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 赋税制度 | 意义 |
唐朝 | 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 前期保证了农时,后期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明朝 | 一条鞭法 | 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
清朝 | “摊丁入亩” | 彻底废除了人头税 |
A.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呈现进一步减弱的趋势 |
B.缴纳赋税由以实物为主到以货币为主 |
C.征税标准由以土地财产为主向以人丁为主转变 |
D.赋税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 |
A.经济发展影响国家政策 | B.中央集权呈弱化的趋势 |
C.政府重视商业税收收入 | D.农业领域雇佣关系普遍 |
A.减轻百姓赋税负担 | B.维护门阀士族特权 |
C.防止官员腐败现象 | D.遏制土地兼并趋势 |
A.折射了自然经济强化的现实 | B.解决因战乱带来的财政困境 |
C.加剧了自耕农经济解体趋势 | D.为九品中正制实施打下基础 |
A.促进农产品商品化 | B.保证农民生产时间 |
C.放松人身依附关系 | D.消除阶级对立关系 |
A.租调制 | B.租庸调制 | C.两税法 | D.一条鞭法 |
朝代 | 夏商周 | 秦汉 | 魏晋 | 宋元 |
称谓 | 臣、人、众、野人 | 夫、仆 | 田客、部曲 | 佃客、庄客、农户 |
A.士大夫阶层不断丧失对土地的占有权 | B.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形成与强化 |
C.农民对地主和国家的依附关系的松弛 | D.自耕农阶级在曲折中渐趋发展壮大 |
A.①“税民资”②募役法③“科差” | B.①租调制②“科差”③“金花银” |
C.①租庸调制②更卒、戍卒③地丁银 | D.①租调制②“金花银”③摊丁入亩 |
材料一 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制度。它规定:“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纯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但自高宗、武周以后,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均田制到玄宗朝已全面废坏,广大均田民户的土地被吞并,丧失了基本的生产资料,纷纷逃亡或者成为贵族、官僚、地主的隐户,在籍丁口大幅减少,租庸调征收日益困难。
——摘编自刘玉峰《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唐代赋税制度的主要变化》
材料二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敢有加敛,以枉法论……岁敛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千六百余万斛,以供京师。
——摘编自《新唐书·食货志》
材料三 一条鞭法将原有的徭役,如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合并,摊派于田亩,编征时考虑民户的土地财产及劳动力状况,并入田赋的夏、秋两税一并征收。除少数地方仍收实物供皇室、官僚食用外,其余各地都将税赋折算成银两来缴纳,差役中的力差也全改为缴纳代役银。为了避免中间人对税银的侵占,朝廷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征银的办法,所有税银一律由官府统一征收、解运,提高了税收效率。
——摘编自丁晓燕《一条鞭法对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唐朝赋税制度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2)根据材料三、指出明朝一条鞭法与唐朝两税法相比有何新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历史作用。
类型 比例 | 核心家庭 | 主干家庭 | 联合家庭 | 其他家庭 | 合计 | |
(公元701~769年) | 户数(万户) | 47 | 13 | 9 | 14 | 83 |
百分比(%) | 56.6 | 15.7 | 10.4 | 17.3 | 100 | |
(公元820~876年) | 户数(万户) | 3 | 6 | 12 | 2 | 23 |
百分比(%) | 13 | 26 | 51.2 | 9.8 | 100 |
A.赋税制度的改革 | B.户籍管理严格 |
C.均田制度的实行 | D.政治局势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