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世袭 | 在位年数 | 王国领地 |
刘贤 | 11年 | 28县 |
刘志 | 24年 | 28县 |
刘健 | 20年 | 11县 |
刘遗 | 35年 | 11县 |
刘修古 | 28年 | 7县 |
刘尚 | 6年 | 7县 |
刘横 | 31年 | 3县 |
刘交 | 6年 | 3县 |
刘永 | 12年 | 3县 |
A.县制行政管辖区不断扩大 | B.中央与地方矛盾日益尖锐 |
C.中央实现对地方垂直管理 | D.中央对地方控制不断增强 |
A.君主权力的行使得以规范化 | B.谏议可弥补君主专制的缺陷 |
C.虚怀纳谏是国家治理的根本 | D.谏议有浓厚的原始民主色彩 |
时期 | 登科人数 | 宰相人数 | 进士出身的宰相人数 |
唐朝 | 6603 | 123 | 22 |
宋朝 | 45640 | 135 | 111 |
A.推行外儒内法的治国理念 | B.考试程序及录用更趋公平 |
C.国民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 | D.社会阶层流动性得以加强 |
父祖或本人有爵者(出仕) | 父祖或本人无爵者(出仕) | |
西晋 | 81 | 183 |
东晋 | 130 | 108 |
A.官员选拔的封闭性强化 | B.普通的地方豪强出仕途径拓宽 |
C.中正品评评议权力削弱 | D.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性得到增强 |
A.中枢官员政治素养得以提升 | B.科举出身者居官僚队伍主体 |
C.统治者的理政水平逐渐下降 | D.科举是高级官吏的重要来源 |
A.世官制仍有较大影响力 | B.社会阶层的流动加速 |
C.政局变动助推社会转型 | D.血缘政治已彻底瓦解 |
封诸王之子 | 封功臣 | 封外戚 | |
高帝 | 3 | 137 | — |
文帝 | 14 | 10 | 3 |
景帝 | 7 | 18 | 4 |
武帝 | 178 | 75 | 9 |
昭帝 | 11 | 8 | 6 |
宣帝 | 63 | 11 | 20 |
元帝 | 48 | 1 | 20 |
成帝 | 43 | 5 | 10 |
哀帝 | 9 | — | 13 |
平帝 | 27 | — | 22 |
A.分封制是西汉立国之本 | B.汉初异姓诸侯是分封的主体 |
C.西汉后期政治趋于腐败 | D.武帝时诸侯势力进一步壮大 |
材料 中国历朝科举考试数量表
朝代 | 录取数据 | 资料 来源 | 状元人数(据载) | |
唐朝 | 开科268次,秀才29人,进士6427人(统计不完备,应在10000人左右),明经诸科1580人,据史实统计修正应为20619人,唐代共有369名宰相,80%出生进士 | 据《文献通考》及《登科记考》统计 | 有姓氏可考状元155人;有籍贯可考70人,南方19人,北方51人 | |
宋朝 | 北宋 | 开科81次,录取进士51660人,经考证,还有漏榜 | 据《北宋贡举登科人数考》及《南宋贡举登科人数考》统计 | 有姓氏可考状元71人;有籍贯可考状元64人,南方29人,北方35人 |
南宋 | 开科49次,录取进士45640人,经考证,还有漏榜 | 有姓氏可考状元49人;有籍贯可考状元37人,南方37人,北方0人 | ||
元朝 | 开科16次,计1139人 | 据《续文献通考》统计 | 有姓氏可考状元33人;有籍贯可考状元12人,南方2人,北方10人 | |
明朝 | 开科92次,计24636人,将近一半是寒门弟子 | 据《续文献通考》统计 | 有姓氏可考状元91人;有籍贯可考状元90人,南方80人,北方10人 | |
清朝 | 开科114次,计26888人 | 据《续文献通考》统计 | 有姓氏可考状元114人;有籍贯可考状元114人,南方99人,北方15人 |
——据林白、朱梅苏《中国科举史话》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宰相总人数 | 出身于非三省长官的宰相人数 | 机构变化 | |
唐肃宗 | 16 | 14 | 翰林学士开始参政 |
唐代宗 | 12 | 10 | 置内枢密使 |
唐德宗 | 35 | 33 | |
唐宪宗 | 29 | 27 | 翰林学士草诏权 |
A.中枢权力结构的重构 | B.三省内部制衡机制强化 |
C.相权扩大威胁了皇权 | D.中央行政效率不断加强 |
材料 在蒙古统治集团里,进身为官的途径多种多样,科举选士授官只不过是其中的一条途径罢了。元代科举制度是在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一个多世纪以后,在元世祖即位五十四年、建国号为元四十三年以后,才正式开科取士,实施的时间不过五十余年,其中在元顺帝时还有七年“诏罢科举”。据史料统计,元代通过科举选拔的官吏只占元代文官总数的百分之二强,数量微乎其微,所以科举在元代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远不如其他封建王朝。
元代的科举只设进士一科,而元以前的唐代设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还有俊士、一史、三史、三传、开元礼、道举、童子举和弘文崇文生等不定期举行的开考科目。元代科举对应试对象的资格,规定的不如其他封建王朝那么严格,显得较为宽松,除蒙古族、汉族知识分子外,西域、中亚各少数民族即色目人中的知识分子,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元廷依其归附的先后,将他们划归为汉人或南人的范围内)的知识分子,都可参加科举考试。明、清王朝开科取士,大体上采用的仍是元仁宗皇庆年间所制定的科举制度及其实施办法,不过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发展、充实和完善罢了,基本内容及其精神实质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中国全史》
(1)根据材料,概括元代科举制度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元代科举制度产生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