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体现了私法的主导地位 | B.蕴含了一定的理性精神 |
C.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 D.加大对平民的保护力度 |
A.官僚体系完善 | B.具备了早期城市国家特征 |
C.民众生活富足 | D.受到了古埃及文明的影响 |
A.捍卫了雅典的民主制度 | B.打破了贵族对政权的垄断 |
C.彰显了公民的城邦主权 | D.得到了严格的贯彻落实 |
A.区域文明的传播与扩展 | B.西方文明产生于古代希腊和罗马 |
C.地理环境决定文明起源 | D.临近大河是文明诞生的必要条件 |
A.中东地区是大麦和小麦原产地 | B.耶利哥古城城市功能分区合理 |
C.耶利哥古城最早出现定居生活 | D.巴勒斯坦是重要的文明发源地 |
材料一 罗马帝国后期用以调整市民与非市民之间,以及不同国籍和无国籍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被称为万民法。在有的法学著作中,万民法兼具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性质。公元3世纪左右,罗马帝国的民事流转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奴隶主统治集团对商品货币有着贪婪的欲望,这都是市民法所不能适应的。根据统治集团的意志,结合罗马人与异邦人、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法律实践,由罗马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和发展出名为“万民法”的私法体系。它的发展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吸收了同罗马国家有贸易关系的其他民族的法律规范。万民法因而被罗马法学家称为“各民族共有”的法律。
——摘编自雷昕《浅析国际私法与古罗马万民法的学理关系》
材料二 雍正时期的《恰克图条约》是清朝在《布连斯奇条约》的基础上与俄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的汇总。其子约较多,对于处理贸易、边界交往、实施边境管理等具体事务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以下为其中部分条文:
“送文之人俱令由恰克图一路行走。如果实有紧要事件,准其酌量抄道行走。”
“凡边界附近打猎,因图便宜,在他人之处偷打,除将其物入官外,亦治其罪……”
“设立边界头目,凡事务须乘公办理,速行完结;如怀私推诿贪渎等情,各按本国刑律治罪。”
“两地奉差大小使臣,因公事到边时,说明因何事前来,系何等人在边候信,听候迎接。”
“俄使请造庙宇(东正教教堂),中国办理俄事大臣等帮助于俄馆盖庙。”
——据马长泉《康熙、雍正两朝中俄划界原则探析——以<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为中心》整理
材料三 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宪章》中的集体安全制度有了明显的进展。《联合国宪章》以普遍禁止使用武力为原则,使一切武装干涉、进攻、占领或武力封锁以及以此相威胁的行为,都成为违反国际法的行动。这一规定对国家的国际责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科学技术以及交通和通信的巨大进步,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性的科学、技术及行政机构有增无减,这为国际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国际法院的设立及其运作在二战后有了明显的发展。二战后还出现了许多国际法的新分支,如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发展法、国际能源法、国际刑法等。
——摘编自程晓霞、余民才《国际法》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万民法形成的原因,并指出其与市民法的关系。(2)根据材料二、说明《恰克图条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趋势及意义。
A.扩大帝国版图 | B.促进民族交流 | C.维护帝国统治 | D.改变帝国制度 |
A.推动了社会日益发展 | B.导致了早期文字产生 |
C.强化了暴力机关职能 | D.缩小了人们贫富差距 |
A.是自然法理念的滥觞 | B.延续了两河流域的习惯传统 |
C.维护了封建地主利益 | D.利用公正平等话语巩固统治 |
A.波斯对各民族的有效治理 | B.不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 |
C.地理环境决定文明样态 | D.波斯帝国的希腊化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