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7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严刑逼供”,必须以德服人等规定。这些规定(     
A.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结合B.反映了法律的儒家化
C.推动了律例合编体例产生D.凸显了教化高于法律
2024-05-23更新 | 38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法制文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秦汉时期,律成为统一法典的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形成的汉律,沿用近400年。隋初,《开皇律》废除了前代刑罚中的鞭刑、枭首等“苛惨之法”。在继承汉魏以来法制经验基础上,唐高宗永徽年间撰成《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它明确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内容涉及职制、户婚、贼盗、斗讼等各方面,而对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视为细事。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等

材料二   

《唐律疏议》《罗马民法大全》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名例律首列为“十恶”,谋反罪居首。“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犯罪之人,皆有条例。断狱之法,须凭正文。若不具引,或致乖谬。违而不具引者,笞三十。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避惩罚。
诸强盗,不得财徒二年,一尺徒三年,二匹加一等;十匹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其持杖者,虽不得财,流三千里;五匹,绞;伤人者,斩。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等八类人),犯死罪,皆圣所生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法律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摘编自《唐律疏议》《罗马民法大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律疏议》与《罗马民法大全》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2024-01-14更新 | 48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第七中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半期考试历史试题
3 . 《周礼·地官》载,作为乡大夫,“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据此可知(     
A.乡保留了浓厚的血缘宗法关系B.政治教化由来已久
C.儒学成为基层教化的重要内容D.官府垄断西周教育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36年,郑国名臣子产主持铸刑书,将本来由贵族掌握的法律公之于众,让平民在行事上拥有了主动权。子产因此接到了晋国贤臣叔向一封措辞严厉的来信,信中写道:“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衰乱的时代)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但随着平民力量的上升,国家政权对平民的依仗,使法律制度变革势在必行。二十年后,叔向的祖国晋国也铸了刑鼎,公布了成文法。

——摘编自卜宪群《中国通史:从中华先祖到春秋战国》

材料二   秦从商鞅以来,在法家“明法”思想的指导下,秦律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严厉惩罚政治犯罪。凡是反对君主“为乱”“为逆”的行为,最少是死刑,多是“灭其宗”“夷三族”。甚至宣读诏令时不起立致敬,也属犯罪。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惩治盗窃行为。如私自侵犯别人田界,“赎耐”(注:以强制罚款来抵除剃除鬓毛胡须的耐刑);“盗采人桑叶”,罚30天徭役;五人以上集体偷盗抢劫,处以“斩左趾”刑。三是对于一般的斗殴伤害、奸淫伤害也给以惩治。

——摘编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

材料三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叔向反对子产公布法律的理由,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叔向与子产争论的实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秦律的实施有怎样的效果。
(3)综上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春秋至唐代中国法律发展的趋势。
2023-10-14更新 | 63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渝南田家炳中学2024届高三10月月考历史试题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5 . 与殷商“敬鬼侍神”思想不同,西周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认为“天命靡常”,上天会以“德”为原则,改换其在世俗世界的代理人,即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惠本归民之志,民和而后神降福”。西周的这一思想(     
A.反映了礼制与政治的相结合B.是君本思想在天命观上的反映
C.注重强化统治者的自我约束D.陷入不可知论的神秘主义窠臼
6 . 《荀子·礼论》记载“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则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的主张(     
A.体现了儒学的独尊地位B.成为礼法并施的重要依据
C.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D.暗示中央集权的发展趋势
7 . 历史事件或事物之间存在下列三种联系:因果关系、并列关系、包含关系,如图所示: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上礼刑关系的发展,也大致如此,下列关于中国古代礼刑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商周时期的礼刑并存、秦至汉的礼刑对立、魏晋至明清礼刑相结合
B.商周时期的礼刑并存、东周到秦的礼刑对立、两汉至明清礼刑相结合
C.商周时期的礼刑对立,东周至秦的礼刑并存、两汉至明清礼刑相结合
D.商周时期的礼刑结合、秦至汉的礼刑并存、魏晋至明清的礼刑相对立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8 . 战国时期,儒家对于“礼”的认识不断丰富,儒家分支之一的稷下儒家认为“礼”是在既定的社会秩序基础上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以及适应于这套等级制度的伦理规范;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这反映了战国时期的儒家(     
A.受到法治观念影响B.极力排斥社会阶层流动
C.放弃重建礼乐制度D.重视基层民众伦理教化
9 . 古语:“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故官员逢父母丧,往往会停职守孝,谓之“丁忧”。魏晋南北朝时期,“丁忧”逐渐制度化法律化。明清对“丁忧”制度执行十分严格,若一个官员在“丁忧”期间寻花问柳,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材料表明(     
A.古代官员选拔重视孝廉B.礼乐制度影响深远
C.儒家思想融入律令之中D.官员管理十分严格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10 . 晋文公召周天子参加践土会盟,《春秋》记之为“天王(天子)狩(视察)于河阳”;臣杀君,子杀父,《春秋》一律写成“弑君”“弑父”,反之,杀掉乱臣贼子则一律写作“诛”。这种写法,被称之“春秋笔法”。由此可见“春秋笔法”(     
A.注重对历史人物的评价B.表达对礼乐秩序的倡导
C.强调对社会变革的赞赏D.寄寓对中央集权的诉求
2022-07-07更新 | 1055次组卷 | 26卷引用:重庆市云阳江口中学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二次月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