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兼具了经济政治功能 | B.彰显了皇权至高无上 |
C.显示了铸造工艺高超 | D.体现了帝国实力强盛 |
A.早期东西方文明相互隔绝 | B.罗马深受天主教会的影响 |
C.罗马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 D.对古希腊人文精神的传承 |
A.蕴含着近代的法治观念 | B.继承了雅典的民主政治 |
C.是君主立宪政体的源头 | D.标志着人文主义的兴起 |
A.法律应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 B.罗马法受到希腊文化影响 |
C.理性是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 D.自然运行规律会影响法律 |
A.加速了成文法的诞生 | B.推动了市民法的形成 |
C.促进了万民法的产生 | D.消除了公民内部矛盾 |
A.侧重保护平民的私有财产 | B.掺杂着习惯法的残余 |
C.注重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 D.惩处犯罪的效果不佳 |
A.动摇了保护私产的观念 | B.旨在保护奴隶主特权地位 |
C.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D.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 |
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
A.古雅典更重视法律建设 | B.古罗马更重视平民利益 |
C.执政官数量不同 | D.民主政治与贵族政治的不同 |
第一条 | 如有人缔结抵押自身或转让物件的契约,而有五个证人及一个司秤人在场,那么当时所作的诺言不得违反。 |
第八条 | 不许取去或要求把被偷窃的并用做建筑或培植葡萄园用的木材或木柱作为自己所有,但同时允许按这些材料的价值之双倍价格对负责有使用之责者起诉。 |
第九条 | 凡高度达15英尺的树木,为使其不到损害近邻地区,其周围须加修剪。 |
表1
A.体系完备应用性强 | B.注意物权保护 |
C.蕴含人人平等原则 | D.体现贵族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