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周建立后,所开创的一系列崭新制度,极大地推动了商周时期制度文化的变迁。西周初年,所推行的封邦建国制度和一套颇为严格的宗法制度,在《左传》等古代文献中有较为明确的记载。除此之外,王国维先生还曾指出:“同姓不婚之制,实自周始”,随着先秦史研究的不断深入,王氏的论断已逐渐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殷周之际,制度文化方面,在商代天帝崇拜观念逐渐淡去的同时,独具现实关怀和实践理性的礼制文化日臻完善,“周之文化,以礼为渊海”。西周时期,逐渐实现的由神本向人本的过渡,其价值正如李学勤先生所说:“西周制度文化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
——摘编自周书灿《论周初的制度建设与文化变迁》
材料二 周秦之际,国家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周政、秦政这两种“治道”对周秦以后的制度变迁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西周初年,在周公的主持下,厘定出一套完整的行为规范,并确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礼治”原则。秦统一后,经过激烈辩论,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继续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治国路线。据学者指出,西周政治的最大特点就是确立以宗法制为基础的族权与王权的二元结合体制,而“周秦之变”,变的就是作为国家社会二元一体基础的西周宗法制,从而使国家从宗族的躯壳中挣脱出来,建立起独立的政治系统。
——摘编自代云《黄河与中国历史上的周秦之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周初制度建设的措施,并指出殷周之际制度文化变迁的基本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周秦之变在政治上的表现,并指出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分类 | 与皇帝直接相关的事务 | ||||||||||||||||||||
宦官 | 国戚 | 宗潘 | 皇庄内库 | 厂卫 | 法王国师 | 皇室营造 | 争国本 | 进玉牒礼仪 | 总数 | ||||||||||||
次数 | 37 | 21 | 16 | 14 | 9 | 5 | 3 | 1 | 1 | 107 | |||||||||||
分类 | 与外朝相关的事务 | ||||||||||||||||||||
赏罚 | 军务 | 赋役 | 盐法 | 朝贡与藩属 | 开矿 | 传升 | 用人 | 旨不下科 | 驿递 | 考察官吏 | 勋庄 | 上朝规制 | 总数 | ||||||||
次数 | 20 | 12 | 4 | 4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53 |
A.执奏频繁导致行政效率极低 | B.废除宰相强化了专制皇权 |
C.官僚集团对皇权形成了制约 | D.宦官专权造成了皇权旁落 |
A.曲宴是当时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 B.宋朝中央集权得到不断强化 |
C.曲宴以笼络控制统军大将为目的 | D.宋朝治国方针逐渐发生转变 |
A.中国的农业生产技术领先世界 | B.民族政权对峙中仍存在经济技术交流 |
C.中亚的国家农业生产技术发达 | D.中国先进技术通过丝绸之路传到西亚 |
材料一 明清时期中国部分商帮简介
经营项目 | 经营特点 | 活动范围 | 经营方式 | 商业资本投向 | |
洞庭商帮 | 粮食、丝绸、布匹、染料、木材、粮食加工、花木果品、药材、买办、银行、钱庄业等 | 以贩运业起步,到后来开辟金融实体和丝绸、棉纱等实业;以自己的家乡(苏州)为经商活动的依托点 | (1)运河沿线:包括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长江以南地区和长江以北的广大北方地区;(2)长江沿线数省 | 独资经营(直接经营或委托经营)、“领本”经营、合资经营 | 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金融资本相结合,主要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投资于新式企业等 |
