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然经济解体 | B.赋税制度改革 |
C.商品经济发展 | D.人口增长迅速 |
材料一
朝代 | 制度 | 特点 | |
秦 | 田赋、人头税、徭役 | 泰半之赋 | |
汉 | 编户制度 | 舍地而税人 | |
魏晋 | 租调制 | 与均田制配合 | |
唐朝 | 初期 | 租庸调制 | 纳庸代役 |
晚期 | 两税法 | 财产税为主;量出为入;简化名目,扩大收税对象 | |
宋 | 募役法 | 官府募人代役 | |
明 | 一条鞭法 | 简化名目;用银两收税 | |
清 | 摊丁入亩 | 废除人头税 |
材料二 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形式,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后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摘编自百度词条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发展演变趋势,并分析其意义。
(2)根据材料二,分析营改增赋税制度改革的进步性,并结合材料一、二,谈谈你的启示。
秦汉:“泰半之赋”与轻徭薄赋 隋唐:实行租庸调与推行两税法 明清:赋役合并与“摊丁入亩” |
A.征税标准从人丁为主转向土地和财产 | B.人头税从秦朝占较大比重到明朝废除 |
C.征收形式从以纸币为主到以白银为主 | D.百姓的赋役负担呈现越来越轻的趋势 |
材料一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一种粗绸)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材料二 康熙帝说:“致治之道,民为最要,凡是与民生有益,即益行之。”于是在1712年,他以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准,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此后“勿增勿减,永为定额”。雍正时,又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成为清朝统一的赋税制度。
——摘编自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为我国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推动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从1990年起,国家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国家决定安徽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开。2004年,国家决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中国存在了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摘编自人民日报《新中国成就档案:正式取消农业税》
(1)依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前期赋役制度的内容,结合所学,简要分析其意义。
(2)依据材料二,指出清朝康熙年间到雍正年间赋税制度的变化,结合所学,简述唐朝到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发展趋势。
(3)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简要评析中国取消农业税这一历史现象。
A.促进农产品商品化 | B.保证农民生产时间 |
C.放松人身依附关系 | D.消除阶级对立关系 |
年份 | 田赋 | 盐税 | 厘金 | 关税 |
1842 | 76 | 13 | 0 | 11 |
1885 | 48 | 11 | 19 | 22 |
1911 | 27 | 26 | 24 | 23 |
A.导致了自然经济的解体 | B.体现了列强资本输出的加剧 |
C.反映了传统社会的转型 | D.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
A.租佃关系的盛行 | B.赋税制度的演变 | C.法律制度的发展 | D.皇权的日益衰微 |
A.加重了农民负担 | B.推动了均田制的实施 |
C.促进了民族交融 | D.打击了豪强地主势力 |
时间 | 中央掌握的户数(户) | 中央掌握的口数(人) | 课户数(户) | 课口数(人) |
天宝十四年(755年) | 8914709 | 52919309 | 5349280 | 8208321 |
乾元三年(760年) | 1933174 | 16990386 | 758582 | 2370799 |
A.户籍制度趋于消亡 | B.经济重心南移已经完成 |
C.赋税制度亟须改革 | D.土地兼并现象得到抑制 |
清代摊丁入亩前后某县分档人丁平均负担变化统计表
100亩以上 | 60-99.9亩 | 30一59.9亩 | 10-20.9亩 | 10亩以下 | |
摊丁前 (两/丁) | 0.5750 | 0.3426 | 0.2187 | 0.1345 | 0.1014 |
摊丁后 (两/丁) | 1.8574 | 0.4122 | 0.2242 | 0.1008 | 0.0280 |
负担变化(%) | +223.0 | +20.3 | +2.5 | -25.1 | -72.4 |
A.改革强化人身管控 | B.朝廷废除重农抑商 |
C.社会活力有所提高 | D.自然经济走向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