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下列材料:
一、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二、对剥夺一人的生命、自由和国籍的判决,是专属百人团大会的权力。
三、经长官委任的承审员或仲裁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处死刑。
四、执行死刑时由刑事事务官监场。对一切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诉。
五、凡煽动敌人反对自己的国家,或把市民献给敌人的,处死刑。
六、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摘自《十二铜表法·第九表公法》
请回答:
(1)上述法令颁布的背景是什么?
(2)该法令第九表第一条的规定对哪一阶层直接影响最大?为什么?能不能说该法令损害了这一阶层的利益?为什么?
(3)有人认为该法令第九表第二、四、六条的规定保障了奴隶的生存权,你认为对吗?为什么?
(4)上述法令的颁布产生了什么影响?
A.古罗马法已经成为欧洲各国的法律 |
B.古罗马法推动了西欧近现代法制建设 |
C.意大利是近代最早颁布宪法的国家 |
D.意大利法是近现代西欧法律的翻版 |
A.万民法 | B.自然法 | C.公民法 | D.《十二铜表法》 |
A.减少诉讼案件 | B.维护贵族利益 |
C.注重法律程序 | D.强调证据作用 |
A.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
B.注重维护公共利益 |
C.公共权力至高无上 |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习惯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自然法 |
A.缺乏作为法律的严肃性 |
B.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
C.坚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
D.侧重维护贵族利益 |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政治、经济、法律特权,迫使中国匆匆迈入到近代,这种被动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结构发生巨大断裂,社会现实和法律制度严重脱节。1902年,两湖总督张之洞以兼办通商大臣身份,与各国修订商约。在此期间,英、日、美、葡四国提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现状“皆臻完善”以后,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随后下诏:“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开启了清末司法改革,以因应形势变化,挽救权力危机。但在引进西方法律原则、制度的过程中,遭到传统礼教派的强烈反对,清廷秉持“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惟是刑法之源,本乎礼教”的修律宗旨,在移植和妥协中,艰难推进。
——改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并分析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绪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司法改革的历史背景,并作简要评价。
A.少数法学家垄断立法和司法活动 |
B.通过立法手段限制官员的权力 |
C.政治对话的方式取代了暴力镇压 |
D.行政实践中注重保护公民权利 |
A.《十二铜表法》维护了贵族的利益 |
B.《十二铜表法》使平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
C.《十二铜表法》蕴含法治的精神 |
D.《十二铜表法》使贵族不能随意解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