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即汉武帝)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彰)《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禅,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燥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引自(东汉)班固《汉书·武帝纪赞》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写出汉初“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在治国思想、政策方面的表现,并概括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在思想上采取的措施及重要影响。材料二 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到明代中期,在社会、思想与文化等各方面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大约从嘉庆朝开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江南,以经济为中心的新兴城市大量出现,手工业、商业经济日趋繁荣,新的市民阶层逐步扩大;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程朱理学,日益受到以阳明心学为代表的新思想的挑战;随着民间的书院,讲会以及出版业的发展,文化前所未有地向世俗化的方向普及:中西文化也开始发生交流与碰撞。如此一系列新的社会和文化现象,都在这一时期涌现。早期启蒙思潮是这样的背景下孕育而生的。
——改编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四卷)
(2)根据材料二,概括明朝中后期思想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的原因。结合所学,指出明朝中期“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并对“阳明心学”进行简要的评价。A.民权思想缺乏市民阶层的呼应 | B.进步思想在近代前夜深受压抑 |
C.封建士大夫对现实的普遍不满 | D.文化的高压导致文人明哲保身 |
A.体现出反封建的色彩 | B.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特点 |
C.凸显自我表现的个性 | D.是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映 |
A.批判君主专制的弊端 | B.强调宋朝对秦制度的继承 |
C.宣扬经世致用的主张 | D.探讨地方行政制度的优劣 |
材料一 明代时期,中国对“东西方碰撞交融”的积极应对,并不限于基层商人的层面。在文化知识的层面,同样呈现出比较开放与包容的态势。一方面,随着明代中后期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的文化知识界出现了诸如泰州学派及李贽等进步的思想家,他们提倡人的个性,肯定人们的物质欲望,强调独立思考的精神。这些思想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激烈变动中的下层平民的要求,特别是反映了那些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城市市民的要求,在当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陈支平《从世界发展史的视野重新认识明代历史》
材料二 新文化运动期间,李大钊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猛烈地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封建“君学”,但他和很多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都没有全盘否定传统文化。李大钊主张“打倒孔家店”,但他并不是全盘否定孔子,他反对的是被历代封建帝王塑造成“专制政治之灵魂”的孔子。李大钊认为东方文明是“静”的文明,西方文明是“动”的文明,这是东西方文明的“根本不同点”。在他看来,博大精深的东方文明能够融会注重物质的西方文明,“以创造新生命而演进于无疆”,对中华文化发展前途表现出极大的自信。
——摘编自《李大钊全集》
(1)明朝中后期,西方思想及科技日渐向外传播,指出其原因。依据材料一,面对“东西方碰撞交融”,概括中国积极应对的史实。
(2)依据材料二,分析指出新文化运动时期李大钊对东西方文化的态度,综合上述材料分析指出中华文化发展历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突出特点。
A.提倡格物致知 | B.批判虚假说教 | C.注重知行合一 | D.反叛程朱理学 |
材料一 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上接夏商周特别是西周时的礼乐文化,形成了“和而不同”的诸子百家之学,产生了不同的学派。后来的中华文化都可以从诸子百家之学中找到原初的基本论点,即文化基因。
——《选择性必修三教师教学用书》p20
材料二 明清之际是中国历史上剧烈震荡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革。在这种情况下,黄宗羲等思想家便超越了仅仅对于一姓王朝兴亡的悲叹,而将问题上升到亡国与亡天下之辨的层面,对君主专制展开审视。
——摘编自吴保传《论黄宗羲与明清学术思想史的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儒墨法道四个学派的核心思想内容,并说明百家争鸣对后世中华文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们是如何“对君主专制展开审视”的?并列举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叶近代思想家们从“审视”发展为行动的表现。
A.主张探究万物,达到对普遍天理的认识 | B.强调主观能动性,以自己的内心为准则 |
C.提倡个性自由,否定传统伦理道德标准 | D.严厉抨击君主专制制度,反对重农抑商 |
A.带有客观唯心主义倾向 | B.隐含一定的平等和叛逆色彩 |
C.彻底否定了程朱理学 | D.严厉抨击了君主专制制度 |
A.体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 | B.推动了清代前期经济的转型 |
C.打破了重农抑商的传统经济政策 | D.隐含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