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确保国家政令的畅通 | B.强化对各级官吏的监察 |
C.加快推进统一文字的进程 | D.适应君主专制的需要 |
A.加强了地方基层自治 | B.形成了权力制衡机制 |
C.实现了农村地区稳定 | D.完善了地方治理体系 |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材料一 长期流行的说法是:中国历史的 主流是统一。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裂状态,经过一两千年发展,到这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以华夏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此后有一千余年的时间里,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的政权始终存在。
——摘编自葛剑雄著《统一与分裂》
材料二 中国国情的特点是民族众 多、 地域辽阔、地区差别较大,中央政府要对之实行有效管理,就必须建立和健全便于加强控制的地方行政体制。元朝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帝国,它“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疆域“有难以里数限者”。以今日地理来说,帝国的势力所及,北到北冰洋,南到越南、泰国北部,东南至海而达澎湖,西至东欧和西亚。在这样大的国土内,政治、经济情况当然差别很大,元朝统治者便采用多种形式来实行管理。
——摘编自柏桦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朝稳固统一措施产生的深远政治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元朝为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采取的地方管理措施。
A.重视教化地方百姓 | B.实行外法内儒政策 |
C.地方机构分权制衡 | D.基层官吏奉公守法 |
A.避免官员权力的膨胀 | B.有效的限制了皇权专制 |
C.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 D.保障中央决策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