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下图是17—18世纪和19世纪中后期中国所译西书变化图
材料二 下表是近代中国人所译西书简表
译书人 | 译书名称 |
李善兰(1811—1882) | 《几何原本》《谈天》《重学》等 |
徐寿(1818—1884) | 《化学鉴原》《化学考质》《化学求数》等 |
华蘅芳(1833—1902) | 《代数术》《三角数理》《微积溯源》等 |
杨廷栋(1778—1950) | 《万法精理》(孟德斯鸠著) |
胡适(1891—1962) | 《最后一课》《弑父之仇》等 |
——摘编自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近代中国译西书活动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近代中国译西书活动进行简要评析。
材料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认可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法人地位,正式授予其皇家特许状。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创立初期是一个典型的商业组织,主要从事着英国与亚洲各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在其特许状的规范之下,该公司逐渐垄断了英国与印度之间的商业贸易,并成为英国在亚洲发展海外贸易的重要依托。168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提出要在“领土霸权的基础上”保卫公司的“商业霸权”,这意味着争取建立殖民领地已经成为与追求商业扩展平行的目标。17世纪末,英国政府颁发的特许状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予以认可,于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就逐渐演变为一个集商业、政治、军事和司法四合一体的政商机构。此后,随着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英国东印度公司逐渐掌控了印度所有的财富,公司的敌人已经不再是同它竞争的公司了,而是“同它竞争的英国大臣和国家了”。这种情况的出现迫使英国政府逐渐改变了对该公司的态度,英国议会通过了多个有关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特别法案,限制和剥夺了其政治经济特权。到18世纪晚期,英国东印度公司最终沦为英国政府对印度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的机构。
——摘编自汪定华《近代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变迁以对特许状的解读为基础》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近代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变迁。(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