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 如有人缔结抵押自身或转让物件的契约,而有五个证人及一个司秤人在场,那么当时所作的诺言不得违反。 |
第八条 | 不许取去或要求把被偷窃的并用做建筑或培植葡萄园用的木材或木柱作为自己所有,但同时允许按这些材料的价值之双倍价格对负责有使用之责者起诉。 |
第九条 | 凡高度达15英尺的树木,为使其不到损害近邻地区,其周围须加修剪。 |
表1
A.体系完备应用性强 | B.注意物权保护 |
C.蕴含人人平等原则 | D.体现贵族意志 |
A.带有一定的惩罚色彩 | B.扩大了理赔的适用范围 |
C.提高了奴隶政治地位 | D.推动了赔偿对象的下移 |
A.法律缺乏灵活和变通 | B.审批程序缺乏公正性 |
C.注重私有财产的保护 | D.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 |
A.文明传承 | B.司法公平 | C.阶级分析 | D.民族立场 |
材料一: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日益集团化,走上了一条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西方法律则走上了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西方法律文化源于具有自由开放精神的希腊法和具有个人主义特色的罗马法,形成了保护个人权利自由的历史传统,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的传统。
——摘编自《浅谈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材料二:中西方的法律观念都认同法律不可侵犯的尊严,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人们看重法律威严,是基于对权力的敬畏和服从,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法律有执政者行使权柄的巨大威势,因此必须重视法律义务的严格遵守,人们畏惧法律而遵守法律,但并非尊重法律。而在西方的法律观念中,人们对法律的信赖和敬重,是基于普遍认识上的法律的功能。西方法律形成初期,国家公布成文法的目的是确定社会各阶层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有助于西方人在文明之初形成对法律的信任,并继而发展为对法律的信仰。
——摘编自《从法的形成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对各自历史产生的影响及共同历史价值。
A.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 | B.具备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 |
C.是平民反对贵族统治的武器 | D.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奠定了西方近现代法治理念的基础 | B.缘于罗马法承载着时代需求和价值 |
C.反映了对古罗马文明的继承和创新 | D.说明罗马法的法律条文具有普遍性 |
A.罗马法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
B.罗马法产生的时间较早 |
C.罗马有众多的法学家 |
D.罗马法的内容较为丰富 |
A.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 |
B.保护罗马公民享有特权 |
C.鼓励公民个人对抗国家 |
D.防范公权侵害私权 |
A.奉行主权在民的原则 |
B.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 |
C.遵循契约精神的规则 |
D.绘制了西方政体蓝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