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06年初,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但第一次中央官制改革有名无实。其后设置资政院,然而权力相继由满族内阁与皇族内阁掌控,载洵等人“殖其私财,卖官鬻缺”。各省请愿者虽云集京师,但“政府始终冥顽如故,最后竟以军警驱逐请愿代表回籍”立宪运动最终失败。
——摘编自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
材料二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制定之后,各方争议甚大。中国民主同盟认为,“此次宪法所依据的宪草乃国民党片面提出的草案”,违背了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程序与精神。孙科等国民党高官认为,该法“思想上有矛盾,因之在制度上欠和谐”,不能体现典型的时代性格。其他国会代表认为中国共产党和民盟都未参会,“由此产生之宪法,安能期其有效?”该宪法最终沦为国民党专制统治的装饰品。
——摘编自汪朝光《中华民国史(1945—1947)》
材料三 在制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工作。除了全国各级人大596万多代表的讨论外,还进行了近三个月的全民讨论,参与人数达1.5亿,形成了138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该宪法的制定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为其后历次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依据。
——摘编自董成美《制定我国1954年宪法若干历史情况的回忆》
(1)根据材料一,归纳清末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分析《中华民国宪法》立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对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认识。
在古希腊文中,“民主政治”(demokratia)一词由“人民”(demos)和“统治” (kratos)复合而成。显而易见,民主政治即人民的统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管理,以及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近乎绝对的平等权利。
——黄洋《雅典凭什么判苏格拉底死刑》
(1)依据上述材料概括古希腊时期民主政治的涵义。
解决主权问题成为宪法最突出的特色之一,即国家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
除解决主权问题之外,宪法还解决了另一个美国人特别担心的问题:中央政府权力过大。新国家领导人最惧怕的莫过于最终建立的是一个专制独裁政府。
因此新国家政府的众议院应由公民直接选举,参议院、总统和联邦法官的选举则应在一定程度上与公众意愿相对隔离。
——摘编自(美)艾伦布林克利《美国史》
(2)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1787年美国宪法是如何防止专制、体现民主的。
(3)从政治制度变化及影响的角度对以上材料进行解读。(要求:提取信息充分;解释分析清晰;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