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表
时间 | 主要法律法规(节选) |
1949-1978年 | 工会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等;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
1978-1982年 | 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人民法院组织法;个人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国籍法;1982年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1982-1992年 | 修改1982年宪法;加入《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决定,涉外经济合同法等;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诉讼法 |
1992-1997年 | 1982年宪法第二次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拍卖法等;对外贸易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
1997-2002年 | 第三次修宪;证券法、信托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高等教育法、科学技术普及法 |
提取表中不同时期相互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具体史实加以论述。(要求:论题明确,表述成文,史实准确,论述充分。)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部分)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文革”开始后,中国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完全中断。 |
20世纪七 八十年代 | 1979年,开始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八十年代先后出台《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 十年代 | 为适应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开始起草《合同法》,1998年开始起草《物权法》。 |
21世纪 | 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撰工作正式启动。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发展脉络梳理》
从表格中提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联的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八条 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十八条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得依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对本法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提请政务院批准施行。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有哪些史料价值。
古雅典 | 历史上出现过12次陶片放逐案例,第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87年,被驱逐者是前僭主庇西特拉图的亲戚西帕库斯,最后一次发生在公元前417年,群众领袖海柏波拉斯被流放。 |
战国时期 | 韩非子主张惩罚有罪行的人,不能因是高官显官而回避;奖赏有功劳的人,不能因是小民百姓而遗忘。 |
宋代 | 宋代法律全盘继承了唐律关于男子“七出”正当休妻的法律规定,赋予了女子主动离婚的权利,甚至扩大了女子的离婚自由权。 |
近代英国 | 1689年《权利法案》规定:国王不得中止法律的实施,未经议会同意,也不得行使法律豁免权。 |
近代中国 | 1904年《公司律》确立了两项平等权利:一为不分官商、不同主体一律平等原则;二为股权平等原则。 |
现代中国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
材料 下面是近代以来我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内容。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 清政府颁布的宪法文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文件,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规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 |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的具体体现。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人人平等、三权分立等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树立了民主观念,具有反封建的重大进步作用 |
1928年《训政纲领》 | 确认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把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把中央政治会议变为政府的直接领导机关,从而建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地位,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与人民民主原则。它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在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合法性,确立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宪法增加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规定,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
——摘编自乔要博《浅谈近代中国百年的法律发展历程》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近代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拟定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材料
中国古代 | 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 |
清末 | 1902年清廷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仿德、日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随着王朝终结,未及颁行 |
民国 | 北洋政府以大清民律草案为蓝本,完成民国民律草案。因时局多变,未能完成立法程序。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废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旧名词,西方禁止刑讯、独立审判的原则及审判公开制度、陪审及辩护制度等也逐渐进入中国法律体系 |
20世纪五 六十年代 |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两次启动《民法典》起草工作,但因政治运动等被迫中断。初成的两部草案与苏联民法典一脉相承,如“财产流转”便将继承制度排除在外,但加入了预算、税收等计划经济方面的内容 |
20世纪七 八十年代 | 1979年第三次启动民法典编纂。但立法机关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各种民事关系尚未定型,制定完整的法典条件还不具备,故决定先分步制定民事单行本 |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制定,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也备受推崇。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逐步加快 |
2020年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摘编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纲》、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等
从材料中提取两条或两条以上信息,拟定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简表(部分)
时间 | 事件 |
建国初期 | 国家法制建设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工会法、土地改革法等一批法律 |
1954年 | 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78年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1982年 |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97年 | 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1999年 |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形式规定下来 |
2012年 | 中共十八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2014年 |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 |
——摘编自封丽霞《新中国法治70年;历程、轨迹与展望》
从材料中提取信息(整体或部分),拟定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材料一:建国后不同时期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GDP中所占比例(%)
时间 | 公有制经济 | 非公有制经济 |
1952年 | 21.3% | 78.7% |
1956年 | 92.9% | 7.1% |
1978年 | 99.1% | 0.9% |
1992年 | 86.59% | 6.7% |
1997年 | 69.73% | 17.9% |
2002年 | 49.46% | |
2008年 | 30.13 | 57.6% |
——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解析》等
材料二:历次宪法对所有制的表述
1954年宪法 | “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 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鼓励和指导它们(资本主义工商业) 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
1982年宪法 | “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88年宪法修改 |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 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99年宪法修改 |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 |
2004年宪法修改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 财产权和继承权” |
——据《新中国成立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及启示》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拟一个主题并作出阐释。(要求:表述成文、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 所谓宪政体制,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国家生活融为一体,支配着政治权力形成和行使的过程,规范社会各个领域全过程的政治体制。构成宪法的各个部分以其不同的形式规范社会共同体的价值、人权的基本要求、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权力机关构成方式及其运行机制。宪法在社会政治现实中配置政治权力,影响和决定着政党政治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在宪法规定的各项内容中,同样的国体,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不同,其政权组织方式不同,由政党组织政府、执掌政权的方式和途径也各不相同。
——摘编自周淑真《宪政体制与政党政治的关系分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自拟一个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表述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