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黑奴制度仍未废除 |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
C.种族歧视长期存在 | D.阶层固化现象严重 |
要从多元利益格局中产生共识,就必须要有妥协合作精神。这种妥协合作精神用富兰克林的话来说,就是“手艺人制作木头桌子的时候,如果木头的边缘厚薄不一,不合格,他们就两边各削去一些,让各方严缝,桌子就稳了。按照这个道理,双方都应该放弃一些要求,才能联合起来,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
——摘编自严杰夫《在深思熟虑与政治权力之间》
根据材料并结合世界近代史的相关史实,围绕“妥协与合作”这一主题,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实准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A.联邦法院不能否决联邦或州的法律 | B.联邦法院权力仍然受到一定的约束 |
C.最高法院在政治制度中的作用有限 | D.宪法中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徒有其名 |
A.三权分立体制遭到破坏 | B.民主共和制度出现危机 |
C.国会丧失权力中心地位 | D.总统权力呈扩大的趋势 |
材料一 《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擅自废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的行为为非法行为;未经议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征收金钱或超出议会准许的时限与方式征收皆为非法……议会议员应经过自由选举产生;议员在议会内自由进行演说、辩论,不应在议会以外的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向国王请愿为臣民的权利,据此对臣民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此后,议会于1701年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
——摘编自齐延平《自由大宪章研究》
材料二 美国的三权分立主要表现为国会、总统和法院之间的相互制衡。一、就国会而言,其受到总统否决权的制约,也受到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制约。二、就总统而言,国会可以运用行政监督权制约总统,还拥有弹劾权;法院则可以运用司法审查权审查总统的行政法令是否违宪。三、就法院而言,国会对法院的制约有多项,包括国会对联邦法院法官有弹劾及免职权,可运用宪法修正权制约法院的司法审查权,等等。总统对联邦法院的制约有两项:对法官的提名权和赦免权。总统可以通过提名任命权,对法院的政治倾向性施加影响,通过赦免权改变法院的某些判决。
——摘编自王宝磊《浅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指出《权利法案》颁布的主要目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权利法案》及《王位继承法》在英国近代民主政治形成中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特点并说明其确立的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近代西方政治体制的认识。
A.联邦制 | B.两党制 | C.责任内阁制 | D.分权制衡 |
材料一 由于1832年的改革,(英国)全国选民人数从1831年的48.8万人上升到1833年的80.8万人,由占人口比例的约2%增加到3.3%。
—王觉非主编《近代英国史》
杰克逊总统实行强迫印第安人西迁的政策……印第安人在迁徙中约减少了三分之一的人口。美国的大陆扩张是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坟场上。
—杨生茂、陆镜生《美国史新编》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资产阶级民主和人权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表现,并指出这一政体确立的意义。
国家 | 时间 | 宪法 | 确立政体 |
英国 | 1689年 | 《权利法案》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美国 | 1787年 | 美国1787年宪法 | 民主共和制 |
德国 | 1871年 | 《德意志帝国宪法》 | 君主立宪制 |
法国 | 1875年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民主共和制 |
A.政治文明具有统一性和多样性 | B.资产阶级以暴力革命推动社会进步 |
C.欧美主导世界政治的发展方向 | D.共和体制的确立是人类历史的必然 |
材料一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是国家所具有的三种权力。
如果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是一个人或一个机构,自由也就无从谈起。
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的拥有者是同一个机构或个人,这样法官就是立法者,那么它或他的意志将直接影响到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的处置;同样,如果司法权与行政权是合并的,法官就将同时拥有压迫人民的力量。所以,司法权如果不是独立存在的,自由照样无从谈起。
如果制定法律、执行国家决议以及裁决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执行,不管这个人是权贵、贵族或平民,也不管这个机构是由什么样的人组成,结果都将是可怕的。
民主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人民完全不具备参与各种事务讨论的能力,而这恰恰是代表的长处。
——节选自[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美国是实行共和制国家的代表。1787年,美国制定宪法,确立“三权分立”原则: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分别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彼此制衡。宪法还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拥有最高权力,各州政府拥有一定自治权。
——节选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下)》
材料三 美国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也是不同党派角逐的政治舞台。19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至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党的对峙格局最终形成。两党对垒,交替执政,成为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
——节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①》
(1)根据材料一概括提炼孟德斯鸠的主要观点。
(2)美国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将分权制衡原则运用到政体运行中,根据材料概括这一原则有哪些主要体现?
A.两国议会的职能不同 | B.两国政权组织形式的不同 |
C.两国的政治传统不同 | D.两国内阁负责的主体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