展起来。唐时已有“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等规定。明洪武十三年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依清制,凡文官六十岁令致仕;武官则官职愈低,致仕愈早。综观历朝,官员愤而致仕者有之,退而复用者有之,圣意强留者有之,贪墨恋栈者亦有之。
——摘编自沈星棣《中国古代官吏退休制度史》
材料二 民国时期,从北京政府的《文官恤金令》到南京国民政府的《官吏恤金条例》《公务员退休法》等,公务员退休的相关法规条例陆续出台。1926年,广东国民政府公布《学校职教员养老金及恤金条例》;1944年,为解决覆盖面过小的问题,南京国民政府修正并颁布《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然而,民国时期政权更迭、社会动荡,经济的衰败也使国家财政捉襟见肘,退休金常难以兑现。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使用于过去有退休金的机关,铁路、海关、邮局等单位的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退休制度由此发轫。
——摘编自柯龙山《民国时期公务员退休制度探略》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退休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民国时期的退休制度。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退休制度的认识。
A.丝绸之路的畅通 | B.北方军镇的负担沉重 |
C.驿传体系的发展 | D.中原畜牧业相对落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