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反思殷商败亡的教训 | B.宣扬以德治国理念 |
C.表彰文王治国的功绩 | D.完善国家管理制度 |
A.皇权的非理性特征凸显 | B.群臣集议具有法律效力 |
C.私田逐渐得到官方承认 | D.丞相权力已被中朝分割 |
A.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 | B.重视历史的现实价值 |
C.坚持儒家的德治理念 | D.注重成功经验的总结 |
时期 | 调整概况 |
汉景帝时期 | 改丞相为相;裁撤御史大夫、廷尉等 |
汉武帝时期 | 郎中令减秩为千石;改太仆(秩两千石)为仆(秩千石) |
汉成帝时期 | 裁撤内史;令相治民,与郡太守无异 |
A.精简地方行政机构 | B.节约中央财政开支 |
C.维护国家政治统一 | D.废除郡国并行体制 |
A.神权与王权的结合 | B.嫡庶子孙为天下大宗 |
C.“天下为公” | D.“郡”“国”并行 |
材料一 “周人以西方的一个小国代商而有天下,苦于兵力单薄,不足以镇压东方各族人民,于是大封同性、异姓及古帝王之后于东方,以为周室的‘藩屏’。”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度萌芽,至秦统一中国最后完成。到元代,地方行政与中央一样,形成许多单独的行政体系,如在军事上统属于枢密院的镇抚卫所,监察上统属于御史台的肃政廉访(提刑按察)司,以及统属中央各专门职事部门的诸路匠人总管府、提举司和主管专门事务的局、所、司、库等,都独立于地方行政之外。
——摘编自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第二届大陆会议起草的《邦联条例》于1781年正式生效。从形式上看,邦联合国会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于一身,实际上“它只能执行这个邦联13个州中9个州同意的事情”。1787年制宪会议开幕,经过反复辩论达成协议:(1)中央的权力是明确列举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其明确列举的权力不得受地方侵犯。(2)中央立法居最高地位,对各州法律有约束力,各州不得与之违背。(3)国会有权为行使宪法权力制定必要而又适当的法律。
——摘编自刘绪贻、杨生茂《美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分封制与秦朝郡县制的主要区别,并说明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演变的趋势。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古代中国相比,独立初的美国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上的显著不同,并分析其积极作用。
A.地方官员权力被削弱 | B.政府行政效率低下 |
C.尊重东方六国的传统 | D.官僚制度尚不完善 |
时间 | 档案主管人员情况 | 档案保管或利用 |
商朝 | 巫和史官负责占卜、祭祀、文字记录,同时也负责保管档案,巫史垄断神坛、把持政坛 | 集中保管在宗庙地区。将龟甲与兽骨分别保管,穿扎成册或按包保管 |
西周 | “六卿”中,史官主管档案工作,协助周王理政,其他各官也都掌管与其职务相关的档案,其地方机关均有官员掌管丁籍档案 | 图版、盟书、谱牒这三种档案都设立副本制度,正本保存到宗庙,也是贵族子弟学习的教材 |
A.沿袭了商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 | B.国家治理呈现理性化特点 |
C.重视对贵族子弟进行儒学教育 | D.依据档案确立政权合法性 |
A.废除了宗教迷信的束缚 | B.适应了商周的社会变革 |
C.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 | D.确定了儒家思想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