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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中国古代法律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

——摘编自李正财《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古代罗马法是古典社会基于私有财产之上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周枂《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古代罗马法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与古代罗马法呈现不同特点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古代法制建设共同的历史价值。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相似的社会背景与共同的历史价值。
(2)阅读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时代背景。
3 .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试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该观点。
2020-05-22更新 | 181次组卷 | 41卷引用:湖南省长沙市明达中学2022届高三上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伟大的古老文明都是“相似”“相知”,更是“相亲”的。古老文明的智慧更可以照鉴未来。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公元前227年,罗马建立第一个行省,之后,随着罗马海外征服的范围不断扩大,行省制成为罗马统治海外领地的重要制度。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后,行省制度趋于完善。……战国时期,秦对外扩张活动不断加剧,县的数目也越来越多。秦国郡辖县制度的形成,大概要到战国末期。秦帝国建立后,废除分封制,确立郡县制为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罗马与秦汉的专制政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秦汉郡县的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但塔顶是至高无上、独揽大权的皇帝。罗马帝国的行省机构则远不及秦汉帝国那样复杂,罗马皇帝控制了行省主要官员的任命,对行省监督也趋于严格。

——摘编自易宁《秦汉郡县制、罗马行省制与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

材料二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秦汉郡县制和罗马帝国行省制建立的相同之处。
(2)据材料二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
(3)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上述材料对当今国家治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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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有同州人房强,弟弟在岷州任统军,因为谋反伏诛;按照当时的法律,房强应当因为连坐处死。太宗得知此案,怜悯其将死,于是对大臣们说:“因为风俗教化未能博施,所以如今仍然需要刑典。这不是庶人的过错,怎么能因此滥施重刑呢?这更显得君主不德。……怎么能不察其原本而一概加以诛罚呢,这违反了恤刑而重人命的原则。”这对《唐律疏议》的修订产生了影响,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后来以其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陶舒亚《中国法制史》等

《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书名取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以及其他法学家弗洛伦丁和马其安的同名著作。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但《法学阶梯》随着罗马帝国的分治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湮没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中,直到人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其命运又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2019-10-16更新 | 77次组卷 | 1卷引用:2019年安徽省阜阳市颍上二中等三校高三上学期入学考试历史试题
6 . 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罗马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分别是奴隶制共和制、封建城市共和制和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代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共和国内部,平民为了与贵族阶层相抗衡,组建了平民会议,并公布了罗马第一部公民法——《十二铜表法》。公民法的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平民阶层最大的优势在于他们是国家的主要兵源提供者,而整个罗马共和国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对外战争史,在对外战争的巨大压力下,贵族向平民的妥协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改编自吴杰华《古罗马政体》

材料二   佛罗伦萨共和国因为其不断变动的政权,避免了政治对公民自由的抑制,促进了个人的发展。共和国各权力机构的参加者涉及各个阶层,每个人都愿意为自己的家族、行会乃至政府增添荣誉。因此,公众对社会建设事业有着极大的热情,对于能给城市带来永恒光荣的文化事业以各种方式予以支持。1420年,佛罗伦萨羊毛工会理事会通过了建造佛罗伦萨大教堂大圆顶的方法。当时天主教认为穹顶违背了教义,是异教的象征,而佛罗伦萨大教堂却把古希腊的圆柱与古罗马的穹顶相结合,响应了文艺复兴复兴古罗马古希腊科学的号召。

——摘编向蔡纤《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的共和政治对文化的影响》等

材料三   在经过了长期的争论以后,国民议会终于在1875年1月30日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共和制的宪法。那一票之差是不是由于历史的偶然呢?绝不是!马克思和思格斯指出:“法国的基本人民大众是拥护共和国的。拥护保皇党的只有一些残存的旧政党的职业政客,而没有任何阶级…甚至连真正从事于工商业的资产阶级也是其有共和主义情绪的。”宪法规定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如果议会反对内阁的行政措施或投不信任票,那么内阁总理就必须辞职,让总统授命另组新的内阁。

——据李昌道、徐静琳《外国法律制度导论》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公民法的特点。分析其实施对罗马共和国的影响。
(2)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请选择阐述:①共和制对佛罗伦萨文化繁荣的促进作用,并指出15世纪佛罗伦萨共和国在文化史上的地位。②佛罗伦萨大教堂大圆顶能够修建成功的历史条件。(只作选择不作阐述者,不得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1875年法国“一票共和”现象出现的原因。比较近代英法两国内阁制的相似之处。
2019-09-24更新 | 134次组卷 | 1卷引用:2020届浙江省七彩阳光联盟高三上学期期初联考历史试题
7 . 对弗里斯的控告

