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科举是选官的主要途径 |
B.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
C.注重考察监察官员素质 |
D.监察机构日益膨胀 |
A.削弱了地方权力 |
B.形成了地方割据势力 |
C.加强了中央集权 |
D.维护了大一统的局面 |
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
——据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史料 | 出处 |
(943年,张易)以水部员外郎通判歙州……郡事亦赖以济。 | 《南唐书·张易传》 |
宋初……始置诸州通判……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 《宋史·职官志》 |
(南宋通判)有按察之名,无事权之实……督经总制钱为职业。 | 《四库全书·后村集》 |
A.通判一职的设置始于南唐 | B.南宋通判的职权有名无实 |
C.通判行使地方最高行政权 | D.通判发挥过地方监察作用 |
A.加强了中央集权 | B.是监察制度的异化 |
C.提高了行政效率 | D.扩大了察举制范围 |
A.保证了宋王朝的长治久安 | B.助推了士人的参政热情 |
C.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D.有效地制约了君主权力 |
A.是国家兴盛之本. | B.是促使君主圣明的关键 |
C.有利于维护统治 | D.是官吏效忠君主的途径 |
A.避免利用权力干预司法 | B.使皇帝的权力渐趋衰弱 |
C.利于实现对朝政的控制 | D.遏制了朝廷官场的腐败 |
材料一 唐朝采取由吏部对全体公职人员进行政绩考核的考课制度,正所谓“纤介之迹,皆属考功”。考课的标准可分为为官道德和任职才能两方面。为官道德为“四善”:即“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任职才能按照官员的不同职责分为“二十七最”,如“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其考课方法是根据“四善”和“二十七最”的考课标准,分别为上上、上中、上下……下下九个等级。办法规定,“进考之人,皆有定限,苟无其功,不要充数”。另外,唐朝还在不同时期临时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考课标准,如贞观年间规定“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考课的奖惩大致有职位变动、品阶升降、俸禄增减、荣辱与夺等。贞观二十年,巡察使进奏地方官考课等第后,太宗亲自决断,“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
——据《中国古代廉政制度史》等整理
材料二 宋代和明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比较表
宋代 | 明代 | |
地方行政 | 设四监司,分掌财政、军政、刑法及仓谷;各州加设通判,知州发出的政令须由通判副署;通判可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的得失 | 各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及司法,互不统属,直隶中央;分封子孙为王,以镇守地方,屏藩皇室 |
监察制度 | 设独立的谏院和御史台,监察百官,以监督宰相为要务 | 中央设都察院,监察百官;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 |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考课制度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朝考课制度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宋、明两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异同。
A.女性执政受到质疑 | B.监察权具有独立性 |
C.御史制度存在弊端 | D.专制皇权遭到削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