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与变革》作者费正清和赖肖尔 | 他的一些改革是在经济和行政上向前迈出的步子,而其他的措施只是以前制度的恢复。王安石像汉代的王莽一样,宣称他的改革符合古代经籍的内容 |
《世界文明史》作者伯恩斯和拉尔夫 | 王安石的利农主张成为近代各国政府推行某些措施的先声,他的总纲领接近一种“国家社会主义” |
《中国通史》作者吕思勉 | 王安石所行的政事有一定功效,但引起的弊端极大。免役法利大于弊,裁汰冗兵确是收到很大的效果,但所置将兵未必精强等 |
A.王安石变法过于久远难以评价 | B.没有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 |
C.评价会因立场、角度不同而不同 | D.文献与实物史料须相互印证 |
A.重农抑商 | B.废除特权 | C.奖励耕战 | D.厉行法治 |
2019年至2020年,考古工作者对新疆尉犁县境内的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进行考古发掘。
烽燧由三层或四层土坯夹一层芦苇草,中部夹放胡杨桁木垒砌而成。在烽燧南侧还发现有土坯垒筑的护坡。遗址中出土的文书、木简带有明确纪年,已发现有“先天”“开元”“天宝”等年号。出土的军事文书数量最多,详细记录了与克亚克库都克烽燧有关的军镇、守捉、烽铺馆驿等各级军事设施名称。出土的木质实物标本记载了“计会交牌”制度(传递军情和政令),为国内首次考古发现。
烽燧遗址出土了《韩朋赋》《游仙窟》《孝经》等手抄本,都是当时风行一时的作品和书籍。出土的纺织品,主要为丝、毛、棉、麻四种。遗址中发现了34种不同的植物,其中粮食作物有水稻、青稞、大麦、小麦等,园艺作物有桃、杏、枣、核桃等;还出土了不少动物骨头,有马鹿、野猪、黄羊、鱼等,多数属于野生动物。
(1)烽燧遗址出土了哪些类别的史料,根据上述材料,举例说明。(2)依据烽燧遗址的考古信息,概括其反映的历史面貌。
A.具有大一统的政治理想 | B.是秦代郡县制思想源头 |
C.是研究大禹治水的第一手史料 | D.集中体现了法家中央集权思想 |
A.孙兴祖是明代人,生平因历史久远无可考 |
B.《明史》是正史,是研究孙兴祖的可靠史料 |
C.考古发现的诏书是研究孙兴祖生平的信史 |
D.《明史》和考古证实一定存在两个孙兴祖 |
路边杨贵人,坟高三四尺。乃问里中儿,皆言幸蜀时……贵人饮金屑,倏忽舜英暮。平生服杏丹,颜色真如故。 | (唐)刘禹锡 《马嵬行》 |
上令高力士诘之,回奏曰:“诸将既诛国忠,以贵妃在宫,人情恐惧。”上即命力士赐贵妃自尽。 | (五代)刘昫等 《旧唐书》 |
上曰:“贵妃常居深宫,安知国忠反谋?”高力士曰:“贵妃诚无罪,然将士已杀国忠,而贵妃在陛下左右,岂敢自安!愿陛下审思之,将士安则陛下安矣。”上乃命力士引贵妃于佛堂,缢杀之。 | (宋)司马光 《资治通鉴》 |
A.《马嵬行》选材来自传说,不能作为历史研究的材料 |
B.《资治通鉴》较多细节描写,还原了杨贵妃之死的真相 |
C.《资治通鉴》成书晚于《旧唐书》,故可信度相对较低 |
D.《旧唐书》《资治通鉴》作为史料,应注意作者的立场 |
A.《戊戌政变记》不是第一手史料 |
B.袁世凯比梁启超更具史学规范意识 |
C.当事人的记录不可用于史学研究 |
D.史料的客观性受作者身份的影响 |
材料明治维新开始以后,旧封建士族(武士阶层)在政治和财政上都成为新政府的负担,甚至危及新政权的存亡。为此,明治政府推行“秩禄处分”,由政府发放禄券,代替原有的家禄,由政府逐步收买、偿还这些禄券。1870—1877年,政府分三个阶段向310971位武士发放了价值1.13亿日元的金禄公债证书,一次性赎买武士阶层的家禄特权。1876年,明治政府修改了国立银行条例,规定个人可以用“秩禄处分”中的金融公债为资本金设立银行,将武士阶层手中的政府公债转化为银行资本金,将士族引向新的产业发展道路,使旧幕时代的食禄阶层转化为新的自立阶层。这既以和平方式解决了士族问题,同时又将其转化为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因素。该政策仅着眼于经济方面,而没有对士族意识进行改造,为尔后日本的军国主义留下了思想上的根源。
——摘编自臧佩红、米庆余《近代日本的“秩禄处分”与“士族授产”》
(1)根据材料,概括明治政府对士族阶层改造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明治政府对士族阶层的改造。
材料一 1861年2月,亚历山大二世颁布法令,宣布农民可依法赎买份地为己所有。同时规定:“只有经过地主允许农民才能得到包括宅园地的土地所有权并长期使用。”1881年,政府强制农民从1883年1月起必须进行赎买。农民赎买土地的价格远远超过土地自身价值。为此,政府创建农民土地银行向农民提供贷款。改革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农民份地超过村社最高人均份地标准,那么地主有权将多出部分划归自己直接支配”。由此,仅黑土区(农业区)就有864560块农民份地遭到割地的命运,占全部分地的50.1%。农民不得不尝试租地、买地,甚至垦殖新地以增加土地使用面积。
——摘编自唐艳凤《1861年改革后俄国农民土地使用状况探析》
材料二 明治政府宣布根据土地实际支配权来确定土地所有权,并向土地所有者颁发地券,“地券乃土地所有者之公证及纳税之标目”。农民在封建时代从领主手里领有的世袭份地从法律上正式归农民所有,新兴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也得到正式承认。与此同时,全国近1/3已将土地抵押、典当出去的农户却丧失了土地所有权,沦为佃户。1872年3月,明治政府又宣布:“自今四民皆许买卖持有之(土地)”。同时,允许农民耕种自由,废止了压制商品性农业经济的种种限制;允许农民有迁居和改变职业的自由。
——摘编自穆良平《日本地税改革探讨》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俄国和日本土地制度改革举措产生差异的原因。
材料常璩(公元291—361年),东晋蜀郡人。自幼受到良好教育,精六艺,擅文辞,通经史。成汉时,曾担任散骑常侍,入晋后,东晋士族重用中原故族,轻视蜀人。常璩遂潜心学问,走遍蜀地,广为考证,耗时十数年,写成《华阳国志》,唯愿能向世人证明巴蜀大地人才济济,源远流长。《华阳国志》以地理、编年及人物三者合一的形式,记述了上古巴蜀及西南地区的历史、地理、人物、风俗等;该书资料丰富,取材广泛,所用史实,多引据于司马相如、杨雄、干宝等人的作品。其思想内容隐含了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华阳国志》秉承司马迁以来,史家树立的价值观和历史观,扬善抑恶,崇德尚义,充满强烈的正义感。《华阳国志》是人类历史上最早、最全面的地方志。
——摘编自岳丹庭《常璩与(华阳国志)》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常璩能够写成《华阳国志》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华阳国志》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