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8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全文共3编:人法、物法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法国民法典》肯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

1900年施行的《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至今有效。它分为5编,内容更加丰富。它继承罗马法的传统,并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制定。

材料二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1979年,第三次启动编纂民法的工作。由于当时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具备,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1999年和2004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2002年,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新情况作出新规定。2020年,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摘编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阅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德国民法典》对《法国民法典》的继承与发展。
(2)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述21世纪初中国加速民法典编撰的原因。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依据,法官的地位突出,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其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大陆体系国家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

————《选择性必修1“历史纵横”》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不同。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经》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据《晋书·刑法志》载:“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法经》共分六篇:(一)盗(侵犯财产),(二)贼(伤人身体、犯上作乱),(三)网(审判),(四)捕(追捕),(五)杂(其他犯罪行为),(六)具(量刑规定)。法典视盗、贼独重,其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还规定“窥宫者膑(挖膝盖骨),拾遗者刖(砍脚),日为盗心焉。”《法经》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体现,其精神延续于北魏,又为唐宋明清律之太祖也。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其内容如下:

项目主要内容备注
表一:传唤诉讼规定
表二:审理司法审理
表三:执行判决执行
表四:家长权身份
表五:继承与监护遗产和债务继承出现“借贷”、“买卖”等契约
表六:所有权所有权转移
表七:房屋和土地邻里关系
表八;私犯伤害、盗窃、诈骗等刑法制裁仅10条,余皆民事处罚;公然唱侮辱他人的歌,处死刑
表九:公犯犯罪
表十:宗教宗教仪式与习俗
表十一:婚姻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
表十二:补充祭品和债权占有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经》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立法理念的相同之处,说明不同之处及其主要原因。
2022-04-07更新 | 260次组卷 | 4卷引用:回归教材重难点08 西方文明之源——古代希腊、罗马-【查漏补缺】2022年高考历史三轮冲刺过关(全国通用)
4 .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近代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作为基础编纂范式,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封建领主制经济正在严重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有制的发展,亟需一部民法典来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保护。然而当时法国的法律体系却非常混乱,鲁瓦河南北分别通行日耳曼习惯法和罗马成文法,同时还掺杂各种教会法和王室法令,分散零落的旧民事立法已经完全不适应社会的需求。几任革命政府为铲除旧体制,都以制定统一民法典为政治追求。法学家康巴塞雷斯三次临危受命,提出民法典草案,均在议会审议中宣告流产。直至1799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执业律师雅克米诺发布了民法典草案,成为正式立法的先声。此后,由特隆歇、包塔利斯、特莱拉、马尔维尔等法学精英组成“四人委员会”,经过四年的起草工作,终于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等

材料二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国民法典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程,并简要分析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2022-03-16更新 | 285次组卷 | 4卷引用:秘籍04 法律与教化-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抢分秘籍(全国通用)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2022高三下·江苏·专题练习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5 . 拿破仑是法国的军事家、政治家。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在一个政治革新的时代,拿破仑是法国最具创新理性的人之一。他把统一的法典强加给被征服者。《拿破仑法典》仍是他最令人敬佩的遗产,构成欧洲大部、拉丁美洲、次撒哈拉非洲的公民法乃至刑法的基础。他使教会臣服于国家。他命令放弃古代君主制和共和制。他呼唤出新国家,改变了旧国家的边界,把宪政强加于从没有宪政的地方。他随心所欲地更换贵族,贬抑世家大族,提升新家族。……对穷人来说,他是实现法国革命理想的人。对富人来说,他是驯服法国革命的人。启蒙运动的继承者,敬佩他使理性而非意识形态成为政治的指南。但批评者指控说,对拿破仑而言,理性只是道德的替代品。在某种意义上,他统治着一个野蛮的帝国……他统治的地方都是残酷的警察国家。

——【美】菲利普·费尔南德兹-阿迈斯托《世界:一部历史(第2版)》

材料二   拿破仑逝后,黑兹利特称他为“现代历史上最伟大的人”,并在自己新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拿破仑在欧洲“制服了封建国王们,这些国王们原本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是“自由的堡垒,在这座堡垒里,人民可以高举自由的旗帜对抗封建世袭制度”。

——摘引自【英】阿利斯泰尔·霍恩《拿破仑:文治与武功》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简析拿破仑是“最具创新理性的人之一”的理由。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拿破仑“统治的地方都是警察国家”的表现。
(2)据材料二中拿破仑在欧洲“制服了封建国王们”的提示,简要概括他在这方面的贡献。
2022-03-12更新 | 32次组卷 | 1卷引用:一轮巩固卷7-【赢在高考·黄金20卷】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模拟卷(江苏专用)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以来,中国走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道路,法家思想逐渐融合到儒家思想体系当中,但法家思想并没有消失。从汉代到清代,历朝统治者不约而同,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在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摘编自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发表的《论法的精神》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而人由于存在着一种根本理性,“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卢梭的法哲学虽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有所不同,但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这一点是相同的。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

——摘编自张明《西方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到清统治思想的特点,并说明其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的法治观念不同于古代中国之处。
2022-01-09更新 | 214次组卷 | 2卷引用:【赢在高考·黄金20卷】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模拟卷(全国卷专用)-一轮巩固卷04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3)综合以上材料和问题,谈谈你对法律体系的认识。
2019-11-01更新 | 522次组卷 | 19卷引用:2022年天津高考历史真题变式练习主观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公元前1世纪建立,到公元4世纪末分裂,罗马帝国地跨欧、亚、非三大洲,设置行省管理意大利半岛之外的地区。罗马民族在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意大利以外的人(希腊人除外)被称为“蛮族”。什么是罗马民族呢,那就是罗马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在语言、经济和文化上关系密切,也是共同打下帝国天下的核心力量。据一种比较适中的估计,整个帝国人口约5400万,意大利约有人口600万。行省拥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不断成熟的罗马法通行于帝国全境,但整个帝国的罗马化程度很浅,罗马人使用的拉丁语,在帝国东部只在政府机关和城市中通行,广大农村则仍是各自语言的世界。

——摘编自刘家和、王敦书《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

材料二   汉武帝强化中央集权,至东汉末,全国百余郡,实施统一制度、法令。通过察举制度的实施,构建起研习儒经、崇尚教化、执行统一政策的士大夫官僚队伍。汉朝盛时“编户齐民”有5900多万人,儒家倡导的忠义孝悌等伦理,成为民众日常行为的规范。汉朝境内的百姓,不复以“燕人”“齐人”“秦人”相区别,而是“某郡某县”人,他们虽方言有异,却使用着统一的不因语言差异而改变的文字。经历两汉四个多世纪的统治,统一的观念深入人心,“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在先秦以来华夏融合的基础上,汉朝境内的人们逐渐被称为“汉人”。

——据《汉书》《后汉书》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帝国与汉朝在国家治理上的异同。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朝国家治理对中国历史的意义。
2019-06-08更新 | 8138次组卷 | 86卷引用:押全国卷41题 中外关联、古今贯通(25分)-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临考题号押题(全国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