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翻殖民统治,建立独立王国 | B.迫使各州议会通过了联邦宪法 |
C.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 | D.创新制度,确保权力制约平衡 |
2 .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就总统的任期更改(由“任期七年”改为只要“行为良好,继续任职”)进行投票,华盛顿投了赞成票。有代表提议,将立法机构推翻总统否决的比例由3/4降至2/3,华盛顿投了反对票。对此解读合理的是( )
A.华盛顿在宪法制度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
B.华盛顿主张建立强大的行政部门 |
C.总统职权问题成为制宪会议争论的焦点 |
D.美国南方与北方间的矛盾较尖锐 |
A.保证国会的绝对立法权 | B.体现了权力制衡的原则 |
C.表明总统无权否决法案 | D.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
材料一:鉴于汉唐两代“节镇太重,君弱臣强”的惨痛教训,赵宋统治者创建了路制。每路分设四司,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形成“婚田、税赋则隶之转运,狱讼、经总则隶之提刑,常平、茶盐则隶之提举,兵将、盗贼则隶之安抚”的分工格局。诸司若有违法不公行为,要相互举报;同时诸司共同负责对所辖州县的监察工作。无论是在运行机制上,还是在机构功能上,宋朝的路制,可谓是惩前代之弊,开后世先河。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二:1781年经13州批准的《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生效,它规定:“各州均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但实践证明了它的不可行性,美国迫切需要新的政治制度挽救国家。1787年的费城制 宪会议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模式,明确提出了新的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行使权力所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分权原则;共有权原则;权力禁区原则;宪法至上原则。1788年,新宪法经各州批准生效。至此,联邦制在美国正式确立。这一制度被人们认为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
——摘编自张定河《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及其历史演变》
材料三: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 华民国的国典——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代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原因,并分析宋代“路”制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制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及其对美国产生的积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A.用司法独立保障民主 | B.建立三权分立体制 |
C.防止法官滥用公权力 | D.限制总统行政权力 |
A.导致了权力的相对集中 | B.体现了分权制衡的特点 |
C.违背了宪法设计的初衷 | D.意在保障各州权力平等 |
A.民主共和原则 | B.天赋人权原则 | C.分权制衡原则 | D.联邦制原则 |
A.三权分立 | B.轮流执政 | C.天赋人权 | D.人民主权 |
材料一:除了《权利法案》外,“光荣革命”还附带有其他几项法律文件,使一个新的政治体制基本成型。1689年的《兵变法》,规定国王若征召一支常备军,只可以维持半年左右时间,否则不拨款。1696年的《叛国法》,其目的是不让国王以“叛国罪”为借口清除反对派,为被指控犯“叛国罪”的人提供了法律保护。1701年的《继承法》,规定日后王位继承的顺序,保证王位不会再回到詹姆士二世的男系后代手上。
——摘编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
材料二:立宪者们认为,由于政府的权力会很容易被滥用,所以必须靠某些对抗性的力量把政府的每一项权力都限制在安全的范围内。这部宪法处处布满巧妙的手段,用一种力量控制和限制另一种力量,但不使其失去作用。约翰杰伊这样建议:“让国会立法,让其它机构执法,让其它机构裁决。”这个原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分离。其它的例子还有总统的否决权、巧妙地分散在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国会弹劾权、参议院对总统缔结条约和任命的批准权、还有国会的宣战权和对总统的军队控制权的制衡等等。
——摘编自(美)马克·C·卡恩斯《美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议会颁布这些“法律文件”的共同目的及结果。指出由此而基本形成的“新的政治体制”。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这部宪法”出台的直接目的。结合所学知识,从“巧妙的手段”的角度阐述美国宪法实践的积极意义。
A.德、英、法、美 | B.法、美、德、英 | C.英、美、德、法 | D.英、美、法、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