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重人民的负担 | B.实现了富国强兵 |
C.使北宋走向衰亡 | D.加强了社会管控 |
材料一: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局限性,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总之,北宋实行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在一定时期起到了巩固政权的作用,后来便逐渐走向反面。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自(美国1783年与英国)缔结和约以后,最初立法的缺点便立即暴露出来,国家好像一下子就解体了,每个殖民地都成了一个独立共和国,都要求享有完全的主权。邦联政府被它的宪法弄得软弱无力,不再有共同的危险感作为它的支柱,眼看着船舶上悬挂的国旗被欧洲大国凌辱而毫无办法,而且当时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印第安人和支付独立战争时期所举债款的利息。在邦联政府就要毁灭时,它正式声明自己无能为力,并向宪制权呼吁。
——摘编自(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加强中央集权措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为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所制定的宪法及其对美国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材料一 宋代行政区划与唐无大差异,而行政组织与运用则大有不同。盖宋室君臣鉴于唐末、五代藩镇权重,故对于地方行政采取绝对控制政策。其方法:最高级地方行政区划之路,不置元首性之长官,而以帅、漕、宪、仓诸司,分掌众务,不相统属,互相牵制不能自专。上自诸路使司,下至县知事,皆以中央文官权充,以便中央直接控制。犹惧知事官权太专,又置通判,以资牵制与监视。
——摘编自严耕望《中国政治制度史纲》
材料二 美国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国会与总统领导的政府各自分立,由选民分别选出。总统只对人民负责,不向国会负责,国会没有要求政府辞职的权力,也没有将总统免职的权力;国会不向总统负责,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国会与总统彼此独立,没有相互依存关系,更没有从属关系。
——摘编自任航《代议制的美国模式论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宋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代议制的主要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鉴于汉唐两代“节镇太重,君弱臣强”的惨痛教训,赵宋统治者创建了路制。每路分设四司,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形成“婚田、税赋则隶之转运,狱讼、经总则隶之提刑,常平、茶盐则隶之提举,兵将、盗贼则隶之安抚”的分工格局。诸司若有违法不公行为,要相互举报;同时诸司共同负责对所辖州县的监察工作。无论是在运行机制上,还是在机构功能上,宋朝的路制,可谓是惩前代之弊,开后世先河。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二:1781年经13州批准的《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生效,它规定:“各州均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但实践证明了它的不可行性,美国迫切需要新的政治制度挽救国家。1787年的费城制 宪会议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模式,明确提出了新的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行使权力所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分权原则;共有权原则;权力禁区原则;宪法至上原则。1788年,新宪法经各州批准生效。至此,联邦制在美国正式确立。这一制度被人们认为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
——摘编自张定河《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及其历史演变》
材料三: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 华民国的国典——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代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原因,并分析宋代“路”制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制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及其对美国产生的积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材料一:秦的统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大一统”政治时代。从此以后,由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对各地施行有效的政治管理,揭开了此后封建王朝的帷幕。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
材料二:汉武帝元朔二年,梁王、城阳王提出:愿分部分国土与其弟。武帝立即批准,并下诏“诸侯王分与之弟邑者”,朝廷均予批准,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诸子都可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作为侯国。这一诏令的实行,“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结果“则王子无不封侯而诸侯益弱矣”。
——摘编自林剑鸣《秦汉史》
材料三:宋朝的发展轨迹上,承载着晚唐五代以来太过沉重的历史教训。“祖宗之法”立意于防范“意外仓促之变”,以制度的平缓调适来保证政治的稳定。这一方针,有效杜绝了内部的重大变局,使得宋代以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通过兵变或所谓“禅让”等方式篡取中央政权而成功者,也没有发生严重的地方分裂割据局面。防范纤悉的小心与牵制,一方面使这一朝代政治上步履蹒跚,因而难免“因循”之讥;另一方面,却也出于对“防弊”的重视,使其制度建设颇为细密,且调整变革不断,渗透出务实与创新的精神。
——摘编自邓小南《创新与因循:“祖宗之法”与宋代政治变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大一统"在政治上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武帝实行推恩令的特点及结果。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制度建设颇为细密”的表现,并分析其历史作用。
A.旨在加强地方政府权力 | B.体现文武分权的特点 |
C.贯彻汉唐地方行政建制 | D.有利于解决藩镇割据 |
A.保障了官员言论自由 | B.防止了君主乾纲独断 |
C.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 | D.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 |
材料一:宋代行政区划与唐无大差异,而行政组织与运用则大有不同。 …… (宋代)对于地方行政采取绝对控制政策。其方法:最高级地方行政区划之路,不置元首性之长官,而以帅、漕、宪、仓诸司,分掌众务,不相统属,互相牵制不能自专。上自诸路使司,下至县知事,皆以中央文官权充,以便中央直接控制。犹惧知事官权太专,又置通判,以资牵制与监视。
——摘编自严耕望《中国政治制度史纲》
材料二: 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王朝,尽管采用满汉并用的政策,但实权却掌握 在满洲官吏手中,很大程度上诱发了汉人排斥满族的“大汉族主义”情绪。鸦片战争后,列强在中国取得一系列特权,打破清朝封建统治的“稳定”,肆意干涉地方政务,地方要员也“扶洋自重”。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国内一些持巨资的买办、商人在地方投资设厂,使得中央政府在经济上对地方依赖。作为封建王朝支柱的八旗军腐朽不堪,面对地方起义,清政府不得不依靠湘军、淮军镇压。
——摘编自马淑娴《略析晚清中央体制变化的动因》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指出晚清中央集权变化的趋势,并分析这一趋势产生的动因。
A.事权的分割 | B.皇权的削弱 | C.地方权力过重 | D.监察体系不完善 |
材料一 宋初承袭的是晚唐 五代藩镇—支郡—县的政区统辖模式,藩镇之长官节度使是事实上的高层政区首脑。太祖立国之初,即罢诸强藩典中央之兵,次则集天下精兵于京师,以削弱藩镇之力量。太宗时所有统县政区都直属中央。取消高层政区的后果,是中央难以因地制宜地处理数以百计的统县政区的行政事务,中央政策在地方之执行又缺乏有效监督。此后,转运使成为高层地方行政组织。
——摘编自余蔚《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
材料二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地方上承袭了元代的行中书省制度。明初承袭了元代行省权大且集中的基本特点,“举凡钱粮, 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朱元璋认为这无疑会对其新王朝构成潜在的威胁,便把元代行省的权力一分为三,即以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政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狱政,都指挥使司掌地方军权。但其不可克服的缺陷也日益凸显:地方最高权力向三司分流,从而使地方明显缺乏自己的政治“中枢”,严重影响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力,并且过于分权与钳制也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督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监察官的面目出现,并在实际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迅速成为地方政权的最高中枢,弥补了这一“真空”,并凌驾于“三司”之上,总领一省、数省的军政、民政,从而日益走向封疆大吏。
——搞编自史云贵《承袭与变异:明清督抚制度述论》
请回答:
(1)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说明宋、明改变前朝地方制度的相同原因。分别采取了什么对策,效果如何?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宋、明后来调整地方行政制度的相同原因,并请说明宋、明地方行政制度演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