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慈禧作为清末新政的领导者,开启了新政改革的闸门,此时,顽固派的抵制非常微弱,革新派可以放开手来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1903年10月,慈禧批准了张之洞、袁世凯的会奏,以十年为期,废除科举制。废除科举制度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创举。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一千多年,历代封建王朝选拔人才都以科举考试为重要途径,可以说废除科举制度在当时的影响非常大,它体现了清政府改革的决心。当立宪派向慈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时,也得到了慈禧的积极回应,虽然慈禧准备实行的立宪是保守的二元君主立宪政体,但是,对于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体制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摘编自杜以同等《论慈禧的改革与守旧》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新政”的积极影响。
A.反清革命思想盛行 | B.政治改革陷入困境 |
C.洋务运动遭遇挫折 | D.列强掀起瓜分狂潮 |
A.抵制革命势力的发展 | B.实行民主共和制度 |
C.借鉴西方的政治制度 | D.稳定清朝统治秩序 |
材料 清末,医政日趋颓废,中国新式知识精英积极倡言发展医疗卫生建设。1903年,清政府在京师大学堂附设医学实业馆(后改为医学馆)。1905年,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其下辖的卫生科负责医疗卫生。各省不同程度地设立地方卫生行政机关。清政府为防治疾病、清除烟毒,建立了多种新式医院。1908年,民政部设立外城官医院,免费救治病人,“还管理治疾、防疫、卫生事宜”。同年,清政府颁布了《预防时疫清洁规则》等专门法规,各地政府随之不同程度地举办了学校卫生、防疫等公共卫生事业,支持非官办医疗卫生事业,倡导医学研究。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1910年东北鼠疫爆发时,清政府派遣伍连德为首的医官前往,迅速扑灭了鼠疫。然而,由于经费、人才等诸多因素制约,医疗改革各地进展不一,有的医院和医学堂停办,诸多事项办理迟滞或议而未办或未曾议及。
——摘编自李传斌《清末新政时期的医疗卫生政策》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医疗卫生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的医疗卫生改革。
A.实行君主立宪 | B.大力引进西学 |
C.挽救统治危机 | D.实践维新思想 |
材料 甲午战败后,中国人奋起抗争,清政府的改革活动和孙中山的革命活动赛跑。
改革与革命的时间表改革之举 | 革命之浪 |
1901外务部 1903商部1905学部(废科举) 1906资政院 1908《钦定宪法大纲》 1909第一届咨议局会议1911年5月成立皇族内阁1911年11月宪法十九条 | 1894兴中会成立 1905同盟会成立 1906萍浏醴起义 1907广东惠州起义、广西镇南关起义 1908安徽安庆新军起义 1910广州新军起义1911年4月广州黄花岗起义1911年11月武昌新军起义 |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初的中国改革与革命之间的关系。
A.晚清开始从保守走向开放 | B.晚清地方权力的扩大 |
C.清政府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 D.改良派登上历史舞台 |
材料一 自法家提出“法令由一统”的学说以来,中国古代的皇权一直凌驾于法权之上。黄宗羲将这种专制主义的法律形式称为“一家之法”。以唐太宗为首的统治集团提出了“天下之法”的概念,强调皇帝和贵族都应遵守国家公布的法律,受法律的约束,以防止皇帝随意破坏国家的法制。为此,唐朝统治者制定了许多措施,对以皇帝为首的行政权加以制约。在唐朝皇帝和官吏的思想中,一直存在着君臣应共同遵守“天下之法”的观念,这也为解决皇权和法权的关系提供了新思路,为司法官员审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摘编自郑显文《审判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唐代司法》
材料二1906年9月2日颁布的中央官制改革上谕规定:刑部著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著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这24个字意味着中央司法机关要由传统集权体制下的职能混合模式向“分权”体制下职能单一的模式转化。据此,都察院退出司法领域,司法权被划分为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集中由法部与大理院行使,传统的司法与行政不分模式为之一变。
——摘编自张从容《晚清中央司法机关的近代转型》
材料三1954年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根据宪法制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也将审判独立确定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韩大元《论1954年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天下之法“提出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司法机构改革的主客观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五四宪法“的进步性。
9 . 材料 1901年冬,清政府派罗振玉赴日本考察学务。罗振玉在日本参观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搜集了有关日本学校教育制度的各种章程和统计数字。清末还出现了不少翻译日本学制的刊物和书籍。1901年在上海诞生的《教育世界》,是我国近代刊行最早的专业教育杂志,其内容主要是翻译介绍外国教育制度、教育理论和报道国内有关教育改革、新学制的建立等。由于大量日本学制资料在中国涌现,逐渐在教育界形成了一种效法日本、改革教育、建立新学制的社会舆论。早在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就向清廷建议:“请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乞下明诏,遍令省府县乡兴学,乡立小学,令民七岁以上皆入学,县立中学,其省府能立专门高等大学,各量其力,皆立图书仪器馆。”
到了1902年,以模仿日本为主的新学制系统逐渐形成。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中的“癸卯学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颁布并施行的全国统一的学制。“癸卯学制”在立学宗旨中规定:“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摘编自郭三娟《述评清末民初新学制对日本学制的模仿》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学制模仿日本学制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清末的学制改革。
A.开始探索近代化新模式 |
B.调整经济政策发展民族经济 |
C.变革政体实行君主立宪 |
D.注重社会变革应对统治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