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封建统治者限制商业活动 | B.北方少数民族大量内迁 |
C.我国经济重心南移 | D.朝代更替频繁和社会动荡 |
材料至元七年(1270年),忽必烈下旨“特设司农司,劝课农桑,兴举水利,凡滋养栽种者,皆附而行焉。仍分布劝农官及知水利人员,巡行劝课,举察勤惰。”司农司成为元政府最高农业管理机构,其职责涉及农业、养蚕及水利灌溉等各种事务,有些
材料 记载司农司还负责掌管“随路断没财产、人口、孽畜、屯田、供储”等事。司农司“以参知政事张文谦为卿,设四道巡行劝农司”。
司农司成立之后,即发布《劝农立社事理条画》,该《条画》对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是劝农使和各处监管农事的官员的工作手册。《条画》还有“所在牧民长官提点农事,岁终第其成否,转申司农司及户部,任满之日,注于解由,户部照之,以为殿最。又命提刑按察司加体察焉。”之类的内容规定。司农司还奉命搜求古今农书,删繁摘要,结合实际,编成《农桑辑要》,颁行全国。延佑五年(1318年)又刊印《栽桑浅说》千份。
——摘编自汪兴和《元代劝农机构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设立司农司的主要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劝农立社事理条画》发布的积极影响。
A.巴格达是当时世界最繁华的城市 | B.阿拉伯人垄断东西方商业贸易 |
C.阿拉伯商人的贸易范围非常广泛 | D.奴隶制是阿拉伯人扩张的基础 |
A.北方商品经济一度严重衰退 | B.南方政权的整体实力占优 |
C.实物税取代货币税成为主体 | D.物物交换是主要交换形式 |
材料一 中国金融机构滥觞于西周。《汉书》记载,“太公为周立九府环法”,时有“泉府”之设,办理赊贷,属国家信用。中国民间早期的信用活动在寺庙里进行,没有专业金融机构。后来被民间高利贷者、摊桌兑换商逐渐取代。唐时许多商业城市的金融业很活跃,信用放款叫“出举”“举放”“举债”“责息钱”;抵押放款叫“质”“收质”“纳质”。当时长安市场对外开放,外国商人也在这里放款。民间借贷以实物或者人力偿付借贷,质押借贷利息大都超过官定,甚至有人身作押的典身借贷。民间借贷还往往通过土地借贷、赁租等手段,获得他人园田的所有权,等等。
——摘编自孔祥毅《中国银行业的先驱:邸店、柜坊、寄附铺》
材料二 威尼斯地处拜占庭帝国、穆斯林世界和欧洲三大经济区之间,具有发展商业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它首先以鱼盐之利在亚得里亚海立下了一个商业上的基础,以后向东发展,执地中海贸易之牛耳。由于缺乏政治、宗教、社会上的各种限制与障碍,威尼斯得以将其组织,全部适用于经济上最合理的规范上去。威尼斯的商业并未有被少数人全部把持,平民稍有积蓄,即可参加股份的投资。12世纪因与拜占庭帝国交战,威尼斯曾以强迫形式向国民借债。不同于当时其他各国的有借无还,威尼斯不但按时还钱,还支付5%的利息。后来威尼斯创建了债券市场,使债券可以买卖流通。威尼斯还开办了历史上第一个国家银行——1508年成立的威尼斯银行,运用金融手段来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威尼斯第一次将舰队、军队、政治力量和影响计入一个国家财政总账的借贷两方,通过价格操纵、货币发行、债券交易、资源抢夺为世界带来一场场更大规模的血雨腥风。”
——摘编自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等
(1)结合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金融业发展的特点。(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威尼斯金融创新的有利条件及其影响。
A.扩大了收税对象 | B.废除了人丁税 |
C.提高了税收标准 | D.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A.南北方文化的交流和交融 | B.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 |
C.农耕文化已取得主导地位 | D.吸取了汉族先进生产方式 |
记载 | 出处 |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 《周易》 |
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 | 《周书·无逸》 |
不能安土,不能乐天;不能乐天,不能成其身 | 《礼记·哀公问》 |
A.人类早期的生产与社会生活 | B.农耕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 |
C.不同地区的食物生产与生活 | D.封建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教育 |
记载 | 出处 |
有事请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让人代为请示) | 《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
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 | 《睡虎地秦墓竹简·行书》 |
A.行政管理制度严密 | B.法律实行轻罪重罚 |
C.地方官员权力较小 | D.政府行政效率低下 |
材料一 “市镇统于州县,例无设官”。为解决治安与税收上的困难,明清两代在江南市镇派驻巡检司、税课局等专职机构,但派驻到市镇的官员数量有限,难以承担市镇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于是,江南市镇自发形成了各类功能性自治组织,如规范本镇本行业交易活动的行会、维持治安的保甲、负责慈善事业的义庄等,事类不一、互不统属。这些组织往往由地方宗族力量主导,同一功能的自治组织之间亦有地域分割的痕迹。各市镇有自办的公益性学校,有独立的城市保护神——城隍,有完整的市镇历史记载——市镇志,表明市镇已经成为一个相对自足的文化共同体。
——摘编自武乾《官治夹缝中的自治:明清江南市镇的非正式政体》
材料二 中世纪晚期,城市人口迅速增长。为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改善日常生活,城市居民不断抗争。封建领主在收取市民们支付的赎金后,向城市颁发具有政治契约性质的特许状,给予其各项自治权利。城市行会、市政当局、市议会等自治组织逐渐发展起来。行会制定规章,训练工人的职业技能,控制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为社会福利积累资金,并通过礼拜天祈祷和节日游行等公共仪式鼓励市民对行会和城市忠诚。市政当局支持行会采取限制性措施,市议会核准行会规章,城市法庭负责追捕违规者。城市生活受到更为复杂的正式规则的约束,市民也更多地承担了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等责任。
——摘编自陈灿《论走向近代的英国城市职业市场变迁和行业规则的完善》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明清江南市镇自治与英国城市自治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对二者的走向加以评析。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江南市镇与英国城市在自治发展上的相同原因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