我说的这个人就是弗里斯,……他在西西里任总督时的种种决策违反了一切法律,一切判决先例和所有的公理。……不正是你这暴君将无辜不幸的公民柯什纳斯钉在十字架上,使他受辱而死。他曾表示要向国家法官上诉控告你的罪行就被控以密探罪捉拿到你面前,受到严刑拷打。他仍然宣称:“我是罗马公民,曾在罗克斯普列蒂阿斯手下工作,他将证明我无罪!”你对这些抗辩充耳不闻。“我是一个罗马公民!”这句神圣的话,即使在最偏远之地也还是安全的护身凭证。……弗里斯仗着自己的财富,打击自由的根基,公然蔑视人类!难道这恶人可以逃脱惩罚吗?诸位元老,这绝对不可以!如果这样做,你们就挖去社会安全的基石,扼杀正义,给共和国招来混乱、杀戮和毁灭!

——摘自西塞罗《对弗里斯的控告》


(1)西塞罗反对弗里斯裁决柯什纳斯的理由有哪些?
(2)西塞罗为何要求严惩弗里斯?
(3)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评价罗马的法律?
8 . 阅读下列有关中国和古罗马的法律的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罗马法思想则以自然法为核心理论。……正如西塞罗所言:“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相一致的正确理性;它适用于所有人且不变而永恒,……对于真正的法律,其神圣性不可能被贬低,其合法性不可能被扭曲,其效力不可能被废止。”古罗马法学家将自然法称作自然的理性、普遍适用和永恒不变的正义,各国成文法的准则和依据。

材料二 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礼治具有以下特点:强调法律的从属地位,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依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强调法律实施的最佳途径是“人治”,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

——以上均摘自《中国古代法与罗马法的差异》

材料三 梁启超将中国专制归结为历史传统,有先秦“封建制度之渐革”。导致封建衰而专制起;也因秦汉以降“贵族政治之消灭”,历代社会等级间虽有流动,但民众的自由平等意识很薄弱;此外,“权臣’被“次第摧毁”,相权逐渐沦为帝王的“留声机”与“写字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四 “法制”就是法律制度,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根据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的特点,并分析该特点有何积极进步的意义?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中国古代传统法律的几大重要特色,并分析该特色给中国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3)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材料三中梁启超强调“法者,天下之公器”的理由。
(4)归纳材料三、四的共同观点。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成就说明材料四的观点。
2019-09-05更新 | 132次组卷 | 2卷引用:2020年辽宁省六校协作体高三上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18-19高一下·云南昭通·期末
9 .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相似的社会背景与共同的历史价值。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2)阅读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分析其时代背景。
2019-07-04更新 | 234次组卷 | 8卷引用:历史-2022年秋季高三开学摸底考试卷01(江苏专用)-新高考地区专用-2022年秋季高三历史开学摸底考试卷(多卷区)
10 . 关注和保障普通人的基本权利,代表了立法理念的进步方向。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十二铜表法》第9表


(1)《十二铜表法》在罗马法历史上具有怎样的地位?结合材料一指出该条款体现的立法观念?

材料二   “美国宪法的目的是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护人民免受恶政之苦。换句话说,它要防的是治者之恶,而非被治者之恶。”

——任东来《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2)材料二作者认为美国宪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这一功能对美国社会政治产生了什么积极的影响?

材料三   世界近代各国重要法案一览表

时间国别法案名称主要特点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限制了国王的立法权、财政权、军事权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体现人民主权、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原则,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共和制政体
1791年法国《法国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王权受到严格限制。
1871年德国《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皇帝拥有军队指挥权、官吏任免权、议会召集权和解散权
1889年日本《大日本帝国宪法》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保障臣民拥有基本权利,但天皇拥有制定法规、缔结条约等不受议会制约的权力
1912年中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拥有人身、言论等基本权利,实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
1924年土耳其共和国宪法土耳其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大国民议会被赋予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确立了一种以多数人统治为主要原则的民主制度


(3)根据材料三,结合世界潮流和近代亚洲各国宪法,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简要评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