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西方 |
公元前536年,《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引发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 公元前450年左右,《十二铜表法》: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打破贵族对法律的垄断,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的利益。 |
公元7世纪,《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是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 公元6世纪,《罗马民法大全》:蕴含平等、公正、保护私有财产等内容,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
1374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 | 1215年,英国《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
1646年,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以德教化,以刑粥教”,要求立法用刑宽严适中。 | 1689年,《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 |
A.注重诉讼程序的规范 | B.对私有财产给予尊重和保护 |
C.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 | D.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 |
A.英国 | B.美国 | C.印度 | D.法国 |
A.强调法律实施的程序性 | B.服务于宣传伦理与教化的要求 |
C.重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D.侧重于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材料一 《法国民法典》的出台,绝非一人的功过得失,它是整个资产阶级所取得的法律成就,而法国大革命吹响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时代号角。可以说,《法国民法典》以法国大革命为“催化剂”,而又成为保卫法国革命成果的“权利书”。《法国民法典》在大陆法系民法发展史上独一无二、它推动了大陆国家以至世界各国的法典化运动。它的成就之一正是其通俗易懂的语言,另一功绩是它的理性色彩,尤其真正具有革命意义的,是确立了财产法方面的诸多原理原则。众所周知,近代民法三项基石性的原则——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是《法国民法典》对于人类法律史的伟大贡献,值得大书特书。
——摘编自张洪波《〈法国民法典〉:世界民法典的先驱与垂范》
材料二 如果从历史维度观察,我国民法发展与社会及法制建设是基本同步的,从清末改制开始,到北洋政府,再到南京政府皆为对同一未竟事业的延续。然而,国家取得独立后,民法起草作业曾经几次启动,但又随之几次中断。迄至改革开放,法制建设才又被提上了日程。改革伊始,长期计划经济的束缚,引发了一场有关经济法和民法调整对象的激烈论争,后来分别有了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和1986年的《民法通则》。从立法进程而言,确乎可以认为《民法通则》在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民法的崛起。在这一进程中,学者的努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真正推动民法发展的力量“从根本上讲,是迅猛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之社会实践本身”。
——摘编自辜明安《反思与展望:改革以来中国民法发展刍议》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号主席令》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法国民法典》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分析改革以来推动我国民法发展的原因。
A.大陆法系比英美法系完美 | B.英法两国对主要法律渊源认识不同 |
C.法国法官比英国法官素质低 | D.法国法官掌握法律的解释权 |
A.内容广泛,兼容并包 | B.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 |
C.程序烦琐,契约至上 | D.立法和审判力求民主 |
A.确立了大陆法系 | B.打上了时代印记 | C.维护了封建父权 | D.代表了贵族利益 |
A.成为欧洲普通法系的源头 | B.与日耳曼的传统水火不容 |
C.适应商品经济社会的需要 | D.过于注重繁琐的司法程序 |
A.人文与理性精神共存 | B.对西欧法律影响深远 |
C.与财产继承关系密切 | D.限制贵族的经济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