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160年比萨城市法典、1216年米兰城市法典、德意志的《德意志王国城市法》等出现,这些城市法成为市民实现自治、组建城市机关、开展经济活动、调整市民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城市法庭处理案件依据的是城市法和城市古老的习惯,而不是遵循领主或国王的法律。城市的首席行政官员及其他一些执行官,一般由市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负责处理城市的日常事务。城市法律对征税工作有规定,城市当局也会组织一些市场,“城市生活的高潮期是年市,总是在一个宗教节日或教堂落成礼的纪念日时举行,它不仅带来了贸易的活跃,也带来了精彩的节目和娱乐”。
——摘编自吴丹《中世纪西欧城市自治研究》
材料二:民国初期,张作霖父子在东北、阎锡山在山西、李宗仁在广西、陈炯明在广东,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号称“模范省”,产业务求完备,自成一体。1924年时任上海总商会会长的虞洽卿被段祺瑞政府任命为淞沪商埠会办。在以后的三年里,总商会成了上海的实际管理机构。1903年,张謇致力于家乡南通的建设,南通被梁启超称之为“中国最进步的城市”。荣家兄弟则尝试在无锡的工厂里搞一个“劳工自治区”。后世以他们为榜样的,有重庆北碚的卢作孚和福建集美的陈嘉庚等。这些自治试验无果而终,被白吉尔称为“一个不自由年代中的自由主义的失败”。
——摘编自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世纪西欧城市自治的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对西欧社会的影响。(2)结合材料二中的地方自治试验及所学知识,对“一个不自由年代中的自由主义的失败”这一论述进行解读。
(3)综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说明地方自治得以实现的主要因素。
时间 | 年数 | 年均铸额(万贯) | 该时期铸额(万贯) | 累计(万贯) |
开宝九年—太平兴国七年(976—982年) | 7 | 7 | 49 | 49 |
太平兴国八年—至道二年(983—996年) | 14 | 30 | 420 | 469 |
至道三年—咸平二年(997—999年) | 3 | 80 | 240 | 709 |
咸平三年—大中祥符八年(1000—1015年) | 16 | 125 | 2000 | 2709 |
大中祥符八年—庆历八年(1015—1048年) | 33 | 100 | 3300 | 6009 |
皇佑元年—熙宁六年(1049—1073年) | 25 | 160 | 4000 | 10009 |
熙宁七年—元丰八年(1074—1085年) | 12 | 450 | 5400 | 15409 |
元祐元年—宣和七年(1086—1125年) | 39 | 280 | 10920 | 26329 |
A.铸币量每年持续上升 | B.南方铜矿大规模开发 |
C.国家的力量逐渐强盛 | D.商品经济有较大发展 |
A.描述了重农抑商的必要性 | B.分析了君主专制的反动性 |
C.解读了小农经济的合理性 | D.阐述了禁海方略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