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 | B.立宪政体未能阻止国王专权 |
C.内阁依旧为国王所控制 | D.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 |
A.议会无权制裁国王 | B.君主立宪制尚未完善 |
C.内阁制已基本确立 | D.《权利法案》遭到破坏 |
A.发动光荣革命,与新贵族阶层妥协 | B.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 |
C.建立内阁机构,限制国王的行政权 | D.改革议会制度,中等阶级更多参政 |
A.尚未形成成熟的统一国内市场 | B.铁路是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 |
C.科技水平限制了制造业的发展 | D.战争破坏了基础交通设施建设 |
A.有利于政局稳定 | B.确立了总统国家元首的地位 |
C.剥夺了议会的主要权力 | D.有助于两党制的形成 |
A.加强了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 | B.体现了总统与内阁之间权限不明 |
C.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职权 | D.反映了联邦党与其他党派的斗争 |
A.确立了三权分立的体制 | B.使议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 |
C.是政治势力妥协的产物 | D.加剧了各派别之间的矛盾 |
A.总统拥有立法权 | B.议会权力至上 |
C.实行责任内阁制 | D.实行分权制衡 |
①邦联政治结构分散,无力平息社会动荡
②联邦剥夺了各州的自主权,稳定了统治秩序
③邦联没有统一的关税,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
④联邦统一发行货币,促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材料一 中国古代君臣朝参制度,亦称“朝会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决策议事制度之一。《周礼·秋官·朝士》记录了天子的“三朝”之制,即进行朝参的地点有三个,但对“三朝”的具体位置、朝参的内容和时间以及朝参的官员范围等均无详细说明。汉初,汉高祖一度将秦代繁缛的朝参“仪法”全部废除,出现了“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的现象。不久,高祖开始按儒生制定的“仪法”接受百官朝贺。《汉书·宣帝纪》记载:“(宣帝)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东汉、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朝贺礼仪和“五日一听事”之制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进和补充。根据唐代文献资料可知,唐代君臣朝参制度大体分为外朝听政、朔望朝参和常朝等三种不同形式,并不断发展变化。
——摘编自杨希义《唐代君臣朝参制度初探》
材料二 1302年,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因同教皇卜尼法八世发生冲突,首次召开三级会议,参加会议的三个等级分别是僧侣、贵族和第三等级(市民代表),这标志着法国历史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三级会议开始只是等级代表会议,不是立法机关,它的职能是听取国王的决定;三级会议也不是常设机构,是应国王要求召开的,由国王决定开会的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和选举方式。国王吸收三个等级的人士加入到国家决策里来,使国王决策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后来,三级会议在某些时刻也起到了限制王权的作用,比如太子查理在1357年11月到1358年2月就被迫同意以下条件:定期召开三级会议并听取治国意见;会议每年召开2-3次;征税必须得到三级会议的同意;三级会议有权任命国王的顾问;等等。
——摘编自吕俊《三级会议与法国封建制度的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周代至唐代朝参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周代至唐代朝参制度和中世纪后期法国等级君主制的共同影响,并指出二者的内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