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皇权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 B.御史的权力超越了宰相 |
C.地方官吏腐败日益严重 | D.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激化 |
A.台谏分职加强了相权 |
B.台谏分离削弱了皇权 |
C.标志了官僚制度的成熟 |
D.减少了决策的失误 |
A.遏止了官吏横征暴敛 | B.君主有效控制了臣属 |
C.便于把权力装进笼子 | D.形成严密的反腐机制 |
A.保证了宋王朝长治久安 | B.助推了士人的参政热情 |
C.完善了古代的监察制度 | D.有效地制约了君主权力 |
A.监察制度实际效能高 | B.监察官员位高权重 |
C.对监察官的管理严格 | D.理学成为治国思想 |
材料一 在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伴随着国家治理的实际需要而不断加强,最终形成在中国本土法文化的土壤中诞生的中国古代监察法制。
秦统一以后,建立了御史府,御史大夫参议国之大政,主要职掌察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行为,纠举和弹劾违法犯罪……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三个州作为监察区,每州设一名监察官刺史负责监察。刺史级别不高,官秩不过六百石,但巡察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地方长吏和豪强势力。
唐朝在御史台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统辖诸御史。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朝以“道”为监察区……临时派出监察御史,其有奉敕特使的性质,或者定期巡视。
为了巩固皇权,明朝洪武年间,废御史台三院制为都察院一院制,使监察权力更加集中……全国十三道监察区每道设置监察御史,在组织系统上监察御史虽然隶属于都察院,但却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不经都察院,只对皇帝负责。
清袭明制,都察院仍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清朝的封疆大吏总督和巡抚办构成地方监察机构,这些封疆大吏不仅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事行政司法大权,同时兼有监察地方之权。
——摘编自李青《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演变及其改革的经验教训》
材料二 到19世纪,在中小资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英国议会又历经三次议会改革,健全议会监察职能。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具权威性与代表性,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以教育、防范、惩处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反腐败机制。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比较,英国近代监察制度有何不同之处,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今天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A.表明当时官员贪腐严重 |
B.有利于分割六部的行政权 |
C.导致了官僚机构的膨胀 |
D.有利于全面监察官僚机构 |
A.加强了中央集权 | B.强化了君主专制 |
C.开创了监察制度 | D.导致了地方割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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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能够认定的历史事实是
A.秦汉时丞相负有地方监察职责 |
B.西汉时地方监察官的职权广泛 |
C.秦汉时期加强了对地方的监察 |
D.秦汉时监察官官职高于地方官 |
A.提高了对地方的监察效率 | B.调整了中央的行政体制 |
C.不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D.动摇了郡县制度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