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A.发展轨迹和专制制度强化趋势呈相反方向 |
B.受西方近代民主政治影响而渐趋消亡 |
C.是封建王朝制约皇权专制的主要手段 |
D.符合最高统治者监察百官的政治需求 |
①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负责监察官吏
②明太祖掌握监察意见的最终处决权
③都察院和六科分割丞相的监察权力
④六科是都察院的余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A.司法与监察有机结合 | B.大理寺权力已经旁落 |
C.监察机构丧失独立性 | D.司法制度走向近代化 |
A.秦朝 | B.西汉 | C.唐朝 | D.元朝 |
时期 | 措施 |
“文景之治”时期 | 丞相的属吏丞相史出刺(监察)地方,诏令中要求丞相特别关注郡县吏治 |
武帝元丰五年(公元前106年) | 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即十三个监察区,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监察 |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 在丞相府中设丞相司直,是特设于最高行政长官机构中的专职监察官,有权监察包括三公在内的中央各级官僚 |
A.汉承秦制下的稳定性 | B.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 |
C.刺史掌握地方大权 | D.监察体系趋向职业化 |
A.古代皇帝专制集权意识不断得以强化 |
B.唐太宗的“仁君”形象具有示范作用 |
C.《起居注》因“劝诫”功能备受皇帝重视 |
D.皇帝和史官对君主形象关注重点不同 |
A.有利于司法审判的客观公正 |
B.强化了君主对司法权的控制 |
C.根本目的是彰显法律的权威 |
D.有力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
A.秦朝丞相汉朝中书令 | B.秦朝太尉唐朝节度使 |
C.秦朝御史大夫宋朝通判 | D.宋朝枢密使明朝殿阁大学士 |
A.十三州刺史 |
B.御史大夫 |
C.参知政事 |
D.三司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