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课程 |
1903年 | 修身、读经讲经、外国语、物理及化学、体操等 |
1913年 | 修身、国文、外国语、理科、体操、缝纫(女子)等 |
1922年 | 公民、国语、算术、卫生、工用艺术、体育等 |
A.中国教育近代化开始起步 | B.殖民地教育特征明显 |
C.课程设置反映时代的变迁 | D.中体西用思想根深蒂固 |
A.传统的士人阶层将被分流 | B.新式教育备受大众质疑 |
C.儒家思想已丧失正统地位 | D.科举废除带来吏治败坏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形成于春秋战国之际,战国时期登记户口的木牍户版仅放在乡一级。秦时期,材质较为轻便的简册户籍取代了木牍户版,乡制作的户籍副本呈报至县。县上计于郡的类目重在“计多少”,各户家庭成员、钱谷出入、刑案细节等详细内容并不在上报之列,郡及中央收藏的只是户口统计数字。东晋初年,“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治纲大弛,权门并兼,强弱相凌,百姓流离,不得保其产业”。328年,晋成帝令造纸本户籍。史载,该“并皆详实,朱笔隐注,纸连悉缝……此籍精详,实宜保惜”。造好的户籍上报郡、州,直至中央户部,以备随时查勘核实。
——摘编自张荣强《中国古代书写载体与户籍制度的演变》等
材料二 1911年,晚清政府在参考东西良规基础上制定了《户籍法》单行法规。法规区分了关于个人出生、死亡、婚姻等信息的人籍与以家庭为单位的户籍,清除了传统户籍中资产登记项目,户籍开始成为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的工具,而不再纯粹是国家管制人口的工具。规定了民众有呈报户籍之义务,及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清末户籍立法将传统的保甲户籍改造为具有近代意义的警察制户籍,对后世户籍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摘编自姚秀兰《中国近代户籍变革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战国至魏晋时期户籍管理的变化,并说明古代户籍管理的主要作用。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与传统户籍管理相比,清末户籍管理的主要特点及其原因。
材料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适应当时大量兴起的新式学校的急需,为满足社会对“新学”和“西学”的认知渴求,中国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译介新式教科书的运动,京师大学堂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京师大学堂引进西方教科书概况
阶段 | 概况 | 备注 |
起始阶段 (从1898年创办到1900年7月停办) | 引进的教科书较为有限。 《大学堂章程》规定:要建立编译局,翻译西方学堂教科书,以收实效。1898年7月3日,光绪帝发布上谕,正式建立译书局。 | 1.大学堂1902年设立藏书楼“广集中西要籍,以供士林浏览而广天下风气”,调取江、浙等省官书局各种书籍。 2.大学堂为全国各地的学堂提供教材或者书目,各省新式学堂所用教科书要由其所定(学部成立前)。 |
繁荣阶段 (从1902年重建到1905年1月底学部成立) | 引进教科书的高潮阶段。 上海译书分局、译学馆相继成立。1903-1905年购买西方教科书总数574部,其中社会科学和人文类421部,自然科学、应用科学类153部。译学馆甲柜所藏书目共127部,除8部是中国书籍,其余119部全部是日本教科书,其余四个柜子的书目也是一样。 | |
趋缓阶段 (从学部成立到1912年改名为北京大学) | 引进教科书的步伐减缓。 1904年译书局和上海译书分局停办,1905年学部编译图书局成立,中国人兴起自编教科书的高潮。 |
——摘编自张运君《京师大学堂和近代西方教科书的引进》
综合材料信息,拟定一个论题,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第二条 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 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第五条 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第六条 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第七条 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 第八条 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十一条 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有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
A.主张仿行英国式君主立宪制 | B.否定了《钦定宪法大纲》 |
C.形式上具有一定的民主色彩 | D.加速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
材料一 第259条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该犯之本国未与中国订立条约,或未遣领事官驻扎者,该犯由中国公堂拘拿,审讯得实,即按中律治罪。
第260条前条所知之外国人,在中国欠债且被中国人控告者,中国公堂有审判此等案件之权。
