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打破了贵族的司法垄断 | B.使平民阶层获得立法权 |
C.标志着贵族政治的瓦解 | D.完善了东西方法律体系 |
A.具有民主色彩 | B.以血缘为纽带 |
C.权力高度集中 | D.神权王权结合 |
材料 “烽火戏诸侯”的历史基础是周幽王死于犬戎之乱,但“烽火戏诸侯”的完整故事出自《史记·周本纪》,魏晋时期定型。后世又出现了幽王城、幽王陵、烽火台遗址,“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信史”。
“烽火戏诸侯”相关记载
传世文献 | 战国晚期 | 《吕氏春秋》 | 幽王欲褒姒之笑也,因数击鼓,诸侯之兵数至而无寇。至于后戎寇真至,幽王击鼓,诸侯兵不至。幽王之身,乃死于丽山之下,为天下笑。此夫以无寇失真寇者也。 |
西汉 | 《史记》 |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袭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又废中后,去太子也。申侯恕,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 |
东晋 | 《水经注》 | 昔周幽王悦褒姒,姒不笑,王乃击鼓举烽以征诸侯,诸侯至,无寇,褒姒乃笑,王甚悦之。及犬戎至,王又举烽以征诸侯,诸侯不至,遂败幽王于戏水之上,身死于丽山之北。故《国语》曰:幽灭者也。 | |
出土文献 | 战国中晚期 | 《清华简》 |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宠幸)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 |
A.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集中 | B.贵族世袭特权相对较为薄弱 |
C.传统血缘宗法关系居于主导 | D.政治建构呈现官僚政治特点 |
传统治国方略凝聚着中西方古代哲人的政治智慧,它为现代人留下了诸多思考和启迪。
材料一 孔子认为“天生德于予”,提倡德治。德治要求道德极为高尚的“圣人”治理国家,达到“修己以安百姓”的理想目标。孟子也主张统治者施行“仁政”,推行道德教化,让老百姓过上富足生活。与孔孟相比,荀子虽然更多关注人性中恶的一面,但他认为可以利用礼义教化和法律来改变人的恶性。韩非子则认为“好利恶害,人之情也”,因此提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材料二 柏拉图早年把人的天赋善性看成政治的基础。主张靠“集权力与智慧于一身”的哲学王推行贤人政治来维护城邦制度,将“最高尚、最公正的东西”施于公民。从人性自私论出发,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因为法治一方面可以抑制人的性恶,另一方面又能促使人向善的方向发展,因为法律的精神是“善”的,即法律应是合乎正义的。政治团体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至善,其采取的途径主要是靠法治,其次是教育。在城邦中,中产阶级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因此,只有以他们为基础建立的政体才是符合“中庸之道”的最好的政体。
——均摘编自崔永东《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材料三 “目击世趋,方知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纪纲为不可缺矣。”
——清·顾炎武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西方治国方略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代中西方治国方略的异同。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汉武帝是如何实践“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的?
A.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 | B.用森严的礼乐制度强化封建君主专制 |
C.血缘关系是维系国家统治的重要支柱 | D.小农经济是封君统治的主要经济基础 |
A.王室势力不断衰落 | B.宗法制度遭到破坏 |
C.官僚政治逐渐孕育 | D.卿大夫阶层已没落 |
◎帝舜作歌日:“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
◎皋陶(掌刑狱)和而歌日:“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
这种“互动式对话”( )
A.打上了原始民主的烙印 | B.促进了权贵阶层的产生 |
C.折射出君臣关系的萌芽 | D.催生了古代社会的转型 |
材料一 夏、商、西周、春秋时期,从政体形式上看,奉行一种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的等级君主制,这种等级君主制,萌芽于夏代,形成于商朝,确立于西周。西周政体是君统与宗统的统一。其政体结构是严格地按等级划分的,即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周天子以宗法家长的面貌“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对国人进行统治。“君父之命不校”便是当时政体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
——摘编自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材料二 在行政方面,雅典有由全体公民从全体公民中选举职官的任用制度;有全体依次进行统治和被统治的安排;有抽签参加政治机构的规定,那些没有经验和专长的公民也可凭抽签轮番参政;对于任官资格完全没有财产定额的限制,或仅订立极低的财产资格;还有这种成例,除了军务以外,一切职司各人都不得连任,如真有连任的必要,也只限于极少数的职司,偶然可以有一两次的例外;最后还有这样的规定,一切职司,至少是尽可能多的职司的任期应该短暂。在司法方面,雅典有公众法庭制度,法庭成员由在全体公民中选出的人组成,他们有权审判一切案件,至少是大多数案件,包括那些最重大的案件,例如审查政务和财务报告、法制事项以及公私契约。在议事方面,雅典有最高治权应属于公民大会的制度,一切政事或至少是军国大事必须由公民大会裁决;反之,执政人员就该完全没有主权,至少应把他们的权力限制得很小。
——摘编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西周时期和古代雅典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简析中国西周时期和古代雅典政治体制的历史意义。
A.禅让制 | B.宗法制 | C.世袭制 | D.郡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