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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古代中国的分权主要以君权与相权,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划分为表现形式……伯利克里时代的城邦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系统,已具备了近代国家所具有的行政、司法、监督等国家职能,并开始向分权的方向过渡。
——张治平《关于分权与制衡问题的探讨》
材料二 杰斐逊等美国思想家们指出,在美国可以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的民主制”,概括性的说,就是把联邦的国家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分权,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纵向分权的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上中下,左中右的“分权网络”称之为“双重保障”。
材料三 1911年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也同样采取了通过根本性法律文件(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形式对新成果、新兴资产阶级政权进行维护和保障,并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相似的宪法文件在中美两国相似的背景和国情条件下,产生了截然相反的结果。
——王熙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原因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秦朝中央机构和古希腊“分权”机构的设置情况,并说明二者的“本质”区别。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实行“双重分权”机制的“复合民主制”的主要内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是如何“大量采纳和借鉴美国宪法的内在精髓尝试建国”的,谈谈你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3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 | 1787年宪法 | |
立法机构组织 | 一院制国会 |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 | 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 | 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
行政首脑 | 无 | 合众国总统 |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 | 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 |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
批准生效 | 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 | 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邦联制相比联邦制有何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确立联邦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