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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城邦的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经常监督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米利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等《世界古代史》

材料二   在罗马法方面,不仅有举世公认的罗马私法,也有与私法相比毫不逊色的罗马公法制度。例如现代宪政制度中分权与制衡原则就是以罗马宪法为滥觞,在罗马共和宪法中,不仅存在同僚之间的分权(双执政官制),也存在执政官和其他行使积极权力的长官与行使消极权力的保民官之间的分权和制衡,最后还有五大宪制机关:人民大会、元老院、长官、保民官、祭司团彼此之间的分权与制衡,罗马的这些制衡机关也在后世逐渐发展成为议会、参议院、监察机关等政权机构。

——摘编自蒋安杰《正确认识希腊法与罗马法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政治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雅典城邦政治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并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希腊罗马政治文明的认识。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雅典,从陪审员的产生到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整个过程把对陪审员数量的硬性规定与法庭分配时的软性概率相结合、程序的公开性与投票的秘密性相结合,实现了雅典人追求的真正目标。时隔两千多年后,当我们重新审视雅典司法的时候,我们仍不免对古人的精研覃思赞叹不已。

——摘编自李珊《试论古代雅典的司法制度》

材料二   中国古代法律从产生之时起,便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随着儒家思想被奉为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于是在中国封建法律中便确立了以身份等差为基础的立法等差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关于庶民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严重失衡的,庶民虽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从事生产的权利,且“法律贱商人”,但比起国家要求庶民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是微不足道的。

——摘编自张晋藩《论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

材料三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可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摘编自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雅典司法机构及雅典人在司法上追求的真正目标。
(2)根据材料二、三,概括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一、三,简析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律对现代中国制定法律的价值。
2019-07-13更新 | 96次组卷 | 2卷引用:河北省深州市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3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在德刑关系上,《唐律疏议》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因此,《唐律疏议》中死刑条文只有11条,比隋律减少了92条,还废除了腰斩、枭首、夷三族等传统酷刑。在礼法关系上,《唐律疏议》主张“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这里,“刑”的作用在于禁止失礼行为,为人臣不忠不敬,为人子不孝,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违反,都是失礼,都是犯罪,都将受到严惩。

——摘编自李忠建《<唐律疏议>立法伦理思想探究》等

材料二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进一步发挥了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理性”观念,认为“真正的法律乃是与自然相符的人的正当理性”。古罗马时期,自然法观念仍然体现在现实法律中,并相较于古希腊时适用范围更广了,当时的罗马法大全,万民法则是自然法的集中体现,如“权利主体”、“行为能力”、“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生活。

——摘编自庞萌苗《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唐律和罗马法产生的背景。
4 . 西方的法律传统扎根于古代的罗马文明。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二 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它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西方社会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律制度。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摘编自兰奇光《罗马文明历史地位的重新评价》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它对罗马帝国的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权力制衡机制下的近代英美政体模式。归纳影响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范的罗马法的原则。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过程对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5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论立法权》一文中梁启超把欧美政法体制优越的源流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泰西政治之优于中国者不一端,而求其本原,则立法部早发达,实为最著要矣。泰西自上古希腊,即有所谓长者议会,由君主召集贵族,制定法律,颁之于民;又有所谓国民议会,凡君主贵族所定法律,必报告于此会,使民各出其意以可否之,然后施行。”

——摘编自陈德正《梁启超对希腊罗马史的引介和传播》

材料二 恩格斯指出: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摘编自《古代罗马史》

材料三 马克思在回答当时“有人责备我们共产党人,说我们要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的问题时,特别强调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摘编自马小林《关于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理论》


(1)依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梁启超《论立法权》的目的。
(2)结合材料二指出罗马法的实质,怎样理解“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3)材料三中马克思主张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吗?请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原因。
2019-01-02更新 | 87次组卷 | 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领航卷历史试题1
6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西周时期家族与国家政权组织合而为一,形成宗法等级制国家。古罗马的家族组织被打碎,建立了纯粹的地域国家。这影响了东西方治国模式的不同。

西周崇尚礼制,礼涵括了典章制度、礼节仪式、道德规范三个方面,以制度层面为主,成为治理国家的重要规范。西周的礼制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使人们开始突破狭小的部族组织的局限,通过共同的语言文字、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使一个来源多样、由不同族群组成的王朝具有了心理上与文化上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罗马法的发展反映了罗马人依法治国的观念和罗马人崇尚法治的意识。罗马法在治理国家和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摘编自王和《历史的轨迹:基于夏商周三代的考察》等


