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摘编自陈宏茂《试论宋辽间的榷场贸易》
材料二 宋初,宋辽双方在沿边市易而未有官署。太平兴国二年(977 年),规定在宋境的“镇、易、雄、霸、沧州各置榷务辇香药、犀、象及茶与辽交易”,以后时禁时开。景德三年(1006年)诏:“凡官鬻物如旧,而增帛、漆器,所入者有银、钱、布、羊、骆驼,岁获四十万……终仁宗、英宗之世……互市不绝。”双方对出口货物均设官收税,特别是宋朝长期负担岁币,因而常借榷场利润来补充财政收入的不足。宋宣和四年(1122 年),宋昭上书云:“盖祖宗对赐予之费,皆出于榷场岁得之息,取之于虏而后以予虏,中国初无毫发损也。”
———摘编自霍贺《浅析宋代的对外贸易》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辽榷场贸易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辽榷场贸易的影响。
材料一 隋代以他官与三省长官共同参议政事,即为宰相会议。唐初建立政事堂,自此以迄五代,宰相会议始有制度化的决策方式。宰相会议的内容十分广泛,举凡军国事务,都可以进行讨论。宰相会议对于各种政事在讨论后所作出的决策,一般即以中书门下奏状的方式上报皇帝批准后,作为与诏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颁布,或者转交中书舍人或翰林学士起草正式诏令颁发。如果皇帝对于中书门下的奏状不予批准,则其所议即作罢论。反之,皇帝的诏令,在一般情况下也要经过宰相会议讨论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始正式第一次。
材料二 唐五代,在宰相会议中实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在政事的讨论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不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通过,而是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决定的决策向皇帝上奏状时还必须有全体宰相的联合署名。如果某一宰相拒绝在奏状上署名,则此状即为废状。如果宰相意见未取得一致,各以己见上奏,则属于违反联署制度,往往要被解除职务。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代宰相会议的特点。(2)概括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唐代的宰相会议制度。
A.理学走向了急剧衰落 | B.人们的自我意识增强 |
C.士人富有社会责任感 | D.传统伦理遭到了否定 |
A.推动皇权向地方渗透 | B.提高了地方官员的权力 |
C.完善了地方监察体制 | D.确保了国家决策正确性 |
A.内阁大臣间争权激烈 | B.高级官员的储备不足 |
C.内阁缺少制度化设计 | D.皇权专制受到了削弱 |
A.得到了政府的财政扶植 | B.取代了泉州的港口地位 |
C.成为了江南的经济重心 | D.促进了对外贸易的繁荣 |
A.导致了礼仪制度的混乱 | B.抬高了契丹族政治地位 |
C.体现了因俗而治的理念 | D.加剧了契丹文化的封闭 |
至道三年(997年) | 天禧四年(1020年) | 宣和末年(1125年) |
15路 | 18路 | 26路 |
A.地方财政状况日益恶化 | B.路级长官的职权被削弱 |
C.国家疆域范围不断扩大 | D.中央强化了对地方控制 |
A.儒学仍占据主流地位 | B.佛教走向了严重衰落 |
C.佛教中国化已经完成 | D.儒佛思想的争斗激烈 |
A.确保了羁縻府州官员的政治地位 | B.加强了对羁縻府州的控制和管理 |
C.消除了中原与边疆民族间的隔阂 | D.解决了羁縻府州内部的权力争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