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萌发贵族政治 | B.改进生产方式 |
C.重视敬天保民 | D.弱化宗法关系 |
A.秦国采用法家思想治理 | B.其家庭管理蕴含法治思维 |
C.墨家思想吸收法家思想 | D.君主专制尚未完全形成 |
材料一 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 西方法律制度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为英国法和美国法,英国的法律制度通过对契约制度、陪审团与辩护制度的司法实践,阐释了英国法律制度的核心思想;美国的法律制度特色主要体现在宪政与司法独立方面,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美国宪法中所体现出的三权分立思想,阐释了美国宪法的核心。大陆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是法国,法国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成文法典的编纂上,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国民法典》,它所体现的注重保护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思想是一切进步民法的精神和灵魂。西方法律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体制的制度体系。
——摘编自曹成旭《浅析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相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不同,并分析产生不同的原因。
法律 | 条文 |
甲 | “成年子女必须分家,不得与父母同属于一个户籍。” |
乙 | “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不得别立户籍,分割家产。” |
A.甲应该符合唐代法律之基本精神 | B.乙的主张是汉代重道德教化的体现 |
C.甲的规定为汉代以礼入律的产物 | D.就家庭组织的变迁而言,乙早于甲 |
A.依靠血缘宗法维护统治 | B.构建海内一统的理想蓝图 |
C.借助天命实现政治认同 | D.消除社会底层的敌对情绪 |
材料一 从《周礼大司徒》的记载来看,西周时已相当重视人口生养了,所谓“保息六政”中,第一条就是“慈幼”。自春秋战国以来,充足的人口不光是一个文明延续的根本,更是国家赋税徭役与战争实力的保障,因而历代王朝基本都继承了西周鼓励生育的政策,《国语越语》就记录,“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要缴五倍人头税。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之初,便发布了《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加强生育风气的引导,动员富人赞助无法娶亲的穷人,将生育的好坏、鳏寡人口的数量,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绩指标,进行考核;提倡“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这样的政策,否定男子娶二婚女不体面、女子“从一而终”的旧观念。
——摘编自《贞观元年婚姻诏令考释》等
材料二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就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中国传统时代的人口观出现了变化。宋代人口总数峰值达到8000余万,在这种背景下,历史学家马端临认为“民之多寡不足为国之盛衰”,提出了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
到了清末,人口膨胀到4亿之众,社会弊病丛生,历史地理学家汪士铎就把太平天国的爆发原因归结为中国的“人多”,并提出了一系列极端的、违背情理的人口控制措施,如推广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严再嫁之律,立童贞女院等。
——摘编自《文献通考》《汪士铎人口思想研究》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人口生育政策的特征并分析其价值。
(2)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宋以来学者人口观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上述材料的历史启示。
A.周天子的共主地位稳固 | B.私学推广了中原文化 |
C.楚王恪守宗法血缘关系 | D.德治理念的广泛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