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顺应了时代变革的潮流 | B.旨在打击封建贵族势力 |
C.奠定了中华法系的基础 | D.响应了奴隶阶级的诉求 |
A.受到法治观念影响 | B.极力排斥社会阶层流动 |
C.放弃重建礼乐制度 | D.重视基层民众伦理教化 |
A.法是行为规范的标准 | B.君主可以超越法律 |
C.法治和德治要相结合 | D.法治是治国的前提 |
材料一 古代中国法律一开始便成了家族本位和专制主义的附属品。这种单极的政治统治观,从商朝的天道观使王权与神权相结合开始,至周礼损益形成政治与伦理相一统的宗法等级观,秦以后皇权制度化和法律化,使得中华法系未有限制皇权的法律的可能。以至于清末立宪仍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告终。“法自君出,权尊于法”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法律实用主义工具化,使之用来维护君权,君权又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这样的法律传统下,是无法产生核心价值为社会力量对国家公权力进行制约以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政性质法律的,更谈不上宪法部门了。
——摘编自朱政《论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与部门法》
材料二 中国社会更加注重自上而下“大一统”的集中式管理,追求上下一致,内外和谐的社会效果,国家治理方面则是德法并举、刚柔相济,最终形成一个高效、有序、成体系的法律文化闭环,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统而有序”。与之相应,西方的欧美国家特别看重个体权利和程序正义,主张在每个人、每个社区、每个民族(种族)的自由权利基础上不断取得各自的民主进步,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可以被概括为:“散而民主。”
——摘编自冯玉军《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形成与比较》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
A.反映等级秩序走向瓦解 | B.说明法家思想更适应现实需要 |
C.适应阶级关系变动需要 | D.表明郑国和晋国率先走向法治 |
A.中华法系发展成熟 | B.成文法典开始出现 |
C.社会发生剧烈转型 | D.礼法结合成为主流 |
材料 “礼法合治”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长期的实践中经过反复检验而形成的治国理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礼法合治”思想是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宝贵结晶,对当代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礼法合治”思想推翻了礼治与法治的敌对状态,开创了礼治与法治、道德教化与刑罚惩罚相统一的理念,为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马伟霞《中国传统“礼法合治”思想及其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启示》
结合材料和所学中国史相关知识,围绕“礼法合治”自行拟定一个论题,进行阐述。(要求:主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不得照抄材料原文)A.体现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 | B.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 |
C.对周朝的刑法产生很大影响 | D.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法律 |
A.成就霸业的理想 | B.依法立信的思想 |
C.富国强兵的理念 | D.救亡图存的信念 |
A.社会治理渐趋规范 | B.立法凸显儒法并用特征 |
C.法律体系日渐完备 | D.法家思想成为治国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