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 | 科技发明(件) | 中国科技发明 | 世界其他国家科技发明 | ||
件数 | 百分比 | 件数 | 百分比 | ||
公元401—1000年 | 45 | 32 | 71% | 13 | 29% |
公元1001—1500年 | 67 | 38 | 57% | 29 | 43% |
A.中枢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 B.农耕经济长期高度繁荣 |
C.儒家思想重人伦轻自然 | D.重农抑商政策有效实施 |
材料一 据统计,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人民大规模的南下总数约有90万人左右…其流徙方向大体是北方东部的人民流向南方东部,北方西部的人民流向南方西部。北方人民到达南方,大都举目无亲,出路之一便是依附早先来到南方的士族或地方豪强,成为被隐匿的人口。
——摘编自蒋福亚《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
材料二 19世纪60年代太平洋铁路建设更加强了对华工的需求。根据记载,1849年美国华侨共有791人,1850年增至4025人,1851年达12000人,其后逐年增加,1890年共有107500人,他们为中央太平洋铁路的建成作出了重要贡献。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之所以选择华工而非白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则从中国到美国走开阔的太平洋水路,相比之下使从欧洲到美国必须走麦哲伦海峡水道的路线相形见绌,华工的取得比白人劳工更容易:二则华工“配合度高”、“工资低廉”、”耐劳”,比起在艰困的环境面前常选择罢工或离职的白人劳工,金矿主和铁路公司自然更倾向使用华工。
——摘编自马慧玥《近代契约华工法律研究》
(1)根据材料一,概括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民南移”的特点。结合所学,简述“北民南移”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概括推动华工赴美的动因。结合所学,简评华工对美国的贡献。
A.出现独立经营的商人 | B.流通领域出现纸币 |
C.大量的商业市镇兴起 | D.生产领域出现工场手工业 |
A.推动了元代对外贸易的发展 | B.导致了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 |
C.加重了沿海地区百姓的负担 | D.限制了国内民族之间的交流 |
材料一 五代承唐,仍有书院的创设,但和唐一样,数量少、规模小,仅仅是书院发展的最早期形态。宋元时期是我国古代书院教育的发展和成熟期。承前启后,上承唐代,下启明清,书院在这一时期成为一个普遍性的教育组织。书院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理念和教育风格等都日益完善和规范。宋元书院教育注重明辨义利的价值观,强调以义为本,义以导利,要求见利思义。同时书院在教育思想中是以社会群众为价值主体,即要求个人始终把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以社会整体利益制约个人利益。课程设置上大都把以“四书五经”的经学作为德育课程的主体,同时重视学术争辩和学术交流,允许不同学派进行讲学,体现学术自由……宋元之际,虽然朝代变更,宋元分属不同政权,但对书院在教化民众,从而稳定家族,并最终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都有着相同的认识。因此,宋元统治者都极为重视通过书院对民众进行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教化,并尽量把两者结合起来,把统治者的统治意愿转化为被统治者的自觉要求。
——摘编自李强《简论宋元时期的书院教育及启示》
材料二 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公布了由张之洞、荣庆、张百熙主持重新拟定的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这些文件统称《奏订学堂章程》。颁布后,在朝野的合力推动下,新式学堂高速发展,规模急剧扩大。新式学堂取代学校、书院、学塾,最终成为定局。传统风俗教化也转变为社会教育,普及识字,推广新知。而全盘接受西式教育体制及其知识系统,导致中国的知识体系前后两分。因操之过急,以及官绅趁机渔利,期间也出现名实不符等诸多弊端,加重了民众负担,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各地毁学风潮此起彼伏。
——摘编自王建朗、黄克武《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晚清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元时期书院教育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元时期书院教育发展兴盛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式学堂存在的弊端。
A.践行三纲五常思想 | B.积极践行格物致知 | C.注重儒学的思辨化 | D.重视教化的世俗化 |
A.强调“知行合一” | B.提倡“存天理,灭人欲” |
C.主张“格物致知” | D.重新构建儒家精神道统 |
8 . (宋)朱或在《萍洲可谈》中记载: “本朝富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省试)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据此可知,宋朝( )
A.人身控制相对松弛 | B.商人政治地位提高 |
C.门第观念逐渐淡化 | D.社会价值取向扭曲 |
A.统治者推行“三教并行”的政策 | B.佛教与儒家的激烈争鸣 |
C.儒学家借佛教强化伦理道德秩序 | D.佛教主动适应社会现实 |
材料一 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至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宋朝著籍户数由642万户增加到2088万户,人口峰值约11275 万,年平均增长率达9.2‰。宋代的住房形势较此前历代更为严峻,租房是宋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从官员到老百姓,都存在租房居住的现象,甚至军队也需要通过自己租房来解决居住的问题。租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士兵们最基本的生活问题,但使士兵脱离了正常的军营生活,对士兵、对社会都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
——摘编自梅波《宋代租房现象研究》
材料二
第163条 | 政府所建房屋之租金,不可超过建筑费用和建筑用地总价数年利的8%;个人房屋之租金,不得超过地价所载土地及建筑物之总价额年息之12%;若原租金超过标准租金的,则按标准租金支付;若原租金比标准租金少,就按照原租金付款,出租人不可用任何理由加租。 |
第167条 | 房屋标准租金的实施时期:定期租约到期之后,承租人可按照原有条件继续租赁。 |
——摘编自《中华民国土地法》(1930年6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租房兴盛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概括南京国民政府房屋租赁相关立法的特点。
(3)研究表明截至1946年,《中华民国地法》仅在局部地区短暂试行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此给出合理的历史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