(1)依据材料一归纳西周和古代罗马的治国模式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种不同的原因。

材料二 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时期内和公元前800年至200年的精神过程中,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人”开始出现,我们将其简称为“轴心时代”。这一时期,世界上所有三个地区(中国、印度、希腊——编者注)的人类全都开始意识到整体的存在、自身和自身的限度。意识再次意识到自身,思想成为它自己的对象。这个时代产生了直至今天仍是我们思考范围的基本范畴。

——摘编自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和目标》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舜的父亲——编者注)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踪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孟子.尽心上》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孟子和苏格拉底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并指出二者共同的历史价值。
2019-07-26更新 | 50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7 . 道德·法律·公众空间

材料一 什么是善?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善,美德就是关于善的知识,提出善是人的内在灵魂。为帮助雅典人获得关于善的知识,他确立了一种方法:诘问。苏格拉底在乐此不疲的追问中,促进了被问者自我意识的形成,增长了理性思维的水平。

——摘编自黄伊梅《希腊古典人文主义的内涵与特质》等

材料二 孟子主张“性本善”,认为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他们在人的头脑中发育,就能养成仁义礼智的善性。善性表现在实践层面即“善行”。通过个人自我修养形成的“善行”相加,就能形成整个社会的“善行”。

——摘编自《孟子“善行”和“善政”思想及其现代价值》等


(1)关于“善”,苏格拉底和孟子有着不同的认识。依据以上材料,填写下面的表格。

人物


内涵
苏格拉底孟子
善的本质和表现
获得善的途径通过诘问获得
追求善的意义

材料三 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罗马帝国的法学家对法律进行了广泛的论证,包括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关系的万民法,关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法,以及众多的法律概念。

12世纪,实现法律统一,取消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实现人的权利平等、契约自由,成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西欧由此兴起了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15世纪,有学者开始在人文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研究罗马法。他们着重研究罗马法的本意和历史沿革关系,引进了当时盛行的科学方法,在罗马法和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之间架起桥梁。

——摘编自《外国法制史》


(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罗马法的价值。

材料四18世纪以前的英国,阅读基本是贵族的活动。1695-1780年间,英国报纸从不足100万份增长到1400万份。17世纪60年代伦敦有60多家咖啡馆,18世纪末增加到200多家。许多咖啡馆为顾客免费提供报纸,有些还免费为顾客朗读报纸。有人指出:“印刷品正变得越来越便宜。”学者认为:“英国人的言论自由在咖啡馆里最为典型。”工人则说:“在那里,我可以听到别人读报纸,并谈论伦敦发生的事情。”

——摘编自《现代世界史》《从英国媒体看国家软实力的兴衰》


(3)18世纪英国出现了普通民众读报议政的新现象。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简述促进此现象出现的有利因素。
2019-01-19更新 | 74次组卷 | 1卷引用:【区级联考】北京市西城区2019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8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在所征服地区建立行省来统治当地人民……各个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钱刮财,提供了便利条件。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二:忽必烈即位初期……委派重臣以中书省官“行某处省事”名义,到地方行使中书省职权……随着大规模征服战争的结束,行省由临时派出处理军政事务的机构,逐步过渡为地方最高政府,但仍长期保留着派出机构的性质。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三: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四:元朝的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仿照汉法,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分裂为前提……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成吉思汗时代的法令,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典,在实践中,蒙古部落的习惯法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直至元朝建立二十八年(1291年),编成《至元新格》,这是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元世祖时,明令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政治待遇、法律地位、经济负担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上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

—摘编自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在建立帝国和加强对地方管理方面,罗马帝国与元朝有哪些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三、四回答,在法律演变形式上,罗马和元朝有何相似之处?分析指出罗马帝国万民法与元朝法律的不同之处?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罗马法和元朝行省制度在当时起到哪些作用?对后世影响如何

18-19高三上·全国·期末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处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时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一致的进步之处。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筒的《九章律》,《九章律》和其它一系列法律,统称“汉律”。汉律的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种。律为律条,令为诏令,科为法律适用,比为案例类推。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近代严复曾说:“三代以还,汉律最具。吾国之有汉律,犹欧洲之有罗马律也。”到明清时期,中华法系已走到尽头。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统治者对法律做了一些调整,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道路。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律和罗马法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近代时期的不同影响及其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