——1906年《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材料二 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俄国十月革命使北洋政府收回了德、俄在天津、汉口的租界,战后,德、奥、匈、苏取消了在华领事裁判权。北洋政府先后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中提出裁撤领事裁判权,但未成功。国民党一大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皆当取消,重订双方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1927年,北伐军占领长江流域,汉口、九江的英租界被国民政府收回。
材料三 1928年7月9日,国民政府宣布“在外华人应受中国法律之支配及中国法院之管辖……1930年1月1日起生效”,并制定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等法律,为废除领事裁判权做准备,遭到各国推诿后计划延期至1932年元旦执行,又因日本侵华而告中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宣布废止日本、德国、意大利的在华特权。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新约签订,宣布英、美撤废在华领事裁判权与在华租界,但中国不得取消或追究其在华不动产权利,其后其他国家纷纷签订类似条约。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立诚《中国近代外交制度史》
(1)依据材料一,分析清政府做出这一法律规定的原因。
(2)你如何评价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上述行为。
材料 晚清部分状元的简历
晚清状元 | 简历 |
光绪二年(1876年)状元曹鸿勋 | 在学政系列中任职十七年,后出任云南永昌知府。1905年迁任陕西,被提拔为陕西巡抚,上任时期创办了陕西延长石油厂,筹建西安通往延长的车路。1907年入京协办资政院 |
光绪十二年(1886年)状元赵以炯 | 历任四川乡试副考官、广西学政、会试顺天同考官 |
光绪二十年(1894年)状元张謇 | 1895年,在南通创办大生纱厂,建立拥有10多万亩棉花基地的通海垦牧公司,由此不断衍生成立了广生油厂、复新面粉厂,天生港等。1909年,被推选为江苏咨议局议长。1910年,推动了三次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 |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状元夏同龢 | 1904年,尚在翰林院任修撰的他请求自费留学日本,成为第一位留学国外的状元。1905年,出任广东法政学堂(今中山大学)监督 |
光绪三十年(1904年)状元刘春霖 | 朝廷派他去日本法政大学辅修科学习。1907年回国后,历任咨政院议员﹑福建提学使、直隶法政学校监督等职 |
——摘编自张云健《最后的士大夫:光绪朝十三位状元的近代化转型》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表中任选一位或多位晚清状元,围绕“晚清士大夫的近代化转型”拟定一个论题,并加以论述。(要求:紧扣主题,论题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A.意在恢复传统的纲常伦理 | B.构建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
C.注重控制民众的精神意志 | D.违背了中国教育近代化潮流 |
材料一 唐宋等汉地王朝治理边疆,实行的都是羁縻政策。边疆部落首领既接受朝廷的州县官爵印信,又保持原有的称号、辖境和权力,自理内部事务。蒙元王朝在边疆范围内设置的政区主要是:宣政院、行省、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如在岭北、东北和西北,行省及宣慰司是直接治理边疆的主要官府形式。在西南,除云南设行省和宣政院主管吐蕃外,主要是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官”设置。明清两代大抵沿袭此项重要政策。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政区地理的变迁轨迹及特色新探》
材料二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羁縻政策”,在新疆表现得尤为明显。1762年,乾隆皇帝在统一了天山南北路以后,设伊犁将军,统辖全疆。在行政体制方面,清政府在新疆东部汉族人口较多的地区,实行州县制,其行政、司法、税收等制度均同于内地各省。在蒙古族、哈萨克族和维吾尔族中,实行“札萨克制”“伯克制”,册封或任命各族首领,由他们对本地区本民族人民直接进行统治,各项制度仍按旧俗。近代边疆危机迫使清政府对其边疆治理政策进行调整,1884年11月,清廷正式批准新疆建省。新疆实行与内地一致的行政管理制度,取消原为伯克、阿訇所掌握的司法权,各级官府把恢复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实力推行。1885年,孤悬东海的台湾继之建省,1907年,东北的辽宁、吉林、黑龙江改设行省。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等
(1)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特点,分析古代边疆治理的影响。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晚清时期边疆治理制度的变化,并说明其时代意义。
人物 | 发表时间 | 言论 |
麦孟华(康有为的学生) | 1900年 | 故今日欲存中国则惟有组织新中国而已,新国不立,则不和固亡,和成亦亡,瓜分固亡,保全亦亡 |
梁启超 | 1902年 | 成立“大中华民主国”,第一任总统为罗在田(暗指清光绪皇帝爱新觉罗·载浩),第二任总统为黄充强(寓意炎黄子孙能白强) |
柳亚子 | 1904年 | “打倒旧政府,建设新中国",实现自由、独立.” |
徐锡麟 | 1905年 | 毅然以光复为职志,知断中国非大破坏不为功 |
A.民主共和成为时代潮流 | B.时代变迁影响国家观念 |
C.资产阶级各派别思想趋于统一 | D.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