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体现法律注重维护个人权益 | B.印证男女平等的时代特征 |
C.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的体系 | D.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
A.保障平民的权益 | B.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C.弘扬了公德理念 | D.注重司法过程平等 |
材料一 (雅典民主政体的根本缺陷)在于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不需要国家管理者具有专长,不要求他们具有真知灼见。一个国家应当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治理,统治者不是偶然选中的人,不是攫取财富的人,不是使用强大骗术的人,而是有统治知识的人。 ——苏格拉底
材料二 屋大维创立的罗马帝国,虽然是帝国,但继承了共和国形式和部分实际,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执政官和军事保民官仍旧存在,皇帝在决策时需执政官协助和接受元老院的监督,部分皇帝甚至本身就来自于执政官和元老。帝国中后期最高决策者如奥古斯都和凯撒(罗马帝国皇帝和副皇帝)大多由元老院或者是近卫军选举或者推举产生,这和东方专制主义王朝的宗法世袭制是完全不同的。
——摘自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苏格拉底的主张。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指出雅典民主制度的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皇帝制度”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A.《十二铜表法》 | B.《罗马民法大全》 |
C.《法国民法典》 | D.《大宪章》 |
A.注重程序性和继承性 | B.具有实用性和开放性 |
C.强调民主性和灵活性 | D.追求专业性和理论性 |
A.维护所有人利益 | B.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C.是一部成文法律 | D.取消了贵族司法垄断权 |
7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注重形式 | B.注重证据 |
C.注重人情 | D.注重身份 |
A.罗马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 B.罗马法缺乏理性精神 |
C.法学家垄断法律解释权 | D.罗马法体系有待完善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 B.法律注重保护公民的利益 |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