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据《明史·食货志》载:“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明朝中后期改革赋税制度,据《续文献通考卷十六·职役考》载: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顾(雇)役应付……亦革弊之良法。但有司行之有善有不善,是以地方亦间有不称便者”。其“善与不善之处”,河南《封丘县志卷三·田赋志》对此有概括性说明:“监司颁行一条鞭法,规制划一、剔弊省繁,最为得法。久之弊生,以致派银之岁,有多寡也;折地之时,有上下也;钱粮之互,有出入也。种种弊窦,难以枚举。”此外,《获嘉县志卷六·赋役志》引《吴志》云:“按存留项下,皆昔日之徭役也。自一条鞭法俱归入额赋之内。民各输银,官为雇办……然而役因事起,例以时成……皆不能无烦于吾民。”
——摘编自《明史·食货志》《续文献通考》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赋税制度发生的变化。(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一条鞭法”的“善与不善之处”。
预计年产铁量 | 10万斤 |
出局前利润(定价—生产成本①) | 700-800元 |
金家寨厘局 | 80元 |
孙家沟厘局 | 100元 |
蒋家集厘局 | 60元 |
三河尖②厘局 | 120元 |
注②:三河尖伟炼铁产品集散地,距产地金家寨直线距离100余公里,期间共有1道厘金征收处,按重要征收,单价有所不同。
A.政府鼓励发展民族工业 | B.官僚资本主义向基层渗透 |
C.财税体系改革任重道远 | D.帝国主义放松了经济侵略 |
①从秦汉到晚清人均粮食占有量逐渐下降
②生产技术进步影响隋唐至宋元粮食供求
③高产作物使明至清前期粮食总产量大幅增加
④赋税制度变革影响了清前期人均粮食占有量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材料一隋唐是科举制的形成和完善时期,隋文帝继位后,在人才选举方面废除了九品中正制,设立分科拔举人才,进士这一名称,作为一个考试取士科目则始于隋炀帝,由于狭义的科举是指进士科举,因此,进士科的创设成为科举制起始的标志。唐太宗时,科举考试的内容日渐丰富,进士和明经作为主要的选士科目,在贞观年间得以确立。武则天时期,共取进士454人,人数明显增加,在702年还敕令“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 自此武举开始实行。唐玄宗在位期间,人们高度重视科名。因此,科举事务的重要性与考功员外郎职位较轻的矛盾日益突出,唐玄宗决定由礼部掌管科举,这是唐玄宗对科举制进行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
——摘编自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
材料二隋及唐前期继续沿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并在均田制下实行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制,租庸调以丁为单位征税,每年租二石,调绢两丈及绵三两(或折纳布、麻),服正役20日,可按每日折三尺纳绢替代,是为庸,庸的作用是替代正役,纳庸即不服正役,服正役不纳庸,如在20日以外加派正役,加15日免调,30日租调俱免,算上加派,总计不能超过50日,这方面的规定保证了农民的基本生产时间,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发展。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科举制在隋唐时期形成和完善的过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租庸调制的积极作用。
5 . 下表表明中国古代赋税的演变趋势是( )
时期 | 赋税制度 | 内容 |
北魏 | 租调徭役 | 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乘二十石 |
隋至唐中期 | 租庸调制 | 凡丁岁役二句,无事则收其庸 |
唐中后期 | 两税法 | 户无主客,以现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
A.人身束缚逐渐减弱 | B.农民负担不断减轻 |
C.土地兼并愈发严重 | D.政府赋税剥削沉重 |
田赋 | 盐课 | 厘金 | 关税 | |||||
岁入/两 | 比重/% | 岁入/两 | 比重/% | 岁入/两 | 比重/% | 岁入/两 | 比重/% | |
1842年 | 29585722 | 76 | 4981845 | 13 | — | — | 4130455 | 11 |
1885年 | 32356768 | 48 | 7934228 | 11 | 12811708 | 19 | 14472766 | 22 |
1888年 | 33243347 | 42 | 7507128 | 10 | 13600733 | 18 | 23167892 | 30 |
1894年 | 32669086 | 43 | 6737469 | 9 | 13286816 | 18 | 22523605 | 30 |
1903年 | 37187788 | 38 | 13050000 | 13 | 16252692 | 17 | 30530699 | 32 |
1911年 | 48101346 | 27 | 46312355 | 26 | 43187097 | 24 | 43139287 | 23 |
①商品经济获得一定发展 ②农业主导地位逐渐丧失
③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加强 ④中央对地方控制力下降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材料一 如表所示史料均反映明代中后期社会情况。
史料 | 史料 出处 |
“浙江钱尚书治第时,多役乡人,而砖凳亦取给于彼” | 明代文林《琅琊漫抄》 |
“吴中士大夫田连阡陌,受请寄,避徭役,贻累闾里,身殁而子孙为流佣者多矣” | 明代钱谦益《牧斋初学集》 |
“(明代后期)朝廷有命令,必传之态度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方 传至臣等;内阁有陈说,必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达至太监,太监乃至御前” | 明代余继登《典故纪闻》 |
“是秀才一得出身,即享用无白银田二百亩矣”。“又贫生无力完粮,奏销豁免。诸生中不安分者,每日朔望赴县恳准词十纸,名曰‘乞恩’。又揽富户钱粮,立于自名下隐吞。故生员有‘坐一百走三百’之谣” | 明代范三廉《云向据目抄》 清代顾公燮《丹午笔记》 |
材料二 针对一条鞭法,襄阳李公曰:“以各项银差并力差工食合为一处,计银若干数,然后照丁高下,粮多寡,以此银派征之。征毕,则分此以为银差起解,及为官觅力差人之工食也。百姓完此外,无一事矣。法仍宜民哉……”而黄宗羲则说:“有明两税丁口而外,有力差,有银差……一条鞭法……是银力两差并入于两税也。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后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杂役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
——摘编自梁方仲《明代一条鞭法的论战》
(1)根据材料一,指出明代中后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襄阳李公、黄宗羲对明代中后期税制改革的看法。
时间 | 赋税总额 | 农业税 | 商业税 |
宋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 | 约7070万贯 | 2162万贯 | 4911万贯 |
明神宗万历初年(公元1574年) | 约2217万贯 | 1877万贯 | 340万贯 |
A.商品经济严重衰退 | B.城市的经济职能减弱 |
C.国际贸易优势减弱 | D.经济对农业依赖性加强 |
材料一 敦煌户籍残卷所见唐代均田户受田情况表
户籍年代 | 均田户数 | 受足户数 | 平均每户应受田亩数 | 平均每户未受田亩数 |
高宗时期 | 1 | 0 | 101.0 | 69.0 |
武则天时期 | 4 | 0 | 143.5 | 102.0 |
玄宗时期 | 32 | 2 | 148.7 | 106.6 |
代宗时期 | 11 | 2 | 149.3 | 89.8 |
注:唐代上柱国按规定受勋田3000亩,表中是排除了上柱国户后的数据。
——改编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白居易的《赠友》描述了两税征钱导致钱重物轻而伤农的现象,“胡(何)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弹”;表达了对租庸调法的认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主张“复彼租庸法,令如贞观年”。柳宗元的《答元饶州论政理书》指出,两税法实行按户等征税,富人贿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税,导致“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他认为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只有“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恢复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法。
——改编自付志宇《唐人诗文所见两税法变革补证》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均田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评析白居易、柳宗元对唐代税制改革的看法。
A.农民获得了自由迁徙权 | B.赋税制度影响区域经济结构 |
C.两税法推动了坊市分离 | D.商业税收成为主要财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