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近代以前的传统中国是一个自以为世界中心的封闭体系,其基于“天下共主”理念的中央王朝,都把自己凌驾于万邦之上,而把周边地区的国家和部族视为“藩属”或“夷狄”。这些藩属国必须按时向中央王朝“进贡”,得到本朝天子的“册封”后,才能取得合法统治地位。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以中央王朝为中心,以四夷为外服,以“朝贡”为理想图式的“华夷秩序”。美籍历史学家徐中约认为“儒家意识的天下一统帝国,传统上不维持任何西方所理解的平等外交关系;也不承认有任何对外事务,只认为有藩务、夷务或商务”
——摘编自王承庆《中国外交体制的建立与近代化转型》
材料二 近代以来,经过长期的中西文化冲突和融合,中国政府在被动应付中寻求主动,从探索性地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开始,又经过清末十年基于“外务部”的外交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传统体制的残迹,为民国外交体制奠定了基础”,终于形成了基本上符合国际外交通例的近代化的中国外交体制。国民政府外交部的成立,改变了中国的行政模式,完成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形式需求,但中国的分裂状态与国际地位并未发生实质性转变,致使这种近代化的转型还远远不能完成。
——摘编自王承庆《中国外交体制的建立与近代化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外交“华夷秩序”观念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鸦片战争后中国外交的变化趋势,并对中国近代外交进行评价。
A.中外正当贸易 | B.帝王对外赐予 |
C.外国劫掠偷盗 | D.商人走私贩卖 |
A.临近京畿 | B.开埠通商 | C.洋务倾斜 | D.列强汇集 |
A.《南京条约》 | B.《北京条约》 |
C.《马关条约》 | D.《辛丑条约》 |
材料一 英国人这样描述清政府早期对条约的态度:“中国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因为条约在清政府看来,通商权利原本就符合施(夷狄)之以恩惠的羁縻之道。60年代后,英、美等国分头向清政府递交一项声明,对各省执行条约的状况表示不满,并向清政府提出警告。1864年,清政府刊印《万国公法》,对此李鸿章认为为民族挽回权益计,遵守与应用《万国公法》应成为时代之必需。1884年,总理衙门表示:“惟我中国办事,均系十分遵约,一本万国公法而行。”至20世纪初,驻俄公使明确提出效法日本,改革内政,以修改约章。
——摘编自王建朗《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晚清卷》
材料二 19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本质上说。与中国在鸦片战争后被迫和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没有不同之处。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不遗余力地进行修约谈判。1910年,日本向与其有现行条约关系的11个国家发出修约通知。1911年,美国带头与日本签订新条约,随后有关国家也纷盼与日本签订条约,表述放弃关税协定权。经过40余年的努力,日本完成了修约的任务,彻底实现了关税和法权的自主和独立,与西方列强建立起了平等的国家关系。
——摘编自牛激淑萍《近代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述论》
(1)根据材料一,指出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待近代条约态度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对这一变化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日本政府对待近代条约的态度。并简析日本能够完成修约任务的原因。
A.反映了近代中国司法的殖民地性质 |
B.标志领事裁判权开始丧失 |
C.客观上传播了西方司法知识与精神 |
D.终结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