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出处 |
世界进化,骎骎未有已焉,其不能善变而与之俱进者,将见其不适环境之争存,而退归天然淘汰已耳,保守云乎哉 | 陈独秀《敬告青年》 |
自15世纪末,印度航路和美洲发现后,墨西哥和秘鲁的金子流入欧洲……由此遂开一近世的大革命和阶级争斗的新纪元 | 蔡和森《社会进化史》 |
(房龙《人类的故事》)差不多完全以白种人为中心……倒不如把原书的书名,改为《西洋史大纲》较为近于实际 | 张闻天《〈西洋史大纲〉译序》 |
A.具有广阔的历史视野 | B.反对西方文明中心论 |
C.增强民众的民族自信 | D.成为中共的指导思想 |
材料一 上海格致书院课士题表
类别 | 命题者 | 试题 |
格致(自然 科学)类 | 龚照瑗 | 泰西格致之学与近刻翻译诸书,详略得失,何者为最要论。 |
教育类 | 刘坤一 | 中国一乡一邑,皆有书院,大率工文章以求科举。而泰西艺学,亦各有书院,……中西书院不同,其为育才一也。或谓纲常政教,中国自有常经,惟兵商二途,宜集思以广益,第中西之载籍极繁,一人之材力有限,果何道而使兼综条贯,各尽所长欤?试互证而详论之。 |
治术类 | 周馥 | 中国近日讲求富强之术,富以何者为先论。 |
——据王尔敏《王韬课士及其新思潮之启发》相关表格简编
材料二 此编所命诸题,……巨细精粗,无乎不贯。诸生所对,皆能荦荦举其大端,集思广益,萃众长而备一得。咸有裨于国家大计。盖诸生讲求西学,揣摩时局,日就月将,进而益上。较之前时,已大相径庭矣。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
请答题:
(1)材料一中哪句表述典型地反映了洋务运动的什么指导思想?该表述内容的传统性体现在哪里?
(2)与传统性相对应的是近代性。综合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以“王韬课士的近代性”为主题进行论证。(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280字左右)
材料一 (中国)人无弃材不如夷,地无遣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法苟不善,虽古先吾斥之;法苟善,虽蛮貊吾师之。尝博览夷书而得二事焉,不可以夷故而弃之也。
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不更善之善者哉?
——摘编自冯桂芬《校邠庐抗议》
材料二1895年,康有为得中进士,授官工部主事。5月29日,在《上清帝第三书》中,再次阐述变法的理由和步骤,提出富国、养兵、养士、练兵的自强雪耻之策。接着,又上《第四书》,正式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的主张。8月17日,创《万国公报》,宣传“新法之益”。
——摘编自《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冯桂芬的思想主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康有为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冯桂芬与康有为二者思想间的联系。
材料一 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
——王夫之《读通鉴论》
材料二 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
——顾炎武《郡县论》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王夫之、顾炎武对郡县制的看法。
(2)结合所学知识,简述郡县制在中国古代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唐朝 | 朱敬则:“高下在心,天下制在一人” 柳宗元:“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失也” |
明末一清中叶 | 顾炎武:“方今郡县之弊已极……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 王夫之:“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 |
戊戌变法以来 | 章太炎:“民国成立,首在规定政权,必中央之权略重,地方之权略轻” 梁启超:“效瑞士之制,自分为数小邦,据联邦之制,以实行民主之政” |
A.同一时期评价基本趋同 | B.随社会环境和思维角度发生变化 |
C.时间愈后评价愈加准确 | D.都只关注利弊但未提出处理方案 |
《资治通鉴》卷140概括记述了北魏孝文帝改姓氏的措施:
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于是始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zhān)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yù)迟氏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
宋末元初人胡三省在注释《资治通鉴》时感慨说:呜呼!自隋以后,名称扬于时者,代北之子孙十居六七矣。氏族之辨,果何益哉!汉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融汇了大量少数民族成分,北魏孝文帝改革只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阶段。
请查找相关资料,了解当代汉族姓氏与古代少数民族的关系。
A.寻求治国平天下的公理 | B.揭示世界文明史的线索 |
C.说明“君政”与“民政”相互依存的道理 | D.借进化论和儒家思想表达政治改良的愿望 |
A.实行分割事权的制度设计 |
B.改变外重内轻的政治局面 |
C.确立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 |
D.“和平收买”功臣大将兵权 |
今之标立宪主义以为国体论之护符者,除非其于立宪二字别有解释,则吾不敢言。夫前清之末叶,则固自谓立宪矣,试问论者能承认否?且吾欲问论者,挟何券约,敢保证国体一变之后,而宪政即可实行而无障?如其不然,则仍是单纯之君主论,非君主立宪论也。既非君主立宪,则其为君主专制,自无待言。不忍于共和之敝,而欲以君主专制代之,谓为良图,实所未解。今在共和国体之下而暂行专制,其中有种种不得已之理由,犯众谤以行之,尚能为天下所共谅。今如论者所规划,欲以立宪政体与君主国体为交换条件,使其说果行,则当国体改定伊始,势必且以实行立宪宣示国民。宣示以后,万一现今种种不得已之理由者依然存在,为应彼时势之要求起见,又不得不仍行专制,吾恐天下人遂不复能为元首谅矣。
——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1915年8月20日),《大中华》第1卷第8期
阅读上述材料,谈谈中华民国建立后围绕"国体"问题所发生的争端。
材料一 冯道(882~954),“少纯厚,好学能文”。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皆居高官显爵,自号“长乐老”。其自诩:“在孝于家,在忠于国。口无不道之言,门无不义之货。所愿者下不欺于地,中不欺于人,上不欺于天……非人之谋,是天之祐。六合之内有幸者,百岁之后有归所。”
——据《长乐老自叙》等
材料二 史臣曰:(冯)道之履行,郁有古人之风;(冯)道之宇量,深得大臣之体。然而事四朝,相六帝,可得为忠乎!
——《旧五代史》
材料三 予读冯道《长乐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也。予于五代得全节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然使忠义之节,独出于武夫战卒,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
——《新五代史》
(1)分别概括材料一、二、三对冯道的评价。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影响人物评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