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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材料一: 除西周礼制影响外,汉代朝野格外践行“长幼有序、事亲至孝、敬老崇文”的理念.汉朝规定:60岁以上者,免除赋枕;70岁以上的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唐律》 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南北朝的“孤独园”到了宋代发展出多种官办养老机构.明洪武十三年下诏:“文武官年六十者听致仕(告老还乡),给以全体语款." 六十岁退休遂成官场惯例。
一一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日本政府1954年制定了《国民养老金法》,规定养老金国家负担33.3% ,余下的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20世纪70年代,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日本积极发展劳动强度较低的第三产业.日本厚生省、大藏省、文部省、劳动省、建设省分别主管老人福利、税收优惠、辅导就业和住宅规划,有效保护老年人权益。通过舆论宣传,使得社会各界都关注老龄问题。
一一摘编自刘清芝《美国、日本、韩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及其启示》
材料三: 1991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预计我国199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列。1991年中国劳动部组团专项考察日本等国的养老制度,比例将超过10% ,将迈进老年型国家的行1992年l月,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工程建设吹响号角.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一一摘编自《中国社会保障》 1996第8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汉至明朝养老政策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二战后日本养老制度的成功经验。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国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的背景。2016年1月,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你认为这对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有何积极意义?
2016-12-13更新 | 165次组卷 | 1卷引用:2016届贵州省黔东南州高考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卷
2 . 西周金文中有不少“支子(庶子)不祭”原则的记载。但因社会变迁、家族繁衍迁徙及家族内部发展不平衡等原因,支庶独立祭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据此可知,西周时期
A.血缘宗法原则未被遵守B.礼乐制度走向瓦解
C.尊宗敬祖思想发生动摇D.宗法制度存在张力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对于早期中国家庭来说,继承户主之位的人承担着祭祀权、政治权和财产权。祭祀权力的取得标志着该人取得家长之位,以保证血缘传承的连续性。在早期中国,平民有权获得田宅,但大部分民众没有财产继承,继承权丧失了现实意义;只有贵族阶层真正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秦汉时期的法律规定,订立遗嘱要在官府登记,如果是临终书面遗嘱,需要聘请见证人和家属到现场。秦汉时期的继承行为,可以发生在父母健在之时;父母逝世后,再进行家庭财产分配。

材料二   早期罗马家庭财产以家族为单位,如果一家之主亡故,按照法律规定,家庭财产的所有权不会随之进行转移或灭失,仍然由该家族进行保有,以保证家族延绵。《十二铜表法》颁布后,罗马采用会前遗嘱与战前遗嘱两种形式进行继承。战前遗嘱不适用于和平时期,而会前遗嘱的订立对象仅限于贵族。由于平民的财产数量不多,因此平民不重视家庭祭祀与遗嘱订立。罗马法对于财产继承的规定极为系统和规范,比如对于遗嘱的订立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身份的见证人,完成特定的程序,遗嘱才能成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遗嘱人死亡之时。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砚文《秦汉与古罗马财产继承制度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继承制度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在继承权方面的异同。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