江右・商帮 | 粮食、茶叶、瓷业、纸业、布业、烟业、盐业、药材、杂货、书业、典当质押业等 | 操业甚广、经营灵活,但资本分散,小本经营,多以本地土特产品为依托;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是借贷 | 湖广、云南、贵州、四川、福建、两广、河南、山东、陕西、北京、两直、浙江、辽 东、甘 肃、西藏等 | 以个体经营为主,然后发展到结 帮 贸易、合伙贸易等经营方式 | (1)生活性投资:如赡养家人、资助亲友等;(2)社会性投资:如建祠修谱、增置族田及族产、办学助读、建桥修路、救灾赈荒等;(3)产业性投资:如农副业商品生产及开设矿场等 |
徽州商帮 | 盐业、茶叶、水材、典当、粮食、棉布、丝绸、瓷器等 | 借助宗族势力,建立商业垄断,展开商业竞争,投靠封建政权,建立徽州会馆,借助宗法制度,控制从 商伙计,以长途商品贩运活动为主,兼有囤积居奇、特权牟利、牙行制度、高利贷等 | 淮、浙、楚、滇、黔、闽、粤、秦、燕、晋、豫等,远涉重洋、经商异国者也不乏其人,但主要集中 于三大 区 域:(1)长江中下游地区;(2)京杭大运河两岸;(3)赣江入岭南一线 | 族人合资经营较为突出,也有合股经营、附资经营等 | 买田置地,奢侈性消费,办学助读,建祠修谱,增置族产族田,赈灾助饷;但也有一些人将商业资本投向生产领域,开始向早期资产者转化 |
材料二 长江、汉水从湖北境内穿过,他们除连接湖北各地外,还将湖北与四川、河南、陕西、江西、湖南、安徽、江苏、上海连在一起,并通过其他河流连通华北、华南和西南各地。明清时期各地商人云集,“上而川滇,下而湖鄂吴越,皆有往者,至郡城商市半皆客民,有川帮、建帮(福建帮)、徽帮、江西帮以及黄州、武昌各帮”。清代汉口盐商首领多为徽州人担任,史籍中徽人“举盐英入荆楚”“业盐汉皋”“以盐英游荆襄”之类记载不可胜数。湖北蒲圻所产茶叶则为山西、广东商人所垄断,山西商人将当地所产茶叶运往内蒙古、新疆等地销售,广东商人则将茶叶运往南方各省销售。湖南、江西不少地方从湖北贩回棉花,如湖南邵阳县商人多贩他处棉入内,其中“来自湖北者最多”。
——摘编自段超《明清时期湖北地区商业发展初探》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时期商帮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时期湖北地区商业发展的原因。
A.学术界对历史人物活动的记载差异很大 | B.对历史人物的评价随时代发展更趋客观 |
C.不同时期对历史人物的研究侧重点不同 | D.对历史人物功过的评价标准可以多样化 |
福建建阳县田赋案
案件起因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李六成接任建阳县知县,因见民间钱粮历年拖欠,前官多致挂误,于是遍访舆情,发现阳邑民田皆系下则(不肥沃),明朝初年每亩只征银五分一厘,后加至七分三厘一丝五忽,赋重田硗(薄),民力难完,以至积逋累累。李六成目击其艰,遂私自下调税额,将已开垦的田地归入未垦荒地,用其征赋来弥补降税之田的差额。
——据《闽浙总督郝玉麟奏陈福建建阳田粮始末酌办清厘征粮册籍折》
案件判决乾隆元年(1736年)十月二十八日,户部大学士张廷玉等经密议后提出处理意见:清朝中央政府放弃已垦荒田695顷余的田赋收入,将向中央上报的奏销册改为每亩征银六分一厘四毫,使其与李六成在1686年私自减则以来的该县实征册科则相符。同时删去本不存在的荒田695顷的记载。并且将该县存在的虚粮八百余两中无从征收的631两余予以豁除。同时针对李六成自行减则及其在赋税征收问题上引起的混乱,决定“罚俸一年”。乾隆帝批准执行。
——据《大学士张廷玉等为请照建阳县册载亩数赋额征收并改正部册事奏折》
学者评价这种处理看起来是十分宽松的,并为今天的史家引为清朝政府对垦复或新辟土地升科条例执行时往往采取宽厚措施的例证。
——摘编自何平《从乾隆建阳田赋案论清代的赋税管理》
(1)根据“案件起因”和“案件判决”,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建阳县知县李六成行为引发的后果。(2)综合上述材料信息,简析清廷采取“宽厚”措施处理该案件的缘由。
A.巴氏君长世代与秦女通婚 | B.务相为秦所命的蛮夷君长 |
C.务相所统五姓被视作戎狄 | D.秦汉民族政策具有延续性 |
A.政治力量重大变革 | B.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
C.文化交流互动频繁 | D.文字书写趋向规范 |
A.唐代统治者求仙问道迷信福禄 | B.交通的发展使得南北联系加强 |
C.南方的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 | D.南方逐步开发提升南方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