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制度变革中的制度内容与制度形式的关系状态,即制度内容与制度形式的“变”与“不变”,我们可以把历史上的制度变革模式归纳为三种不同的范式:第一种模式是原来的制度形式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有制度行使的职能和程序在实质上却没有什么变化,这种模式可称之谓“新瓶装旧酒”模式。第二种模式是原有的制度形式和制度内容被新的制度和形式所取代,可称之为“新瓶装新酒”;第三种模式是传统的制度形式得以保留,但制度内容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模式可以称之为“旧瓶装新酒”模式。
——摘编自叶剑锋《制度形式与内容的“变”与“不变”》
根据制度变革中制度内容和制度形式的关系,结合世界史的内容选择一种模式提出新的观点并进行论述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解释:英国和美国所形成的法律)”和“大陆法系(解释德国和法国所形成的法律)”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 | 相关事件 |
英国 | 1689年《权利法案》 |
1701年《王位继承法》 | |
法国 | 1789年《人权宣言》 |
1791年宪法 | |
1804年《法国民法典》 | |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
德国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
1896年《德国民法典》 | |
美国 | 1776年《独立宣言》 |
1787年宪法 |
依据材料和所学,从给出的两个论题中对西方两个法律体系建设的过程进行历史解释。论题一:英、法、美、德民主制度具有多样性。论题二:法律在英、法、美、德民主制度的建立、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要求:请从以上两个论题中自选一个题目进行论述。结合背景,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历史学家同样对宪法如何起草、含义如何持有争议,他们的争论同样反映出对宪法含义的当代见解。在有些学者看来,联邦制的建立是为了消除威胁新国家的混乱和纷争,维护独立战争时期的理想。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宪法是为了保护权贵阶层的经济利益,甚至不惜背叛独立革命的原则。还有人认为,宪法是要保护个人自由而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
——摘编自[美]艾伦·布林克利《美国史(1492—1997)》
结合材料和所学世界近现代史的相关史实,对上述观点进行探讨(要求:观点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妥协”一词在中国近代政治语境中常以贬义的形式出现,意为无原则地让步、退缩,“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妥协性”被看作是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然而,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民主宪政的实践却显示出,没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互妥协与利益让渡,他们的历史发展就无法淌过深水区和激流区。
(要求:试以近代欧美国家民主政治的实践为例,阐述以上观点。(要求至少以两个国家为例,论述充分、表达清晰;提示:以英国、法国、美国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