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选官制度 | B.监察制度 | C.赋税制度 | D.军事制度 |
材料一 观点:有学者提出,君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说,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两千多年全都一样,并无变化。
史料1:“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
史料2: 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等说:“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尝不以此为心,恒欲公等尽情极谏……”
材料二
材料三 嘉庆四年正月初八日谕:各部院衙门文武大臣,各直省督抚藩臬,凡有奏事之责者,及军营带兵大臣等嗣后陈奏事件,俱应直达朕前,不许另有副封关会军机处。各部院文武大臣:亦不得将所奏之事,预先告知军机大臣。
(1)从材料一的二则史料中选取一则可以论证题中观点的史料,并通过对史料的解读论证题中观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并时代背景比较说明秦朝和明朝中央政府机构与地方行政制度有何不同。
(3)据材料三,简析嘉庆帝发布上谕的目的,说明材料三的史料价值。
A.秦朝御史大夫的职权 | B.西汉依据才德察举官员 |
C.元朝监察官员的职权 | D.清朝落实“圣谕十六条” |
材料一 在唐代相对开明和开放的政治环境下,讽谕诗便被唐代诗人应用得“前无古人”,因而也具有了明显的“谏言”性质。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唐代文人不是在事后利用诗歌做一些亡羊补牢式的无力嘲弄,而在于他们在事态萌发之前就能一针见血地指陈政治得失;不仅在于文人们基于职司、言责谈得失、明体用,而且在于几乎整个诗坛都弥漫着“经世致用”的风气。白居易曾强调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正体现了唐代的诗歌风貌。
——据程遂营《唐代文人的“言谏”与“诗谏”》
材料二 唐代谏议渠道是比较丰富的,面谏、廷议、章奏、封驳、诗谏都成为实现谏诤目的的手段,特别是投匦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时期的谏议制.度……所谓“匦”,类似于今天的检举箱,而投匦制度也类似于今天的信访制度和举报制度。武则天这四匦分别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负责,称为“知匦使”。匦函设置后,为防止投状内容琐细、伪滥及匿名诬告等现象,唐政府逐渐制定了检验副本制度。即规定投匦者应.先出具副本由知匦使检验,发现伪诈或事涉繁琐,可以不予受理……唐代谏官打破了以前谏官多为加官、有职无权的传统,继承隋唐,使谏官均为实官,即使是荣誉性的散骑常侍,也以实职待之。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起居郎、补阙、拾遗,官职由三品到从八品,责权也渗透到了朝政的各个层面。而每个层面上的谏议互有侧重,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责权体系。
——据刘松柏等《历史课标解析与史料研习: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代“诗谏”盛行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谏议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影响。
①“(御史台)中台建于大都,西台建于陕西,南台建于建康。其余各道设廉访司,隶于三台。”
②“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郡监。”
③“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案,以六条问事……”
④“三京、诸路大辟罪,狱既具有非理致死者,委纠察提点刑狱官察知。”
A.②①③④ | B.④①②③ | C.②③④① | D.③②④① |
A.刺史制度加强了君主专制 | B.王国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
C.地方命官完全受控于刺史 | 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
史料 | 出处 |
(943年,张易)以水部员外郎通判歙州……郡事亦赖以济。 | 《南唐书·张易传》 |
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 《宋史·职官志》 |
(南宋通判)有按察之名,无事权之实……督经总制钱为职业。 | 《四库全书·后村集》 |
A.通判一职的设置始于南唐 | B.南宋通判的职权有名无实 |
C.通判行使地方最高行政权 | D.通判发挥过地方监察作用 |
A.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 B.王国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
C.地方命官完全受控于刺史 | D.有效地加强了君主专制 |
材料一 夏朝,设有监察之官“啬夫”。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杂律》为惩治滥用职权等职官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自魏晋始,御史台脱离少府而成为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唐代,尚书省左右仆射兼掌对御吏的监察。我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其标准大致包括品德、学识和经验三方面。如宋朝规定:“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授予)监察御史。”明朝谏官的职能由六科给事中取代,监察六部官员。清雍正年间,清廷取消了六科给事中执掌的封驳权,“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都察院的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清政府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
——摘编自张国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是颇具特色的独立监察机关,它直接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的政制实验田里,基于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和源自西方的议会监察制度互相竞争。经过民国初年的探索与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监察院的实践,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将美国式的参议院制度与中国传统监察制瘦融于一炉,使得监察院无议会之名却有议会之实。这样中西合璧的制度探索受到很多批评,但无论如何,监察院制度的弊端并不构成废除独立监察制度的理由,源自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至今仍有重大价值。
——摘编自聂鑫《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
材料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到全国推行,提高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独立性,实现了监察的无死角、全覆盖,整合了监察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这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次重大变革。
——摘编自李凌云《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形成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代我国加强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A.汉武帝有效地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
B.王国割据问题依然存在 |
C.地方官员完全受制于刺史 |
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