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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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1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人物

政治主张

孔子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子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韩非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   “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征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征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老子、韩非的政治主张。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治国主导思想的演变。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三省制运行机制的角度说明“唐太宗与魏征的关系”,并概括《唐律疏议》在中外法制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必要性。
2023-01-10更新 | 4381次组卷 | 34卷引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届高三下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晚期以来,传统的天与天命观念饱受质疑,然而,天的崇高性并未遭到根本性打击。春秋社会,混乱的现实刺激人们思考天命是否在周的问题。春秋金文显示,诸侯们纷纷宣称膺受天命,传统天命观念至此发生重大变化。但同时,祭祀中的尊卑等级屡屡为时人所强调,天帝总是与人间权力最尊者相匹配。春秋社会,人们进一步总结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善之代不善,天命也”的观念,深刻阐明上天无亲疏之别,只辅助有德之人;天助善而祸不善,政必归善者的道理,将天命与德行的关系扣得更紧。春秋时人又常常引用西周天命无常之语以诚当下。凡此种种,皆是在周初“天命靡常”“敬天保民”的传统思想轨道中作进一步的论述,深化、升华了周初天授明德的政治理想。

——摘编自曹大为、商传、王和、赵世瑜《中国大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历史影响。
2022-02-13更新 | 79次组卷 | 3卷引用:河南省郑州市励德双语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3 . 【礼治与法治】

材料一   周代形成了以维护宗法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典章制度,并使全部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都纳入到礼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刑罚与礼互不相属。法官参照前辈先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反映了这一时期的法律实践以刑统罪的任意性和不确定性。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礼治秩序宣告瓦解,国家制定的成文法开始居于法律规范体系的主导地位,实现了各种社会行为“皆有法式”“事皆决于法”,礼被排斥在法之外。

汉儒以引经注律、经义决狱的方式,“将礼的精神和内容窜入法家所拟定的法律里”,开启了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这个过程经过魏晋南北朝至唐律“一准乎礼”而告完成。此后,经宋迄明清,中国法律就基本定型于“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的正统体制,使以礼为核心的儒家道德规范实现了法典化,同时也使以刑为核心的法实现了道德化。

——摘编自谢作《中国古代礼法关系的演进》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西方法文化中公正、法治、自由、平等法治思想输入中国,冲击了中国传统礼法制度……清末预备立宪期间,法律进程正式开启经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的不懈努力,1911年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采用了来自权利能力、债权、所有权等民法概念,引进了契约自由、过失责任等民法原则。同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刑法的总则与分则两编的体例,并仿照西方刑事法制建立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缓刑、假释及主刑和从刑相协调的刑种体制等刑法制度。中国近代法律体系和制度最终建立起来。

——摘编自张晋藩《综论中国法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不同时期的礼法关系。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法治的发展趋势及其原因。
2022-04-27更新 | 343次组卷 | 6卷引用: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实验中学2024届高三上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中国法律一开始便成了家族本位和专制主义的附属品。这种单极的政治统治观,从商朝的天道观使王权与神权相结合开始,至周礼损益形成政治与伦理相一统的宗法等级观,秦以后皇权制度化和法律化,使得中华法系未有限制皇权的法律的可能。以至于清末立宪仍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告终。“法自君出,权尊于法”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法律实用主义工具化,使之用来维护君权,君权又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样的法律传统下,是无法产生核心价值为社会力量对国家公权力进行制约以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政性质法律的,更谈不上宪法部门了。

——摘编自朱政《论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与部门法》

材料二   中国社会更加注重自上而下“大一统”的集中式管理,追求上下一致,内外和谐的社会效果,国家治理方面则是德法并举、刚柔相济,最终形成一个高效、有序、成体系的法律文化闭环,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统而有序”。与之相应,西方的欧美国家特别看重个体权利和程序正义,主张在每个人、每个社区、每个民族(种族)的自由权利基础上不断取得各自的民主进步,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散而民主。”

——摘编自冯玉军《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比较》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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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时代,统治者推崇“天命”和“敬德”的观念,所谓“天命”,就是天的命令和旨意,而“敬德”,就是敬天;提倡“以德配天”的观念,故统治者须“敬德”才能获得天命。春秋时代,老子用“道”来代替“上帝”,孔子怀疑鬼神的存在,对于“怪、力、乱、神”等轻易不加言论。不少人把“天”与“民”联系起来,如《左传》中有记载,“民受天地之中而生,所谓命也”“天生民而立之君”“夫民,神之主也”“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等等。

——摘编自王玉哲等著《中国断代史系列:先秦史》

材料二   董仲舒认为,“天”是宇宙万物之主,“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在他看来,“天之不可不畏敬,犹主上之不可不谨事。不谨事主,其祸来至显;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暗者不见其.端,若自然也。故曰:堂堂如天,殃言不必立校”。君王能否得到上天降之符瑞,是由天命决定的,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但人君又不能被动等待,唯有德行自备,方能感动于天。汉化,天常降灾祸,求雨水、止雨水已形成一套成热的祭祀礼仪。后来,时任江都相的董仲舒还亲自撰写止雨文书,并将“除民所苦”明确写进其中。

——摘编自肖雁《西汉天命神学和儒学的选择及融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变化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天命观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021-11-03更新 | 165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部分名校2022届高三上学期阶段测试(四)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